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远的手停在半空中。
水果刀的刀尖距离他的掌心大约两公分,刀刃上反射出一楼大厅那根苟延残喘的日光灯管的光。灯光在刀刃上碎成无数细小的光点,像一把碎钻撒在银色的绸缎上。他的额头在冒汗,汗珠顺着鼻梁往下滑,滑到鼻尖,悬在那里,像一颗透明的、随时会坠落的小行星。
他维持这个姿势已经快一分钟了。
“干。”他骂了一声,把刀放下来,用袖子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我下不了手。我真的下不了手。我不是怕痛,我是怕血。你知道我上次捐血是什么时候吗?大二。那次我捐了250,在捐血车上坐了十五分钟,起来的时候直接晕倒,撞到捐血车的门框,额头缝了三针。从那之后我就知道,我不适合见血。连吃牛排我都点全熟,就是不想看到红色的汁水从肉里面流出来。”
他对着空荡荡的大厅说话。大厅里没有人——至少没有活人——但他总觉得有人在听。那面全身镜里的倒影,不是他自己。镜子里映出的是一楼大厅的景象,但那个景象里没有他。也就是说,镜子拒绝反射他的影像。他在镜子前站了快五分钟,镜子里的骑楼、天花板、日光灯管、那台老旧的摊车——全部都在,唯独他不在。
好像他已经不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了。
好像他已经死了。
“不要自己吓自己。”他拍了拍自己的脸颊,啪啪两声,在空旷的大厅里显得格外响亮。疼痛让他清醒了一点。他把手机从口袋里掏出来,打开手电筒,把手机咬在嘴里——像海豚顶球那样——腾出两只手来握刀。左手握住刀柄,右手握住刀背,刀尖对准左手掌心。
他闭上眼睛。
深呼吸。
吸——呼——吸——呼——
然后他用力一划。
刀刃划过掌心的那一瞬间,他感觉到的不是痛,而是一种灼热的、像被烙铁烫到的感觉。那种感觉从掌心蔓延到手腕,从手腕蔓延到手臂,从手臂蔓延到全身。他的身体像被一道电流击中,肌肉不自主地收缩,膝盖一软,整个人跪在了地上。
血从掌心涌出来。不是慢慢渗出来的那种,而是像被拧开的水龙头一样,哗地一下涌出来,鲜红色的、温热的、带着铁锈味的血。血滴在地上的白色瓷砖上,溅开成一朵朵小小的、暗红色的花。
林志远睁开眼睛,看到那些血花的时候,他的胃翻了一下。他咬紧牙关,把涌上来的酸水吞了回去,然后用那只正在流血的手,握住了那把水果刀的刀柄——刀刃上沾着他的血,握上去滑腻腻的,像握着一条刚从水里捞起来的鱼。
他站起来。
腿在抖,但站住了。
他看着那面全身镜。镜子里依然没有他的倒影,但他不在意了。他走向大厅最里面的那堵墙——那堵林有福穿过去的、秀秀和嘉宏也穿过去的墙。他站在墙前面,伸手摸了摸瓷砖。瓷砖是凉的,粗糙的,和普通的墙壁没有两样。
“所以,”他自言自语,“我是要撞上去还是怎样?像哈利波特那样直接冲进去?还是需要念一句咒语?‘去去武器走’?‘疾疾护法现身’?我他妈又不是巫师。”
他犹豫了两秒。然後他做了一个决定——他把自己流血的手掌按在了墙上。
血从掌心渗出来,渗进瓷砖的缝隙里。那些缝隙原本嵌满了黑色的污垢,但当血渗进去的时候,污垢像被溶解了一样,变成了一缕缕黑色的烟,从瓷砖缝隙里飘出来,消散在空气中。墙壁开始振动,不是地震的那种剧烈振动,而是一种低沉的、像大提琴最低的那根弦被拨动时的共振。
墙壁上出现了一圈圈涟漪。和林有福穿过去时一模一样。
林志远深吸一口气,闭上眼睛,一头撞了进去。
穿墙的感觉,他后来跟人描述的时候,用了“像被一台吸尘器吸进去”这个比喻。不是因为他词汇量贫乏,而是因为那感觉真的太像被吸尘器吸进去了——一股巨大的吸力从墙壁的另一侧传来,把他的身体往前拉,他的脚离地了,整个人像一片被风吹起的树叶,翻滚着、旋转着、以一种完全不受控制的方式穿过了那道墙。
他落在了一个坚硬的、光滑的表面上。
后脑勺先着地,发出一声闷响。痛到他眼冒金星,嘴里咬着的手机飞了出去,在空中翻了几圈,啪地一声摔在不远处。手电筒的光束在天花板上画出一道凌乱的弧线,然後固定在了某个方向。
林志远趴在地上,晕了大概三秒。然后他撑起手臂,抬起头,看到了他这辈子见过的最诡异的景象。
他躺在一个巨大的圆形空间里。地面是黑色的,光滑得像一面镜子,倒映出头顶上方的一切——那片有两个太阳的天空。橙红色的大太阳和蓝白色的小太阳正在缓慢地融合,它们的光线交织在一起,把整个空间染成了一种介於紫色和粉色之间的、像一样的颜色。
空间的中央,立着一块黑色的石碑。石碑大约两米高,上面刻满了密密麻麻的文字,那些文字在发光——金色的、温暖的光,像河流一样从石碑的顶部往下流淌。
石碑前面坐着三个人。
不,不是三个人。是两个人和一个——他不太确定该怎麽称呼那个中年男人。那个中年男人穿着白色汗衫,围着一条沾满油污的围裙,脚上趿着蓝色塑料拖鞋,看起来就是一个普通的、在路边卖烧肉粽的阿伯。但他坐在那里的方式不对。他的身体是半透明的,你可以看到他身後石碑上的文字透过他的身体隐约地浮现出来。
另外两个人,他认识。
一个穿着白色洋装,长发及腰,靠在那个中年男人的左边。她的脸很白,白到几乎透明,但她的眼睛很亮,亮得像两盏灯。她正看着林志远,嘴角微微上扬,那种笑容不是友善的笑容,也不是不友善的笑容,而是一种“哦,你就是那个传说中的林志远”的笑容。
另一个穿着橘色的外送制服,制服皱得像梅干菜,裤子上沾满了灰尘和黑色的污渍。他坐在中年男人的右边,手里拿着一个咬了一半的烧肉粽,嘴里还嚼着糯米,脸上写满了“靠北你终於来了”的表情。
“志远,”陈嘉宏把嘴里的烧肉粽咽下去,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灰,“你来得比我预期的慢。我以为你半小时前就会到。”
林志远趴在地上,仰头看着嘉宏,嘴巴张了几次,像一条被捞上岸的鱼。最後他终於挤出了一句完整的话:“你他妈的还有心情吃烧肉粽?”
“很好吃欸,”嘉宏把剩下半个烧肉粽塞进嘴里,含糊不清地说,“你要不要吃一个?老板请客。”
“我刚刚割了自己的手!”林志远举起左手,掌心的伤口还在流血,血顺着手指往下滴,滴在黑色的地面上,发出细微的哒哒声,“我他妈的在上面犹豫了一分钟才割下去!你知道我有多怕血吗?我连看《绝命终结站》都要遮眼睛!你竟然在这里吃烧肉粽!”
“冷静冷静,”嘉宏走过来,伸出手把林志远从地上拉起来,“你手还好吗?要不要包一下?”
“包你个头啦!这里有OK绷吗?有纱布吗?有碘酒吗?”林志远低头看着自己还在流血的掌心,脸色越来越白,“干,我觉得我有点晕。我要坐下来。”
他直接坐在了地上。黑色光滑的地面映出他的倒影——一个穿着“我推的孩子”T恤的胖子,脸色苍白,左手在滴血,右手紧紧握着一把水果刀,看起来像一个刚从恐怖片现场逃跑的临时演员。
秀秀走过来了。她走到林志远面前,蹲下来,看着他的眼睛。林志远被她看得浑身不自在,往後缩了缩,“你、你谁啊?”
“林秀芬。”秀秀说,“你可以叫我秀秀。我是阿宏的——”
“女朋友。”嘉宏在旁边补了一句。
“未婚妻。”秀秀更正。
“你们1984年订婚了?”林志远的嘴巴张得可以塞进一颗网球。
“没有,”秀秀说,“但我们现在订了。”
“现在?在这里?在暗河的底部?在一块墓碑前面?”林志远的声音越来越高,高到快破音,“你们的婚礼谁证婚?那个卖烧肉粽的阿伯吗?”
林有福从石碑前面站起来,走了过来。他走路的姿势还是那样,每一步都踩得很重,拖鞋在黑色地面上发出啪嗒啪嗒的声响。他走到林志远面前,低头看着他,那双浑浊的、灰白色的眼睛里没有表情。
“我可以证婚。”林有福说,“我有证婚人资格。我在人间的时候当过里长,帮人证过三次婚。”
林志远看着林有福那双没有瞳孔的眼睛,沉默了三秒。然後他说:“你不是应该在卖烧肉粽吗?”
“我是守门人。”林有福说,“卖烧肉粽是我的副业。”
“靠北。”林志远摀住了自己的脸,“这一切都太荒谬了。我现在一定是在做梦。对,我在做梦。我今天晚上太累了,骑车骑到一半睡着了,现在在路边做梦。等我醒来,我发现自己趴在机车的仪表板上,口水流了一整个油箱盖。对,一定是这样。”
“你不是在做梦。”秀秀说。
“你怎麽知道?”
“因为你手上的伤口在痛。做梦的时候不会真的痛。”
林志远低头看着自己的左手。伤口还在流血,痛感一波一波地从掌心传来,像有人在他的神经上弹钢琴。他说不出话来了。因为秀秀说得对——做梦的时候,痛觉是模糊的、遥远的、像隔了一层纱。但现在这股痛是清晰的、尖锐的、像有人拿了一把烧红的铁钉直接钉进他的手掌。
“好,”他深吸一口气,“就算这不是做梦。就算我真的在暗河的底部。就算你们两个真的是——不管你们是什麽。现在我要做什麽?你们要我来流血,我流了。血在这里。”他举起还在滴血的左手,“然後呢?涂在哪里?”
嘉宏指了指石碑。“那里。最会从石碑上消失。我们就可以出去。”
林志远站起来,走向石碑。他走得很慢,每一步都像踩在棉花上。失血让他有点头晕,但还撑得住。他走到石碑前面,蹲下来,找到最底部的那行小字——
「河眼可逆。唯有一法——以生者之血,涂于碑面。死者之名,可自碑上除。名除则魂出。魂出则河眼闭。」
“这什麽文言文,”他咕哝着,“直接写‘用活人的血涂上去’不就好了吗?写这麽复杂,是怕鬼看不懂吗?”
他把左手按在石碑上。血从掌心渗出来,渗进那些凸起的字的缝隙里。那些字开始发光——不是金色的光,而是一种暗红色的、像快要熄灭的炭火一样的光。光从石碑的底部往上蔓延,像一条红色的蛇在石碑的表面爬行,爬过一行又一行的名字,爬过一个又一个的日期。
林志远感觉到一股强大的吸力从石碑上传来。他的血在被石碑吞噬,不是慢慢渗的那种,而是像有人用吸管在吸,他能感觉到血液从他的掌心被抽走,顺着石碑上的纹路流进某个他不知道的深处。他的头更晕了,眼前开始出现黑色的斑点,那些斑点越来越大,越来越多,像一群黑色的蝴蝶在他的视野里飞舞。
“够了吗?”他问,声音已经开始发飘。
“再一下。”嘉宏的声音从身後传来,听起来很遥远,像隔了好几条街。
林志远咬紧牙关,把左手更用力地按在石碑上。石碑的表面是冰冷的,但他的血让它变热了。他能感觉到石碑的温度在上升,从冰凉到温热,从温热到发烫,从发燮到像是要烧起来。他掌心的伤口被那股热度灼得剧痛,但他没有松手。
他想到嘉宏。想到大学时候,他因为期中报告被教授当掉,在宿舍里哭得像个智障,嘉宏坐在他旁边,一句安慰的话都没说,只是把一包卫生纸和一罐啤酒放在他桌上。他想到嘉宏每次跑外送回来,都会带一份他喜欢的培根蛋饼加起司,放到他桌上,说“顺路买的”,但他们住的地方离早餐店根本完全不顺路。他想到嘉宏在他阿嬷过世的那段时间,每天陪他打电话,听他哭,听他骂,听他说那些他不敢跟别人说的、最软弱的话。
嘉宏是他最好的朋友。
就算嘉宏已经死了四十二年。
就算嘉宏只是一个复制品。
就算嘉宏连灵魂都没有。
他还是他最好的朋友。
“够了。”秀秀的声音响起来。
林志远把手从石碑上拿开。掌心黏在石碑上,拔开的时候发出一声像撕胶带的声音。他低头看自己的手——掌心的伤口还在,但血已经不流了。不是因为凝固了,而是因为伤口被烧灼过,边缘的皮肤焦黑卷曲,像一块被烤过的肉。
“靠北,”他说,“我的手掌变成培根了。”
嘉宏走过来,看了一眼林志远的掌心,皱了皱眉。“你不要乱讲,培根是条状的,你这是片状的,比较像火腿。”
“你他妈的这个时候还要跟我争这个?”林志远瞪他。
秀秀站在石碑前,盯着石碑的最底部。那行小字还在,但字的颜色变了——从原来的黑色变成了暗红色,像是被血染过一样。而在那行字的上面,两个名字正在缓慢地消失——不是一下子消失的那种,而是像用橡皮擦慢慢擦掉的,一笔一划地,从左到右地,一点一点地淡去。
陈嘉宏。林秀芬。
名字消失的那一瞬间,整个暗河底部开始震动。不是之前那种温柔的、像心跳一样的震动,而是剧烈的、像地震一样的震动。地面在摇晃,石碑在摇晃,头顶上那两个正在融合的太阳在摇晃。黑色的地面上出现了裂缝,裂缝里透出刺眼的白光,那些白光像刀刃一样从地底深处切割上来,把黑色的地面切成一块一块的碎片。
“发生什麽事了?”林志远大喊,声音被震动和轰鸣声淹没了大半。
“河眼在关闭!”林有福大喊,“你们快走!从那里!”他指向圆形空间的某个方向。那个方向的墙壁上出现了一道裂缝,裂缝里透出的是——不是白光,不是红光,而是真实世界的、台北夜晚的、带着路灯昏黄色调的光。那道裂缝在缓慢地扩大,像一只正在睁开的眼睛。
嘉宏拉起秀秀的手,朝那道裂缝跑去。跑了两步,他停下来,回头看着林志远。
“志远!快!”
林志远站在原地,看着那道裂缝,又看着嘉宏。他的脸色白得像纸,嘴唇在发抖,但他没有动。
“阿宏,”他说,“我有一件事要跟你说。”
“说屁说!出来再说!”
“不行,现在说。”林志远的声音很平静,平静到不像他,“我刚才涂血的时候,看到了东西。石碑给我看的。你知道为什麽要用生者的血吗?因为生者的血里面有‘生魂’。生魂是活人意识的一部分。我把我的血涂上去,等於是把我的生魂分了一部分给河眼。作为交换,河眼释放你们。”
嘉宏的脸也白了。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他听懂了林志远没说出来的话。
“你分了多少?”他问。
“一半。”林志远说,“我分了一半的生魂给河眼。我现在只有一半的灵魂了。我出去之後,会变得不太一样。可能会忘记一些事情。可能会变得比较笨。可能——可能不会再是你的朋友了。因为我跟你之间的那些记忆,有一半存在於我分出去的那一半生魂里。那些记忆,现在在河眼里面了。我带不走了。”
嘉宏放开秀秀的手,走回到林志远面前。他看着林志远的眼睛。那双眼睛还是红的,肿的,里面有泪水在打转,但也在笑。那种笑是嘉宏见过的最丑的笑——眼泪鼻涕糊在一起,嘴角歪到一边,整张脸皱得像一颗被捏过的包子。
“你这个白痴,”嘉宏说,他的声音在发抖,“你为什麽不先跟我说?”
“因为如果我说了,你一定不会让我做。”林志远说,“对不对?”
嘉宏没有回答。因为林志远说得对。
“所以我才先斩後奏啊,”林志远笑了,笑得眼泪掉下来,“怎麽样?我这招是不是很聪明?比你想的那个什麽‘默念名字一千遍’聪明多了吧?”
嘉宏伸出手,狠狠地拍了林志远的肩膀一下。那一巴掌拍得很用力,用力到林志远往後踉跄了一步。然後嘉宏抱住了他。两个大男人,在暗河的底部,在一块正在碎裂的石碑前面,在两个正在融合的太阳底下,紧紧地抱在一起。一个是死了四十二年的复制品,一个是只剩一半灵魂的活人。
“谢谢你。”嘉宏说,声音闷在林志远的肩膀上。
“不客气。”林志远说,“记得还钱。三百块。加利息。”
“多少利息?”
“四十二年的利息。你自己算。”
“那我还不完了。”
“那就慢慢还。你有的是时间。你现在不是人了,你应该不会死了吧?对不对?”林志远拍了拍嘉宏的背,“慢慢还,我不急。”
秀秀走过来,站在他们旁边。她没有说话,只是伸出手,放在他们两个人的肩膀上。她的手还是冰凉的,但那种冰凉不再是死亡的冰凉,而是一种清新的、像山泉水的冰凉。
“我们真的要走了。”她说,“裂缝快关了。”
嘉宏松开林志远,後退一步。他看着林志远那张哭花的脸,笑了一下。“出去之後,第一个打电话给我。不管你有没有忘记我,都要打。”
“好。”
“打不通就多打几次。”
“好。”
“打到我接为止。”
“好。”
嘉宏转身,拉着秀秀,跑向那道裂缝。裂缝现在已经开到一个人宽了,外面的路灯光线透进来,在暗河的黑色地面上投下一片温暖的、橘黄色的光斑。他们跑到裂缝前面,嘉宏先钻了进去,秀秀跟在後面。
在秀秀钻进裂缝之前,她回头看了林有福一眼。
林有福还站在石碑旁边。石碑已经碎裂了一大半,只剩下底部那一小截还立着。他站在那截残碑旁边,手里拿着一个烧肉粽,慢慢地剥着粽叶。他看着秀秀,那双没有瞳孔的眼睛里,第一次有了一种可以被称之为“温柔”的东西。
“走吧。”他说,“不要再回来了。”
“你呢?”秀秀问。
“我在这里很好。”林有福说,“有人在陪我。”
秀秀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在碎裂的石碑後面,在那些正在消散的金色光芒中,有一个模糊的人影。那人影穿着一件白色的汗衫,围着一条沾满油污的围裙,正在一台小摊车前忙碌着。蒸笼里冒着白烟,白烟里带着糯米的香气和瘦肉的酱香。
那个人影抬起头,对林有福笑了一下。
林有福也笑了。
那是秀秀第一次看到林有福笑。不是嘴角微微上扬的那种笑,而是真正的、发自内心的、像小孩子一样的笑。他笑得露出了两排整齐的牙齿,笑得眼角的皱纹挤在一起,笑得整张脸都亮了起来。
那个人影是林有德。
他弟弟。
他在暗河的底部,陪了他五十八年。
秀秀转过头,钻进了裂缝。
裂缝在她身後缓缓地关上了。
嘉宏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昭和大厦一楼的大厅里。
地板是白色的瓷砖,瓷砖的缝隙里嵌满了黑色的污垢。头顶上的日光灯管还在半死不活地亮着,发出滋滋的电流声。那面巨大的全身镜还挂在墙上,镜面蒙了一层灰。一切都很正常——正常到像什麽都没发生过。
但他知道发生过了。
因为秀秀躺在他旁边。她躺在白色瓷砖上,白色的洋装铺散开来,像一朵盛开的白花。她的眼睛闭着,长长的睫毛在日光灯下投下一小片阴影。她的胸口在起伏——她在呼吸。她在呼吸。
她活着。
不对。她没有“活着”。她只是从暗河里出来了。她还是死者,还是魂魄,还是某种不属於这个世界的存在。但她在呼吸。这已经够了。
嘉宏坐起来,转头看向大厅的另一侧。
林志远不在。
他不在大厅里。骑楼下也没有他的机车。那台摊车也不见了。整个一楼空荡荡的,只有他和秀秀,还有那面镜子。
嘉宏的手机——他不知道什麽时候回到他口袋里的手机——震了一下。他掏出来看,是一条简讯。发件人:林志远。内容只有一句话:
「我先回去了。我好晕。我要去医院缝伤口。你们两个自己想办法回家。不要打电话给我,我要睡觉。明天再打。记得还钱。」
嘉宏看着那条简讯,笑了。他笑得很用力,笑到肚子疼,笑到整个人蜷缩在地上,像一只煮熟的虾子。秀秀被他笑醒了,坐起来,揉揉眼睛,一脸茫然地看着他。
“你笑什麽?”
“志远,”嘉宏把手机递给她看,“他叫我们自己想办法回家。”
秀秀看了那条简讯,也笑了。她的笑声很好听,像风铃在响,但这次风铃的材质不是骨头,是真正的金属,清脆的、明亮的、充满生命力的那种响。
“他怎麽回去的?”秀秀问。
“我不知道。”嘉宏说,“但他回去了。那就好。”
他们在大厅里坐了一会儿。坐了很久。久到日光灯管灭了又亮、亮了又灭,像一只疲惫的眼睛在不停地眨眼。久到外面的天色从深蓝变成浅蓝,从浅蓝变成灰白,从灰白变成了九月清晨特有的那种带着一点点金黄色的光。
天亮了。
嘉宏扶着秀秀站起来。他们走出昭和大厦的大门,走进民生西路的晨光中。街道上已经有车了,早餐店的铁门拉开的声音,便利商店的叮咚声,还有扫地车轰隆隆驶过的声音。这是台北的早晨,普通的、平凡的、没有任何灵异事件的早晨。
他们站在骑楼下,看着这一切。
秀秀深吸了一口气。她的鼻子大概闻不到味道——魂魄没有嗅觉——但她还是深吸了一口气,像是在品嚐什麽。
“空气好差。”她说。
“台北的空气本来就很差。”嘉宏说。
“比以前差。1984年的时候没这麽差。”
“废话,1984年的时候台北才多少车。现在多少车。”
秀秀转头看着嘉宏。晨光照在她脸上,她的皮肤在阳光下几乎是透明的,你可以看到她皮肤底下的——不是血管,不是骨骼,而是一种流动的、淡金色的光。那是暗河残留在她体内的能量,还是她魂魄本身的颜色?嘉宏不知道。但他觉得她很美。比1984年在台北车站看到她的时候还美。
“阿宏。”
“嗯?”
“我们现在要去哪里?”
嘉宏想了想。他想到林志远,想到那间在士林的雅房,想到那张铺着灰色床单的单人床,想到那个已经不在的、装着头发的平安符。那些东西不属於他。那些东西属於“复制品陈嘉宏”。而现在,复制品陈嘉宏已经不存在了。他现在是什麽?他不知道。他是一个从暗河里逃出来的魂魄,附在一具——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身体——一具看起来还是很正常的、有血有肉的、会痛会饿会累的身体上。
这具身体是河眼造的。但现在河眼关闭了,这具身体应该要消失才对。但它没有消失。它还在这里。它还在呼吸。它的心还在跳。
“我不知道。”他很诚实地说,“但我们先去吃早餐好不好?”
“吃什麽?”
“培根蛋饼加起司。大冰奶去冰。”
秀秀愣了一下。然後她笑了。那种笑,是1984年5月28日早上七点,在台北车站,她看到他的时候,露出的那种笑。眼睛眯成两条线,露出两颗小虎牙。
“你还记得。”
“我什麽都不记得了,”嘉宏说,“但这个我记得。你喝我的冰奶茶,说太甜了,然後又喝了一口。”
“你那个时候的脸色超好笑的,”秀秀说,“你以为我要把你的饮料喝光。”
“因为你每次都这样。”
“因为你的饮料比较好喝。”
他们走进巷子里的一家早餐店。早餐店不大,大概只有五坪,墙上贴着手写的菜单,字迹歪歪扭扭的,像小学生的字。一个阿婆站在煎台後面,正在翻蛋饼。她的动作很慢,但很熟练,每一铲都翻得恰到好处。
“两份培根蛋饼加起司,”嘉宏说,“两杯大冰奶,一杯去冰。”
阿婆抬起头,看了嘉宏一眼,又看了秀秀一眼。她的目光在秀秀身上停了一下,然後移开了。她没有说什麽,只是点了点头,继续翻她的蛋饼。
嘉宏和秀秀坐在早餐店门口的塑胶椅子上。桌子是那种红色的塑胶桌,桌面上印着可口可乐的logo,边角磨损得发白。阳光从骑楼的缝隙里斜斜地照进来,照在秀秀的白色洋装上,那件洋装在阳光下不再是透明的了——它变成了实体的、有重量的、会反光的布料。
嘉宏盯着那件洋装看了很久。
“你在看什麽?”秀秀问。
“你的洋装,”嘉宏说,“变实了。”
秀秀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洋装,伸手摸了摸。“真的欸。摸起来像真的布了。”
“你也是。你摸起来不像冰的了。”
“你摸过我?”
“刚刚牵手的时候摸的。”
“喔。”秀秀的脸红了一下。魂魄会脸红吗?会的。至少秀秀会。她的脸颊上浮起两团淡淡的粉红色,像春天刚开的樱花。
阿婆把蛋饼和奶茶端过来了。蛋饼煎得恰恰好的,表皮金黄酥脆,里面的培根和起司融在一起,用筷子夹起来的时候会拉出长长的丝。大冰奶是用那种老式的泡沫红茶杯装的,杯身上印着“永和豆浆”四个字,杯口用封膜机封住,吸管插下去的时候,封膜发出“啵”的一声。
秀秀吸了一口大冰奶,眼睛亮了起来。
“好喝。”
“比1984年的好喝?”
“不一样。1984年的比较甜。这个比较奶。”
“你喜欢哪个?”
“都喜欢。”
他们安静地吃完了早餐。没有再说话。不需要说话。阳光越来越亮,街道上的声音越来越多,台北的早晨在他们周围慢慢地、喧嚣地、充满生命力地展开。
嘉宏吃完最後一口蛋饼,用卫生纸擦了擦嘴,把手机拿出来。他打开和林志远的聊天记录,打了一行字:「蛋饼好吃。比烧肉粽好吃。烧肉粽太油了。」
过了大概三十秒,林志远回了一条语音讯息。嘉宏点开来,听到林志远那沙哑的、带着浓浓睡意的、像是在医院候诊室里压低声音录的声音:
“你他妈的吃完蛋饼不付钱是不是?阿婆有没有跟你要钱?你现在是鬼欸,鬼吃东西要付钱吗?你用的钱是冥纸吗?阿婆收到冥纸会不会很困扰?你跟我讲清楚,不然我帮你付,我他妈的不想以後被阿婆的孙子追着讨阴间债。”
嘉宏笑出了声。他回了一条语音:“我付了。用你上次放在我桌上的那张一百块付的。”
“干!那是我要买游戏点数的!”
“你游戏点数有比我的蛋饼重要吗?”
电话那头沉默了三秒。然後林志远回了一句,语气突然变得很柔软,柔软到不像他:“有啦。你的蛋饼比较重要啦。靠北,你害我讲这种恶心的话,我要去挂急诊了。不是手,是胃。太恶心了,我的胃在翻搅。”
嘉宏把手机收起来,看着秀秀。秀秀也在看他。晨光中,她的眼睛是深棕色的,瞳孔里映出他的脸——一张普通的、二十五岁的、没什麽特别的男生的脸。但那张脸上有一种他从未在自己脸上见过的东西——平静。不是那种“假装没事”的平静,而是真正的、从骨子里渗出来的、像湖水一样的平静。
“我们接下来要住哪里?”秀秀问。
嘉宏想了想。他不能回士林的那间雅房了。那间房间是“复制品陈嘉宏”租的,房租缴到月底。但他现在不是复制品了——或者说,复制品和原版在他身上融合了。他同时是1984年死去的陈嘉宏,也是2026年跑外送的陈嘉宏。他是同一个人,只是时间在他身上打了个结。
“我们去住旅馆。”他说。
“有钱吗?”
“没有。”
“那怎麽住?”
嘉宏想了一下,然後笑了。“我们去住昭和大厦。”
秀秀瞪大眼睛。“你疯了?”
“六楼之五。那间房间。我1984年租的。房租缴了四十二年。不住白不住。”
秀秀看着他,看了很久。然後她也笑了。那种笑,是那种“你这个疯子但我也是”的笑。
“好,”她说,“但你要先把房间打扫乾净。四十二没人住,一定积了很多灰尘。”
“你帮我。”
“不要。我是女生,我不做粗活的。”
“你1984年的时候可不是这样说的。”
“1984年是1984年,现在是现在。”
“有什麽不一样?”
“我老了四十二岁啊。虽然我看起来还是二十三。但我心态已经六十五了。我是阿嬷了。你要让阿嬷打扫吗?”
嘉宏看着她那张二十三岁的脸,想着她嘴里说的“我是阿嬷”,突然觉得这一切荒谬到了极点。一个二十三岁的阿嬷。一个死了四十二年的未婚妻。一个只剩一半灵魂的死党。一个在暗河底部卖烧肉粽的守门人。和一栋底下有条暗河的、死了几十个人的、被称为台北第一凶宅的大楼。
而他们要搬回去住。
“走吧,”他站起来,伸出手,“回家。”
秀秀握住他的手。她的手不再冰凉了。在九月台北的晨光中,她的手是温暖的。不是那种“热”的温暖,而是那种刚刚好的、像被太阳晒过的被子一样的温暖。
他们走回昭和大厦。走进一楼大厅。走过那面全身镜。镜子里映出两个人的倒影——一个穿橘色外送制服的男生,和一个穿白色洋装的女生。他们的手牵在一起,他们的笑容在镜子里清清楚楚地、没有任何扭曲地、像任何一对普通情侣一样地被反射了出来。
嘉宏在镜子前停了一下。
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那是一张陌生的脸——不是因为他长得不一样了,而是因为他看自己的方式不一样了。以前他看镜子,看到的是“陈嘉宏,二十五岁,外送员”。现在他看镜子,看到的是“陈嘉宏,死了四十二年,活了二十五年的复制品,从暗河里逃出来的魂魄,一个没有未来的人”。
但镜子里的那张脸在笑。
不是苦笑,不是傻笑,不是那种“我已经放弃了”的笑。而是一种很安静的、很笃定的、像是在说“没关系”的笑。
他转头看着秀秀。秀秀也在看镜子。她看到的是什麽?他看到的是——一个二十三岁的女孩,穿着白色洋装,站在一个二十五岁的男孩旁边。他们看起来像一对普通的情侣,刚吃完早餐,正要回家。
没有人看得出来他们已经死了。
没有人需要看得出来。
“阿宏。”
“嗯?”
“你以後还要跑外送吗?”
嘉宏想了想。“应该会吧。总要赚钱。房租虽然不用缴,但还是要吃饭。”
“你一个鬼跑什麽外送?客人收到餐发现是鬼送的,不会吓死吗?”
“我又不会跟他们说我是鬼。我按门铃,放门口,走人。谁知道我是谁。”
“可是你没有灵魂欸。外送平台不是要实名认证吗?你怎麽认证?”
“我有人头帐户啊。志远的。”
“林志远知道吗?”
“不知道。我用他的身分证字号注册的。他上次办信用卡的时候把资料留在桌上,我偷拍的。”
秀秀沉默了三秒。然後她说了一句让嘉宏笑到岔气的话:“你果然是鬼。只有鬼才会做这种事。”
他们走进楼梯间。楼梯间的灯亮了——不是那种半死不活的日光灯,而是崭新的、白色的、亮得像白天一样的LED灯。墙壁上的红色喷漆字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崭新的白色油漆。楼梯扶手重新上过漆,摸起来光滑平整,不再生锈。
整栋楼好像在一夜之间翻新了。
不是翻新。是被释放了。
河眼关闭之後,那些困在暗河里的秽阴慢慢地消散了。没有了秽阴的侵蚀,这栋楼开始恢复它原本的样子。它还是一栋老旧的大楼,但不再是那种“被诅咒”的老旧。它只是一栋普通的、上了年纪的、需要拉皮的公寓大楼。
他们爬上六楼。六楼的走廊也变了——日光灯全换成了LED灯,走廊亮得像白天。那些虚掩的铁门全部关上了,门上的门牌号码换成了新的,金色的字在白色的灯光下闪闪发亮。走廊里的杂物被清空了,地面拖得乾乾净净,白色瓷砖在灯光下反着光。
六楼之五的门是关着的。但门上贴着一张纸条,纸条上的字迹娟秀,像女孩子写的:
「欢迎回家。不用敲门,直接进来。钥匙在门框上面。」
嘉宏伸手摸了摸门框的上方。果然摸到一把钥匙。铁制的,生了锈,但还能用。他把钥匙插进锁孔,转了一下——咔哒一声,门开了。
门後的房间,和他记忆中的一模一样。
六坪左右,磨石子地砖,一张单人床靠墙放着,灰色的床单,枕头旁边放着一个行天宫的平安符——红色的锦囊,金漆字迹。窗户上挂着米白色的窗帘,窗帘半开,窗外的光线透进来,在地板上投下一片长方形的光斑。一张书桌靠窗放着,书桌上放着一台老式的桌上型电脑——CRT萤幕的那种,厚得像一块砖头,萤幕上积了一层灰。
电脑旁边是一个相框,相框里是一张黑白照片。
照片里是一对年轻男女。男的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衫,女的穿着一件白色的洋装。他们站在一栋大楼前面,笑得很开心。男的搂着女的腰,女的靠着男的肩膀。
大楼的正门上方,挂着一块招牌——“时代大饭店”。
嘉宏拿起那个相框,看了很久。
“这张照片,”秀秀走到他身边,“是谁拍的?”
“不知道。路人吧。”
“路人拍得这麽好?”
“可能是因为我们长得好。”
秀秀笑了。她接过相框,用手指摸了摸照片上那两个年轻人的脸。她的手指在玻璃表面滑过,发出细微的沙沙声。
“阿宏。”
“嗯?”
“我们再拍一张好不好?”
“拍什麽?”
“合照。就在这里。同一个角度。同一个姿势。”
嘉宏看了看房间,又看了看相框里的照片。房间里的摆设几乎没变——书桌还在,电脑还在,窗帘还是米白色的。窗外的光线也和那张照片里差不多——下午的阳光,斜斜地照进来,把整个房间染成金黄色。
“好,”他说,“但我们没有相机。”
秀秀从白色洋装的口袋里掏出一支手机。不是她之前那支粉红色的掀盖机,而是一支智慧型手机——iPhone,金色的,最新的型号。她在嘉宏面前晃了晃,“我有。”
“你哪来的手机?”
“林有福给我的。他说这是‘守门人福利’。每年一支新的iPhone。但他不会用,就给我了。”
嘉宏看着那支iPhone,想着林有福那双没有瞳孔的眼睛和那双煮过头鱼眼一样的眼睛,想像他拿着一支金色的iPhone在暗河底部自拍的画面,突然觉得那个画面既荒谬又可爱。
“来,”秀秀举起手机,把镜头对准他们两个人,“笑一个。”
嘉宏搂住秀秀的腰。秀秀靠着他的肩膀。他们对着镜头笑了。
不是1984年那种“我们还年轻、我们还有未来”的笑。也不是2026年那种“我们死了四十二年、我们从暗河里逃出来了”的笑。而是一种更简单的、更纯粹的、像“我们刚吃完早餐、我们回家了、我们很好”的笑。
秀秀按下了快门。
咔嚓。
手机萤幕上出现了一张照片。一对年轻男女,站在一个六坪大的房间里,站在一张书桌前面,站在一片金黄色的阳光中。男的穿着橘色的外送制服,女的穿着白色的洋装。他们笑得很开心,眼睛里有光。
那光,不是暗河的绿光,不是石碑的金光,不是土地公庙的红光。
是真正的、属於这个世界的、从窗户外面照进来的、九月的午後阳光。
“好看吗?”秀秀问。
嘉宏看着那张照片,看了很久。
“好看。”他说。“比1984年的那张好看。”
“为什麽?”
“因为这张照片里,我们都知道我们是谁了。”
秀秀把手机收起来,踮起脚尖,在嘉宏的脸颊上亲了一下。那是一个很轻的、很短暂的、像蝴蝶停在花瓣上又飞走的吻。但嘉宏感觉到了。那股温暖从他的脸颊蔓延到全身,像有人在他的血管里倒进了一杯热巧克力。
“走吧,”秀秀说,“我们去打扫。这间房间四十二年没人住,灰尘厚得可以种菜了。”
“你不是说你是阿嬷,不做粗活的吗?”
“我改变主意了。我是二十三岁的阿嬷。二十三岁的阿嬷还是可以做粗活的。”
“你到底是阿嬷还是二十三岁?”
“都是。我是二十三岁的阿嬷。你有意见吗?”
嘉宏举起双手投降。“没有没有。你说了算。”
他们开始打扫房间。秀秀负责擦桌子、擦窗户、擦电脑萤幕。嘉宏负责扫地、拖地、换床单。他们一边打扫一边聊天,聊1984年的事,聊2026年的事,聊林志远的蛋饼,聊林有福的烧肉粽,聊那条暗河,聊那块石碑,聊那些他们在暗河底部看到的、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景象。
嘉宏换床单的时候,在枕头
一张纸。
纸已经泛黄发脆,边缘卷曲,折成了四方形。他小心翼翼地打开那张纸,纸上写着一段话。字迹是他的——1984年的他的。
「秀秀:如果你看到这张纸,表示我已经下去买早餐了。培根蛋饼加起司,大冰奶去冰,对不对?你在房间等我,我二十分钟就回来。不要乱跑。不要开门给陌生人。不要跟楼下那个卖玉兰花的阿婆聊天,她上次卖给你的玉兰花一朵五十块,太贵了。等我回来。阿宏。」
嘉宏读完那张纸,笑了。他把纸折好,放进自己的口袋。
秀秀正在擦窗户,转头看他。“你笑什麽?”
“没什麽。”嘉宏说,“我只是在想,1984年的我,真的下去买早餐了。”
“然後呢?”
“然後就没有回来了。”
秀秀放下抹布,走过来,站在他面前。她伸出手,摸了摸他的脸。她的手指在他的脸颊上停留了很久,像是在确认什麽。
“但你现在回来了。”她说。
“嗯。”
“那就够了。”
窗外的阳光越来越亮。午後的台北,天空很蓝,云很白,新生高架桥上的车流很顺畅。昭和大厦的六楼之五,窗户打开了,风吹进来,吹动了米白色的窗帘。窗帘在风中飘动,像一面白色的旗帜,像是在对这个世界说——
我们在这里。
我们还活着。
虽然我们已经死了。
但我们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