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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77章 美梦和噩梦都是我
    黎明即将到来。

    这是一天之中最为黑暗的时刻。

    空荡荡的房间里,崔恕依偎着我的膝盖,最终和衣而眠。

    别误会。

    他现在依然是看不到我的状态,更别提触碰到我。

    可不知怎么,仿佛是天生默契一般,崔恕就是知道我在哪里。

    于是,此刻室内的场景就变得尤其诡异。

    若有人突然进来,一定会看到崔恕正躺在一大堆话本堆成的海洋中,整个人蜷缩成虾米。

    他像是很冷的样子,又像是很安心的样子,虽然睡的时间不长,但睡相却异常安详。

    黎明前的黑暗到底什么时候才能退去?

    我看着崔恕苍白的侧脸,忍不住伸手抚过他的发梢。

    然而。

    很可惜。

    在没有某些特定媒介的情况下,我的手只能呈半透明状,轻轻没入崔恕的脑内。

    ……这一幕更诡异了,真的很像女鬼索命。

    但只有我和崔恕明白,对于现在的我们来说,哪怕只是这样的触碰,也尤为珍贵。

    更何况,若我的手真能直接探入崔恕的大脑,或许我会选择取出他脑中以往那些痛苦的记忆。

    忘了哪本书告诉我的,又或是人们都这样说,所以我也这样认为:

    人的记忆并不存在于心,而是存在于脑。

    既然如此,只要一个人的脑中全是美好的记忆和事物,那想必这人就不会再做噩梦了吧?

    我希望我的少年郎永远不做噩梦。

    除此之外,我还听说过,上古有一种妖兽,专以人类噩梦为食。

    怎么样?

    这些传闻是不是听上去还挺令人心生向往的?

    那些最难被人遗忘的痛苦,在理论上和传说中,居然可以如此轻易的被拔除。

    若事情真是我们想的这么简单就好了。

    事实上,在所有的理论和传说中,遗忘痛苦都是有代价的。

    而所谓代价,正是连同记忆中的美好,一起被消除。

    一个人的痛苦,往往和他内心的美好有所关联。

    一个人的噩梦主角,往往和他曾经挚爱的音容笑貌别无两样。

    这就像是我和崔恕。

    我们年少时几乎形影不离,双方记忆中都刻满了对方的影子。

    也正因如此,崔恕的痛苦根源就很显而易见了。

    无论是美梦还是噩梦,崔恕记忆里的那张脸,都是我。

    如果世上真的存在食梦兽,那它出现后的第一件事,应该不是吃掉崔恕的噩梦,而是吃掉我。

    但我不会难过的。

    因为这本来就是我的选择。

    只是,在我被吃掉之前,我可能会想看看崔恕的前九十九次人生。

    我想知道,在过去的轮回之中,我的少年郎是不是每次都是一个人苦苦坚持,直到最后别无他法,所以才选择一了百了。

    我好像从来都没提起过,崔恕他,其实是个很怕孤单的人。

    崔恕在外,看似难以接近,但私底下完全就是个粘人精大型犬。

    有时他从南方回来,入宫述职之后,便会有几日休沐在家。

    而这时,若吃完饭我去厨房拿点心吃,在这短短几分钟内他看不到我,就会闹脾气。

    怎么个闹法?

    啊……说起来也挺丢人的。

    一次我去拿了碗红豆粥,回房间时绕过一条走廊,崔恕就站在屋檐下,说:

    “栀栀去拿红豆粥给我,栀栀好。”

    “走廊害我家栀栀多绕半条路,走廊坏。”

    我听了,满脸都写着无语。

    可崔恕的的确确就是这么粘人。

    所以,在我死后,崔恕他到底是怎么生活的?

    如果在我死后,崔恕平均只活了三十天左右就去死了,那九十九次算下来,就是两千九百多天,将近三千天。

    而三千天,折算成年,又是整整八年。

    八年。

    原来我的少年郎,居然已经独自生活了至少八年了啊。

    这个时间真的很漫长。

    要知道,我和崔恕认识的时候,也才刚好八岁。

    而且我听说,人对死去之人的爱意,往往三年过后就会消散。

    这不对吧?

    要真是这样的话,崔恕岂不是早该忘记我了?

    但倘若我换个思路来想的话,事情依然也说得通。

    人们不是常说,痛苦比美好持续的时间更久吗?

    这或许就是崔恕的症结所在吧。

    想到这,我就收回我的手。

    崔恕依然还在睡梦中,却像是感受到了什么似的,轻轻的皱了皱眉。

    是梦到我了吗?阿恕。

    我在心中问道,唇边却带着苦笑。

    我猜你今晚的梦境,也是美梦之后,噩梦降临。

    ……

    今天的天亮得很慢。

    黎明前的黑暗持续了非常之久,差点让我以为这个早晨即将成为本书的烂尾结局。

    我当时还想呢。

    是不是因为我和崔恕的行为已经彻底毁掉了本书大纲,所以作者“祂”一气之下,直接撂挑子不干了,烂尾弃坑。

    好险好险。

    我嘿嘿一笑,抚了抚胸,在漫长的晨光中和崔恕一起起身洗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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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不过,我是鬼,洗漱之事与我而言自然是没必要了。

    于是我就百无聊赖的看着崔恕用热帕子擦脸的模样。

    只是没想到,崔恕以前给我擦脸时次次都很认真,怎料换成他自己,就潦草了很多。

    直到放下毛巾之前,我都是这么想的。

    谁知,下一秒。

    崔恕竟突然转身,冲着我的方向道:

    “栀栀,早上好。”

    我一愣,连忙凑近看了看崔恕的眼珠子。

    不是,他也看不到我啊。

    他到底是怎么知道我在这里的?

    我有些挫败,就往左边的屏风后飘去。

    结果崔恕头也不回的就说:

    “栀栀,别闹了,屏风后面灰大,快过来。”

    我简直气死了,真想不通崔恕是不是脑袋后面长了眼睛。

    哦,也不对。

    说不定是崔恕天生就有阴阳眼,本来就能看得到我呢?

    那我这些天在他身边的种种行为,岂不是都被崔恕看光了?

    若真是如此,那可就太好了。

    我这个人算是彻底完蛋了。

    要知道,自从我死后变成鬼,我一直都是个坐没坐相站没站相的邋遢鬼。

    虽然崔恕也清楚我是个什么脾气,在我生前也没少看过我在家中大大咧咧的诸多模样。

    但那时我还有些王妃包袱在身上,至少不会像个毛毛虫一样趴在他书桌上蠕动,或者像个布口袋似的,倒挂在树梢上迎风招展。

    我不活了!

    好在,正当我的胡思乱想即将冲破天灵盖时。

    崔恕却又笑了声。

    那是清清浅浅的一声笑,带着些许宠溺,和微弱的心酸。

    “栀栀,你又在胡思乱想。”

    “放心吧,我看不见你。”

    “我只是太了解你了,所以才猜到了你应该会站在哪里、会去哪里而以。”

    说到这,崔恕的声音微微停顿。

    “栀栀,你要记住,你对我来说,就像呼吸一样,根本不需要人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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