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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35章 值不值?
    第235章值不值

    吃完饭,裴珠滋走了。

    裴妹子虽然嘴上没再追究,但行动上裴妹子还是表达了不满,不然的话也不会饭一吃完就起身走人。

    对此李承信也没辙。

    承诺裴珠滋以后不再跟girlsday的成员来往,这不切实际。

    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三。

    裴珠法这次发现了,他承诺一次,下次再发现呢,难道继续承诺

    这么一步步妥协,麻烦只会越来越多。

    因为他不可能只专一裴珠滋一人。

    妥协的次数越多,就只会放大裴珠法的期待,到最后坑越来越大,他摔得也越来越狠。

    所以。

    儘管看出了裴珠滋的不满,李承信也没有解释,更没有追出去。

    不过这次girlsday的事也算给了他一个教训。

    以后再卖歌最好还是放宽些条件,不能只把歌给那些与他有关係的妹子,不然的话就会出现今天的情况。一一像裴珠这种对他性格了解的,一猜就猜个八九不离十。

    说起来也是西八了。

    他也很无奈啊。

    他的歌都是抽奖抽来的,又不是真靠自己创作,资源就那么点,当然要有效利用。

    总不能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还要把资源浪费在於他无用的事物上吧

    妈的!

    这事儿无语!

    鬱闷半天,李承信收敛心思,也不再去想裴珠法。

    想也没用,他又不可能真对裴珠滋妥协。

    只能以后在其他方面补偿这妹子啦。

    一念及此。

    又想到《夜舞》这首歌竟然已经小有热度,李承信才恍然想起,前两天方敏雅似乎联繫过他说过这事,只是他当时太忙,没怎么聊,更没放心上。

    说到底他的重心还是在影视上,歌曲只是点缀,所以在歌曲上分心不多。

    此时稍有空閒,倒是可以看看网上评论如何。

    想到这。

    李承信打开电脑,查看听眾留言。

    低眼看第一条,李承信无语了。

    “口哨部分的旋律很熟悉啊,我记得跟我之前听过的一首欧美歌很类似,不会是抄袭吧”

    “抄袭不会吧我觉得这首歌很好听啊,竟然是抄袭”

    “真是服了,能不能別听风就是雨作家一首歌创作出来,稍微觉得熟悉,立马就套上抄袭。如果真是抄袭,拿出证据再说。別动不动就乱扣帽子,如果不是抄袭,你这不是败坏人名声嘛。”

    “说的是。有些人確实太过分了,总爱搞无中生有。其实从流行音乐诞生,几十年下来,想想也知道有多少歌。更別说音符就那么几个,作家歌曲创作出来难免有相似的部分。如果真的抄袭,应该严厉打击和惩处。但如果不是抄袭,也要避免张口就来。你一句不负责任的乱说,就可能毁了別人的心血和机会。”

    “言之有理。这首歌我觉得挺不错的,是不是抄袭我不知道,但我是第一次听,口哨部分是这首歌的亮点。”

    “相比歌曲,我还是更喜欢看v。girisday这次转型很成功啊。我觉得怨妇风很適合她们,特別是慢舞部分骚气十足。反正对比另一首《期待》,我更喜欢这首《夜舞》。”

    “girlsday这次是双主打回归。一首《期待》一首《夜舞》。相比《期待》我也是更喜欢《夜舞》。”

    “我刚看了下词曲作者竟是同一个,名字叫“牛马组合”,你们知道“牛马组合』是谁吗有没有人听过他们创作的其他歌曲”

    看到这条,李承信刻意关注了一下。

    结果翻了翻,压根没人回復,看来大家对词曲作者的兴趣不大啊,还是妹子更吸引眼球。

    看到这,李承信也没兴趣继续看下去了。

    总结之后就是一群閒得淡腾的人无聊瞎扯淡。

    刚看到抄袭的时候,李承信隱隱不爽,多看几条就释然了。

    有些人纯粹张嘴就来,反正又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倒霉也是別人倒霉,所以根本就是肆无忌惮,口不择言。

    对这类人你计较也一点屁用都没。

    李承信也懒得理他们了。

    反正金手指奖励的歌曲百分百不会存在问题,更不可能存在抄袭爭议。最多也就是某个旋律有相似部分,但绝对跟抄袭无关,所以也没必要分辩或浪费时间。

    现在唯一的问题就是,《夜舞》这首歌是算小有热度了,但到底能不能达到金手指的判定標准

    如果达不到的话,想让girlsday的成员升到三星,恐怕还要继续对她们投资。

    如无意外,《iii》这首歌是绝对能达到要求的。

    所以。

    如果《夜舞》也能达到,只需要再为她们投资一首。

    但《夜舞》达不到的话,就要再为她们投资两首。

    虽然他並没有把词曲版权卖出去,从钱的方面而言,girlsday人气不高,销量上不去,分成自然也高不了。

    但实际上钱的因素可以刨除,他並不在意。

    关键是效率问题。

    有捧girlsday的工夫,他完全可以把歌给其他更有价值的妹子。

    方敏雅已经是过去式了,金亚荣又不想跟他搞露水情缘,继续给girlsday投资,似乎没什么意义啊。

    除非除了方敏雅之外,金亚荣和李惠利她们也都能被他拿下。

    这样继续投资才有点意义。

    不然如果一个都没戏,就是对资源的浪费。

    李承信有点小纠结了。

    如果《夜舞》能达到要求,再加上《iii》只需要再投资一首,那时费点工夫把金亚荣拿下还不算太亏。

    反之则纯粹浪费资源。

    唯一的好处就是把girlsday捧红后,他的名声和知名度会更上层楼。

    但这其实是锦上添,用处不大。

    因为就算没这个名声,他之后靠电影或给少女时代、u等人、以及之后给其他人的歌曲,他照样能声名鹊起。

    把girlsday彻底捧红了,他多了份荣誉。

    不彻底。

    《夜舞》和《iii》这两首歌也绝对能让她们红,影响也不大。

    所以。

    要不要再继续投资呢

    或者说。

    如果继续投资的话,girlsday给他的回报比,能不能达到他的期望。

    又或是。

    方敏雅这妹子,还能对他有多少帮助

    李承信凝眉沉思,盘算起来。

    对妹子。

    谈情和谈利,一定要分清。

    李承信很清楚。

    方敏雅於他而言,更多是利益计较。

    要好好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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