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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5章 换装
    沈烨看着院子里小山般的马鹿肉,脑海中飞速盘算着。

    这么多肉,家里那点盐根本腌不过来,而且目标太大,招人眼红,容易惹祸。

    他快速做出决定。

    “爹,娘!”

    他声音沉稳,带着不容置疑的决断:

    “这鹿心、鹿肝、还有这条最好的里脊肉,咱们留下,再留几根大骨熬汤。”

    “鹿血也留一竹筒,给小妹和你们补补身子,剩下的,一点都不能留。”

    王桂芬一愣:

    “啊?这么多。。。都、都不要了?”

    她看着那鲜红的肉,心疼得直抽抽。

    “不是不要。”

    沈烨压低声音:

    “是必须尽快处理掉。”

    “娘,这东西扎眼,留在家里是祸害,我今晚就弄走。”

    沈建国吸了口旱烟,眉头紧锁,最终重重叹了口气道:

    “小烨说得对。。。听他的没错。”

    他看出了儿子眼中的决绝和考量。

    一家人立刻行动起来。

    沈烨亲自动手,将需要留下的部分迅速分割出来,交给母亲处理。

    剩下的肉、以及那张完整的鹿皮和一对硕大的鹿角,他重新打包捆扎好,用破麻袋和柴草严严实实地盖住,塞进了柴房最深的角落,等待夜色降临。

    整个下午,沈家飘出了久违的、极其浓郁的肉香。

    炖鹿骨的香气勾得左邻右舍坐立不安。

    王桂芬按照沈烨的吩咐,炒了一大盘鹿肝鹿心,又切了一小碟里脊肉炒了野菜,蒸了鹿血糕。

    晚饭桌上,几乎全是硬菜。

    小妹吃得满嘴流油,小脸兴奋得通红。

    沈建国和王桂芬吃着这难得的珍馐,心里却七上八下。

    连一直闭门不出的林薇,也被王桂芬硬劝着出来,勉强吃了几口蒸鹿血和炒肝,苍白的脸上似乎恢复了一丝血色,但她始终低着头,不看任何人,尤其是沈烨。

    沈烨自己吃得很快,他需要补充体力。

    夜色如墨,万籁俱寂。

    估摸着村里人都睡熟了,沈烨悄无声息地起身。

    他没有走村口大路,而是扛起那沉重无比的包裹,从屋后绕进小路,凭借着对地形的熟悉,如同鬼魅般潜行,直奔黑石镇方向。

    这一次,他没有去棚户区的零散黑市,而是根据前世的记忆,和这些日子打听来的零碎信息,摸到了黑石镇边缘一个废弃的砖窑。

    这里据说有更大宗、也更隐蔽的交易。

    砖窑里黑影绰绰,气氛压抑而紧张。

    几盏马灯发出昏黄的光,映照着一张张警惕而模糊的脸。

    空气中弥漫着烟味、汗味和一种隐秘的期待。

    沈烨的出现引起了短暂的注意。

    他浑身散发着一股野蛮人般的彪悍气息,加上那巨大包裹里渗出的淡淡血腥味,让人不敢小觑。

    一个穿着旧工装、看起来像是头目的人走上前,低声询问道:

    “什么货?”

    “马鹿。”

    沈烨言简意赅,掀开包裹一角,露出里面品质极佳的鹿肉和那对引人注目的鹿角。

    那人的眼睛瞬间亮了,没有废话,直接问价。

    “多少钱。”

    沈烨不知道此时的心情,并没有回答,而是看向了对方。

    那人迟疑了片刻,伸出五根手指。

    沈烨犹豫了一下,摇摇头,比了个八的手势。

    那人一看,哈哈一笑,而后点点头,算是应下了。

    见状,沈烨心中一沉,知道自己这是喊低了。

    尤其是那对完整的鹿角和鹿皮,对方肯定能卖出了惊人的价钱。

    且看对方这样子,显然有固定的销路,根本不愁这些东西出手。

    不过,既然价格是自己喊得,那就算是咬碎了呀,也只能合血往肚子里咽。

    兴许是看出了沈烨的不爽,亦或是不想得罪这位未来很有可能成为自己合作者的猎人,那人哈哈一笑,朝着沈烨伸手道:

    “认识一下,道上人尊称一声侯三爷,是这里的管事,小兄弟以后要是再有什么好货,尽管送我这来,我一定给你开个高价。”

    说完,从怀里掏出一沓厚厚的、沉甸甸的钞票,外加一个信封递给了沈烨。

    “方才的出价,的确是我占了便宜,不过,为了不让兄弟对我失望,这些票据,就算是我补偿兄弟你的了。”

    沈烨接过钞票,仔细数了一遍,发现不多不少,正好800之后,便打开了信封。

    发现里面各种票证齐全。

    布票、粮票、工业券。。。应有尽有。

    诧异的看了对方一眼,他微微点头,此事算是揭过了。

    辞别了侯三爷,他没有立刻离开,而是在黑市里转悠起来。

    花了10块钱,买了50斤大米,又花了15块钱,买了30斤面粉,外带两只能下蛋的老母鸡。

    将买好的东西塞进背篓之后,刚准备离开,眼角的余光却瞥见一处僻静的角落里,正坐着一个面色黝黑、眼神精明的汉子,对方脚下放着一个用油布包裹的长条物件。

    沈烨走过去,低声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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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硬的家伙?”

    那汉子上下打量了他一下,尤其多看了几眼他身上尚未完全干涸的血迹,和那股子山林气息,点了点头,稍稍掀开油布的一角。

    里面是一把保养得还算不错的56式半自动步枪!虽然是经常保养,结构看起来也算完整。

    沈烨心脏猛地一跳,果然是枪!

    这才是真正能让他深入山林、对抗大型猎物的依仗!

    经过一番紧张的讨价还价,最终,沈烨花了400块钱,外加那张之前攒下的獾子皮,换回了这把铁疙瘩,外加200发油光锃亮的子弹。

    他将步枪拆开,用油布重新紧紧包裹,塞进箩筐最底层,上面盖上些杂物。

    交易达成后,因为怀里的巨款和筐里的铁家伙,他没有丝毫停留,立刻消失在漆黑的夜色中,步伐变得更加沉稳有力,也更加警惕。

    回程的路上,他的心跳依旧有些快。

    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兴奋。

    有了这笔钱,还有这把枪,自己足够彻底改变家里的现状!

    但他没有立刻回家,而是在镇子外围徘徊到天蒙蒙亮,等快到了供销社上班的时间,才像一个普通的早起村民一样,混进了黑石镇。

    他先去供销社,用侯三爷给的票据,买了整整一大罐盐、几尺厚实的棉布、一口新铁锅、一些糖果点心,甚至还有一小瓶擦枪油和保养工具。

    还特意去了国营肉铺转了转,看了看价格和收购情况。

    等他背着背篓,提着大包小包回到小河村时,又一次引起了轰动。

    “快看,沈烨买了那么多东西回来!”

    “老天爷,他哪来的钱?”

    “肯定是卖那头鹿的钱呗。。。”

    “这家伙连那么大的家伙都能弄死,以后山里还不是横着走了。。。”

    村民们的议论充满了羡慕和敬畏。

    对于村民们的议论,沈烨充耳不闻,径直回家。

    当他从背篓里将买回来的东西一样一样拿出,特别是那把枪的时候。

    王桂芬看到,吓了一跳。

    而沈建国则是眼睛发亮,男人对武器天生有着喜爱。

    “以后进山安全些。”

    沈烨简单解释了一句。

    看着地上的两大袋细粮,以及新铁锅、厚棉布、糖果点心。。。每一样都让王桂芬又惊又喜,又有些不安。

    “小烨,这得花多少钱啊。。。”

    “娘,钱挣来就是花的,以后还会有的。”

    沈烨语气肯定。

    他把糖塞给眼巴巴的小妹,把点心分给父母和姐姐,甚至拿了一包放在里屋门口,什么都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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