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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14章 文打,下油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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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南角,草场庵胡同。

    草场庵,并不是有这么个庵堂叫“草场庵”,西天也没个草场菩萨。

    这地儿在明代是草场,后来草场没了,建了个白衣庵。

    草场庵,是它们的混搭。

    因为这儿是个庵堂,所以经常在这儿开粥场办善事儿,只是在光绪初年,粥场一个没开好,暖棚走水,把庵堂都烧没了不说,还烧死了一百多号人。

    此后白衣庵也没了,多了一个草场庵胡同。

    这个胡同没有高门大户,院墙一户比一户矮,院门一户比一户小。

    一处最不打眼的小院,院门虚掩。

    院中有十多个人,东倒西歪嘴歪眼斜,一眼过去,就没个着调的。

    这帮人没一个说话的,都乜斜着眼,瞧着中间那口油锅。

    一口临时搭成的土灶,灶膛的劈柴烧得噼啪作响,燎起的火头,蓝旺旺的。

    那口铁锅极其巨大,径长五尺,底深四尺,用一个四角铁架撑着,里头的油装满了七分,被底下的大火一催,油烟炸起。

    一个三十来岁的混混儿,光着膀子站在油锅旁,烟火气一上来,满脸油光。

    他冲着北边儿一抱拳,咧着嘴笑道,“窦爷,蒙您高义,这么大一锅油,没一千斤下不来,今儿我滕老九可算是解了馋了!”

    北屋前头放着一把太师椅,这滕九口中的窦爷,安然坐在椅子上。

    窦爷的形象很是奇特,圆不隆冬的脑袋上头,只剩了一只眼睛,挂着一只耳朵,下巴是半根胡子都没有。

    但诡异的是,窦爷这副模样,坐在那儿,非但不可笑,反而很是肃穆。

    要是天光模糊点儿,给他一块惊堂木,还有几分像是端坐开封府大堂的包龙图。

    窦爷淡淡地看着院里的油锅,如同看戏。

    那戏还是烂熟于心的老戏,从脚本戏词,到手眼身法步,他都了然于胸。

    “滕九,你要码头,这不合规矩,我给不了你,你下油锅也没用,你这身贱骨头,可不值当一码头!”

    窦爷的声音有些尖锐,所以音量不高,但依旧清晰如针,刺在滕九的耳朵里,让他脸色有些发白。

    旁边有人轻声嗤笑。

    津门除了几个大码头,还有一些小渡口。

    在窑洼及堤头这两处,就各有一个渡口,近来这姓滕的非要在这两个渡口之间,再添一个渡口。

    窦爷当然不能同意。

    一来这两个渡口本来就隔得不远,本来就不够吃,再来一个,算怎么回事儿?

    二来,那两个渡口是窦爷吃的,吃了两辈人了,您跑来夺食儿,你算干嘛的?

    “窦爷,这事儿的规矩……”那滕九还是不肯死心,尤自梗着脖颈子争道。

    “你莫要打岔,我就是跟你说规矩,你既然依着规矩来,我自然要依着规矩办。”

    窦爷摆摆手,淡然道,“这油锅你可以下,但还是那句话,你这一百多斤,值不了一个码头。”

    滕九听着油锅的炸响声,看着前头,只能看到一个光洁的下巴,不停地开阖,“你下这趟油锅,能不吱一声儿,堤头的营生,爷分你三成,一年下来,约莫是六百块现大洋,够你一家老小的嚼谷了。”

    一年,六百块?

    滕九眼中陡然间透出精光,不再分说,飞快地褪下长裤,只留一条犊鼻裤,朗声道,“多谢窦爷,承您的情,我初学乍练的,您担待点儿!”

    窦爷抬头望天,轻轻地摆摆手,“去吧,别吱声儿!”

    高天上的白云,舒来卷去。

    院里一声轻响,似乎是有人入水。

    继而猛然腾起一股油炸的焦香,没过多久,焦香又变成了焦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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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然,从头到尾,没有一点动静。

    “欸,可惜了一锅好油!”

    窦爷的目光总算从天上收了回来,招手叫来一位,看打扮像是账房,“记上,堤头码头,算滕九的三成干股。”

    账房脸色煞白,连连点头,“欸欸!”

    窦爷团团扫了一眼,眼底流露出一丝不屑,“你们都散了吧,我要歇会儿,往后这种小事儿,就甭拿来烦我了!”

    那些人不敢逗留,说了几句片儿汤话,便一哄而散。

    他们有机灵的,也看到窦爷的眼神了,也知道他们今儿有些拉胯。

    但滕九今儿确实是把他们给震住了。

    要说津门的混混儿,吃的就是挨揍的饭,多狠的揍都不解痒,甚至剁个零部件下酒都寻常。

    这叫“文打”,津门混混儿享誉全国的绝活儿。

    可滕九这一下,他们真玩不来。

    油锅是生铁的,一百多斤下去,不能蹦,蹦就会裂了锅底。

    油锅就这么大这么高,七尺的汉子下去,要自己蹲下去,蜷缩起来,才能没过头顶。

    那滕九就是这么把自己给炸了,还跟个哑巴似的,一声不吭。

    不愧是姓滕,祖上怕是干藤甲兵的。

    三不管那年轻人打外头进来,跟这些混混儿擦肩而过。

    胡乱打了几声招呼,那年轻人进到院里,看着那口油锅,不由得也顿了一下。

    这会儿灶膛的火已经快要熄了,但锅中浮着一具漆黑的枯骨,像是炸废了的麻花。

    窦爷悠悠然站起身来,看到进来的年轻人,“搬着椅子,进屋!”

    年轻人搬起太师椅,跟着到了堂屋。

    窦爷先向神龛上敬了一炷香,再一屁股坐下,“说吧,嘛事儿?”

    年轻人一躬身子,“半爷,两桩事儿。”

    他手一抖,一叠庄票卷成一团,落到桌上,“这第一桩,是有人花五千,买潘智远的命。”

    十年前,窦爷跟人文打,先是取了一根手指,后来接着取了一只耳朵和一只眼睛,都没能“打”过对方。

    直到窦爷手起刀落,将自己的二两金钱肉给剁了下来,才将对方击败。

    从那天起,再也没人敢跟他文打。

    也是从那天起,他便给自己取了个名儿,叫窦半,让手下人叫他半爷。

    窦半都没去瞧那卷票子,“潘智远,益世报那位?”

    “是。”年轻人垂头答道。

    “啪!”他话音未落,便挨了一记嘴巴子,白净的面皮顿时便肿了起来。

    窦半淡声道,“文会,知道为嘛打你么?”

    年轻人都不敢捂脸,“知道,是文会糊涂,这种荒唐事儿,就不该带到您这儿来。”

    潘智远是益世报的总编,在雷鸣远回国之后,他便被逮了,今年才被放了出来。

    这样的人,算是文化名流,杀起来不难,善后却是不易,是必须有人背锅顶雷的。

    五千,这不是开玩笑么?

    最起码两万。

    这一票不能接,还得去三不管做个记号,让人将钱领回去,将这个带来这儿做甚?

    文会这一巴掌,挨得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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