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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71章 笨办法和好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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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杰克和伊登为了宴请的时间,前一晚吵到后半夜,结果第二天一早,两人全都睡过了头。

    杰克蹲在马桶前,满嘴牙膏沫子,含糊不清地朝伊登喊:

    “哎……一般宴请不都是晚上吗?晚餐才是正经正餐啊!”

    伊登刷牙的手猛地一顿,想了想,也含着泡沫回道:

    “你说那是美国规矩。赫伯特家是德国人。”

    杰克愣了愣,又刷了两下,若有所思:

    “可美国人不大多是欧洲过来的?规矩应该差不多吧……”

    伊登表情有点尴尬:

    “其实……当初海德薇希太太本来是留我吃午饭的。后来恩斯特先生再邀请,又没说清是中午还是晚上。你也知道,中国人正餐不就是在中午,说不定德国人也一样?毕竟他们也吃酸菜和血肠……”

    杰克当场翻了个白眼。

    不是说德国人最严谨吗?怎么也跟伊登一样,能犯这种低级错误?

    可事到如今,再纠结也没用。

    “没办法了,赶紧收拾,先过去看看。真是中午就不耽误,要是晚上,咱们就在附近晃到点再过去。”

    这俩少爷从小到大,真正的社交场合几乎没碰过。

    去蒂莉家,那是走亲戚,不算应酬。

    伊登又检查了一遍礼物,尤其给布丽吉特准备的那只布老虎。确认无误后,两人匆匆出了门。

    而在另一边,同样缺乏社交经验的,还有米勒一家。

    他们不是不懂,而是被排德情绪逼得没什么朋友。

    “恩斯特!伊登他们说几点过来了吗?”

    海德薇希太太一早就忙得团团转,兴致勃勃地问。

    恩斯特的脸瞬间僵住。

    他……压根没跟伊登约具体时间。

    海德薇希太太一看他那表情,当场惊呼:

    “哦,恩斯特!你不会连时间都没跟人说定吧?”

    “好像……还真没有。”恩斯特无奈苦笑。

    海德薇希又气又急:

    “我真不敢相信!这对我们有多重要你不知道吗?赫伯特好不容易有愿意接纳他的朋友!”

    恩斯特自知理亏,脸憋得通红,只想赶紧补救。

    米勒家的肉铺,可不是普通街边生肉摊。

    一家口碑扎实的德式火腿香肠店,在这个年代足够挤进中产偏上,甚至摸到小资产阶级的边。

    不然赫伯特也读不起杜兰大学商学院——那可是美国南方第一所商学院,号称南方常青藤。虽说头顶还有东北那八所老牌常春藤压着,可在南方地界,已是实打实的顶流名校。

    至于伊登为什么不去更好的?

    理由简单到可笑:圣丹尼斯离家近。

    真要论名校门槛,华盛顿与李学院才是南方公认第一,他舅爷是前任校长。芬恩他大舅、三舅都是西点出身的优秀校友,二舅更是哈佛毕业。

    只不过对芬恩那种人来说,名校根本没必要。

    他自己一天学堂没进过,对外说起来就是个学历盲流,可当年在北京家里,请的教习都是顶格的,经史子集、六国语言,样样没落下。

    恩斯特思来想去没辙,只能跑去问儿子。

    赫伯特根据对伊登的了解,给老爹出了个最稳妥的主意:

    按All-dayvisit+dner准备。

    也就是全天接待,连中午带晚上,一并安排。

    恩斯特眼睛一亮。

    办法是笨了点,可绝对不会出错!

    于是,

    两个不谙社交的少爷,

    加上一户同样缺社交经验的德裔家庭,

    不约而同选了最笨、也最稳妥的路子,竟阴差阳错,珠联璧合。

    伊登蹑手蹑脚趴在米勒家火腿店后院门口,正探头探脑张望,当场就被赫伯特抓了个正着。

    “呃……我忘了跟恩斯特先生约时间。”伊登尴尬解释。

    赫伯特忍不住笑:

    “我妈为这事,骂了我爸一早上。最后我们决定,按all-dayvisit+dner招待你们。”

    一顿饭,变成了两顿饭。

    布丽吉特收到伊登送的布老虎,更是喜欢得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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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切,完美得不能再完美。

    同一时间,城市另一头。

    汤姆·汉森戴着老花镜,在值班室里慢悠悠翻着杂志。

    门口忽然涌进来十多号人,吵吵嚷嚷。

    雷蒙德带着他的老表马科斯,身后跟着一群混混,径直闯进公寓楼。

    领路的,正是杰西·科尔。

    一看就不是善茬。

    老汤姆当即抄起墙角的猎枪,冲了出去。

    可枪刚举起来,就被以赛亚一把夺下。

    十几个半大孩子,围着七十多岁的老人,拳打脚踢。

    多萝西今天刚好没上班——她是临时工,并非天天有活。

    一家三口,就这样被堵在了家里。

    梅布尔死死护在前面,手里握着那支她擦了二十年的双管猎枪。

    这是希金斯先生留给她的东西,是她二十年里唯一的勇气。

    可雷蒙德一行人,半点不怕。

    看着人步步紧逼,梅布尔心一横,猛地扣下扳机。

    咔哒——

    咔哒——

    两枪,全是哑火。

    这支枪,她只知道擦干净、要上油。

    她能把枪身擦得锃光瓦亮,能照见自己的脸,每次擦完上油,闻着铁与油脂的味道,就觉得安全。

    她以为,那就是保养。

    她不知道,枪膛不能乱灌油,击针孔不能沾油,击锤、阻铁更是碰不得油。

    她更不知道,一把枪搁二十年,要拆开清积碳、换弹簧、刮掉凝固发硬的油泥。

    她只学会了丈夫的样子,却没学到半点真东西。

    此刻击针被厚油黏死,底火被浸透,弹簧早已疲软。

    枪身亮得像新的,内部早成了一堆被她“爱护”坏的死铁。

    她依仗了二十年的安全感、底气、靠山,

    在最要命的一刻,连一声枪响都给不了她。

    梅布尔彻底绝望。

    杰西却恼羞成怒。

    他当初居然被一把废铁吓住,还吓了两次!

    怒火上头,他阴恻恻地朝雷蒙德提议:

    “雷蒙德老大,把这老太太也弄去卖了吧!”

    雷蒙德冷冷扫了梅布尔一眼,不屑开口:

    “太老了,卖不上价。”

    他的目光一转,落在多萝西怀里吓得发抖的莱拉身上,眼神瞬间发亮:

    “这个小丫头,倒能卖个好价钱。足够还清你所有债。”

    杰西眼前一亮:

    “好主意!雷蒙德,就这么办!”

    “你们这群畜生!禽兽!肮脏的蛆!”

    梅布尔疯了一样怒骂。

    杰西上前一巴掌,打得她嘴角渗血。

    还不解恨,又一脚狠狠踹在她胸口,把人踹倒在客厅地上。

    多萝西抱紧莱拉,往前踏出两步,声音冷得像冰:

    “我跟你们走。别再伤害我们。”

    她自始至终,没看杰西一眼。

    仿佛看一眼,都觉得脏。

    “聪明又漂亮的姑娘,野狗帮不会亏待你。”

    雷蒙德对她的识相十分满意,激动得香肠嘴都在发抖。

    多萝西和莱拉被野狗帮强行带走。

    门里,只留下梅布尔瘫在地上,哭得声嘶力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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