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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72章 最好的屋基地
    又说到后山发现了一窝野蜂蜜,改天可以去取,不知怎的,就提到了陈家老宅子,李大爷摇着头说,那并非忧乐沟第一好的屋基地,语气中带着笃定,仿佛他亲眼见过那更好的地方。

    那个时候,还没有电,没有电器,也没有收音机,夜晚的娱乐很少,黑暗像一块巨大的幕布,笼罩着村庄,只有家家户户的煤油灯散发着微弱的光芒,饭后都是由当家人陪着客人聊天来打发时间,在昏暗的煤油灯下,灯芯跳动着,在墙上投下晃动的影子,说着家长里短,分享着生活的点滴,张家的孩子考上了学堂,李家的母猪下了崽,这些琐碎的事情在夜晚的闲聊中都变得生动有趣。

    那时家父已有三分酒意,脸颊微红,像染上了晚霞的颜色,眼神却依旧清明,思路清晰;李大爷则有八分——这是家父刻意把控的度数,既要让李大爷放松畅谈,酒酣耳热之际更易吐露心声,又不至于喝醉失言,说出不该说的话,父亲向来处事周到,考虑周全。

    饭后,妈妈收拾着碗筷,碗碟碰撞发出清脆的“叮当”声,父亲和李大爷坐在堂屋的八仙桌旁继续聊天,八仙桌是用上好的柏木打造,桌面光滑,能看到木材的纹理,桌腿粗壮,刻着简单的花纹。

    妈妈安排我在堂屋角落,借着家父与李大爷聊天的灯光,那灯光昏黄而温暖,在墙上投下晃动的影子,如同皮影戏一般。

    我老老实实地用比我巴掌大几倍的菜刀,那菜刀沉甸甸的,铁制的刀身泛着寒光,我得用两只手才能勉强握住,刀柄上缠着布条,防止打滑,削着比我拳头大十多倍的大红苕,红苕是本地的品种,表皮粗糙,带着泥土,呈长圆形,重量足有两斤多。

    我格外专心,心里想着要把红苕削得干干净净,不能浪费一点,红苕皮削得薄而均匀,露出里面淡黄色的果肉,而且要削够明天早上和中午两餐用的量,早上煮红苕粥,中午蒸红苕,这是妈妈交给我的任务。

    这活儿对于大人来说,也就几分钟的事,可对小小的我而言,十分艰难,每一刀都要使出浑身力气,手臂因用力而微微颤抖,刀刃笨拙地在红苕上移动,时不时会削到手上,虽然不疼,但也让我更加小心,手指紧紧握着刀柄,眼睛死死盯着红苕,可能得花上好几个小时,但我没有丝毫抱怨,这是我的任务,我一定要亲手完成,不能让妈妈失望,小小的身躯里透着一股倔强。

    如此一来,本应调皮捣蛋的我,便没有去打扰任何人,安静地在角落里做着自己的事,像一只乖巧的小猫,听着他们的谈话,那些话语像一颗颗种子,落在了我的记忆里,生根发芽。

    那时我才三岁多,虽然年纪小,但在专心做自己事情的同时,也能留意旁边的事,耳朵像小雷达一样,捕捉着他们的对话,每一个字都清晰地传入耳中。

    因为我的耳朵没跟着手忙脚乱,所以听到了家父和李大爷的对话,那些话语像种子一样,落在了我的记忆里,即便岁月流逝,也未曾磨灭。

    我能记住这个片段,或许在我小小的私心里,对李大爷吃了那么多我家的第一美味有些不满,觉得他占了便宜,记住他的话也算是我收回的一点“代价”吧,现在想来,那时的想法真是天真可笑,如同孩童争抢糖果一般幼稚。

    我当然记不全所有内容,但能记住一些关键的话语,再根据后来的了解还原一些,拼凑出当时的情景,如同拼图一般,将碎片组合成完整的画面。

    父亲是个健谈的人,性格开朗,能说会道,与人交往总能很快熟络起来,脸上总是带着笑容,像冬日里的阳光,温暖而亲切。

    我哥遗传了他这点,嘴巴伶俐,能说会道,父子俩常常因为一些小事争论不休,比如争论谁家的庄稼长得好,谁的手艺更精湛,却也增进了感情,每次争论过后,关系反而更加亲密。

    后来妈妈失去第二胎后生下了我,或许是经历了波折,我的个性与哥哥的个性有了很大不同,就好像哥哥是玄幻类,活泼外向,充满想象力,总爱说些天马行空的故事;而我却成了乡土类,沉稳内敛,更关注身边的事物,喜欢观察蚂蚁搬家、蜜蜂采蜜,不是一类“作品”,却都是父母的心头宝,父母对我们的爱同样深厚。

    我汲取了哥哥的教训,知道太过调皮会惹父母生气,哥哥曾因爬树掏鸟窝摔断过腿,让父母担心不已,从小就是个苦大仇深、不爱言语的闷葫芦,其实肚子里的话比谁都多,心里装着许多疑问和想法,为什么天是蓝的,为什么水会流动,只是一直一副“知音少,弦断有谁听”的模样,不轻易表达,心中的话存放数十年也不轻易对人倾诉,习惯了自己消化,如同将秘密藏在心底的宝盒里,从不轻易示人。

    结果就是父亲和哥哥朋友遍天下,走到哪里都有人打招呼,热情地邀请他们进屋喝茶;而我的友人一生都寥寥无几,只有几个知根知底的发小,从小一起长大,见证了彼此的成长,却也能相伴一生,各有各的活法,没有优劣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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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大爷猛地把旱烟锅在鞋底上重重一磕,“啪”的一声,火星四溅,在昏暗的灯光下格外显眼,如同夜空中绽放的烟花,好似要磕出多年的心事,那些藏在心底的秘密和见闻,都随着火星一同迸发,不再隐藏。

    随后又麻利地从烟袋里掏出烟丝,烟袋是用皮革制成,上面绣着简单的图案,装着自家种植的烟叶,晒干后揉成丝,装上一锅,用火柴“噗”地一口点燃,火柴划燃的瞬间发出“嗤”的声响,火苗舔舐着烟丝,冒出呛人的烟雾,烟雾呈青灰色,带着浓烈的烟草味,他深吸一口,烟雾从鼻孔和嘴巴里缓缓吐出,在他面前形成一团雾气,那被烟熏得发黄的脸上,皱纹里仿佛都藏着岁月的故事,一双眼睛在昏暗灯光下炯炯有神,透着一股执拗劲儿,仿佛看到了什么珍贵的宝贝,眼中闪烁着光芒。

    他猛地一拍桌子,桌子发出“咚”的一声闷响,震得桌上的空碗都轻微晃动,碗沿与桌面碰撞发出“哐当”的声响,大声说道:“陈师傅,我常到你们这条沟来割草、放牛,走遍了这里的山山水水,熟悉每一条小溪,每一座小山,对每一寸土地都了如指掌。

    你们忧乐沟,有一处绝佳的屋基地,我牵着牛儿走遍全县所有的沟沟洼洼,踏遍了无数的山坡田野,从东河到西岭,从南坡到北洼,都没见过比它更好的地基。

    那地,就像被上古神灵庇佑过,灵气充沛,土壤肥沃,草木繁盛,就是皇帝老儿住在那里,也能江山永固、国泰民安,实在是了不得,完美无缺,比起你们陈家的老宅子,都还要好上不止一筹!”

    他的声音洪亮,带着酒后的激动,也带着对那处屋基地的赞叹,在堂屋里回荡,让我也忍不住停下手中的活,抬起头好奇地看着他,手中的菜刀悬在半空,红苕皮还挂在刀刃上。

    我看到李大爷的手因为激动而微微颤抖,旱烟锅在手中晃动,烟灰簌簌落下,他的眼神坚定,仿佛在描述一个真实存在的仙境,让我小小的心里充满了好奇,那处屋基地究竟在哪里,真的有那么神奇吗?

    父亲听到这话,也停下了手中的酒杯,眼神中带着惊讶和疑惑,追问着李大爷那处屋基地的具体位置,堂屋里的气氛瞬间变得紧张而期待,连灯光都仿佛跳动得更加剧烈了。

    说话间,李大爷的手在空中用力地挥舞着,骨节突出的手指如同枯树枝般在空中划出一道道遒劲的弧线,每一道弧线都带着风的呼啸,仿佛要把那片神奇的屋基地从虚无中拽到眼前,让它真切地呈现在众人面前。

    那手掌张开时,能看到掌心纵横交错的裂口,是常年握鞭赶牛、握锄劳作留下的印记,此刻却因激动而微微颤抖,仿佛握着无形的缰绳,要将那片土地牵引而来。

    掌纹间还嵌着些许褐色的泥土,那是来自忧乐沟田野的馈赠,带着大地的温度与气息。

    随着他的动作,周围的空气似乎都跟着震颤了一下,煤油灯的火苗剧烈地跳动了几下,灯芯爆出细碎的火星,在墙上投下的影子也随之扭曲、拉伸,如同被风吹动的绸布,忽明忽暗。

    那些影子时而聚拢,时而散开,像是有某种无形的力量在空气中涌动,呼应着他话语中的热切。

    墙角堆放的农具——锄头、镰刀、竹筐,都仿佛被这股力量触动,在阴影里微微晃动,竹筐边缘的竹篾相互摩擦,发出细微的“沙沙”声,像是在低声附和。

    家父回应:“李大爷您可能有点口渴了,请喝茶。”

    他一边说着,一边提起桌上的陶壶,那陶壶是邻村老陶匠亲手烧制的,壶身带着细密的冰裂纹,摸上去温润如玉,壶嘴上还留着经年累月使用留下的浅褐色茶渍。

    他将琥珀色的苦丁茶缓缓注入李大爷面前的粗瓷碗中,茶水在碗中旋转,泛起细密的泡沫,如同碎银在水中翻滚。

    茶香随着热气袅袅升腾,带着一股清苦的气息,混杂着雨夜泥土的芬芳,在空气中弥漫开来,钻进鼻腔,先苦后甘,让人心神一清,仿佛五脏六腑都被这清苦涤荡了一遍。

    “陈师傅,您这人太仁义了,每次碰到我,都要拉我到家里好酒好肉招待,我都记不清白白吃了您家多少回了。”

    李大爷一边说着,一边用那粗糙得像老树皮一样的大手挠了挠头,手掌上的纹路深如沟壑,透着一股自然的质朴,仿佛每一道纹路里都藏着一个关于土地的故事——春耕时的泥泞,夏耘时的汗水,秋收时的喜悦,冬藏时的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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