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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23章 家喻户晓
    要知道,在这个时代,琉璃可都是奢侈品,真正的价值连城。

    

    此前李世民曾花万贯买下了一个琉璃杯,爱不释手,还时不时的拿出来和群臣炫耀。

    

    现在,王有胜拿出来的这些酒瓶子,竟然每一个都是琉璃,而且看上去毫无瑕疵,没有一点的杂质,要比李世民手里的那个琉璃杯子,好了不知道多少倍!

    

    “这玩意儿就是个玻璃,不值钱的。”

    

    王有胜摆了摆手,“大家要是喜欢,待会喝完拿回去就是了,送给你们,喝不完的,也留着,用来装酒。”

    

    他虽然对历史了解不多,但也明白,这种东西放在古代,肯定不会便宜。

    

    闻言,群臣脸上皆是露出了欣喜之色。

    

    程咬金更是直接把瓶子揣进了怀里,似乎生怕李世民待会不答应一般。

    

    “这瓶子要如何打开?而且里面的酒竟然如此清澈,一点都不浑浊。”长孙无忌开口询问。

    

    随后,王有胜便是拿着一瓶茅子,给他们示范了一下如何打开。

    

    众人有模有样的跟着照做。

    

    当瓶子被打开的刹那,顿时一股浓浓的酒香便弥漫了全场。

    

    “好酒!”

    

    尽管还没真正品尝,但当闻到这股酒香之时,所有人都明白,这酒绝对不会简单。

    

    想想也是,能用琉璃来装的酒,怎么可能普通?

    

    “只记得让人送酒过来,忘记让他们送杯子了。”王有胜看了一眼桌子上并没有杯子,只有几盘小菜和一个碗。

    

    豪迈的大唐人喝酒,都是倒在碗里喝的。

    

    其实这也和酒的度数有关。

    

    古代的酒,浓度并没有后世那么高,一般人闷个几碗也不是什么难事。

    

    但后世的茅子就不一样了。

    

    这么一碗真要喝下去,只怕没有多少人还能保持得了清醒。

    

    “嗐,喝酒就得用完,要什么杯子嘛,来来来,如此好酒,我们今天怎么都得喝个痛快。”

    

    说着,尉迟恭便是给自已倒了满满一大碗。

    

    王有胜见状,微微沉吟了一会,而后才道,“这酒烈得很,可不兴这么大碗喝,鄂国公还是慢点吧。”

    

    “再烈又能烈到哪里去?”

    

    尉迟恭呵呵一笑,端起碗便直接闷了一大口。

    

    当第一口刚刚喝下去之后,他顿时就感觉到了不对劲。

    

    王有胜说的烈,那是真的烈啊。

    

    他只感觉自已的喉咙仿佛是被有一团火烧起来了那般。

    

    但碍于面子,尉迟恭最终还是硬生生的咽了下去。

    

    缓了好半晌,才长长吐出了一口气,“爽!好酒!真的是好酒啊!”

    

    众人自然都看得出来他模样有些不对劲,也意识到了这酒可能真的很烈,因此都是端着碗,小口小口的抿了一下。

    

    “的确是好酒,虽然极烈,但细品慢咽过后,能让人回味无穷。”秦琼开口道。

    

    此时,一名老师端起碗隔空敬来,“哈哈,翼国公,我敬你一杯,没想到有生之年,我竟然还能和你同席共饮,这实在让人感觉有些不太真实。”

    

    “哦?听这位先生的意思,叔宝在后世莫非很有名?”李世民好奇开口。

    

    群臣闻言,心中皆是一惊。

    

    虽然李世民从始至终都没有和他们明说过,但众人也都不傻,其实多多少少都猜到了一些,知晓最近这段时间,王有胜这些人的出现,绝非偶然,而且还带来了那么多的知识与神物。

    

    如果没有猜错的话,他们很可能是来自后世。

    

    现在,李世民当着众人的面前问出了这么一句话,也等于是彻底和他们摊牌了。

    

    “那怎么能叫很有名呢?”

    

    老师放下手里的碗,而后道,“那可是相当的有名啊。”

    

    “哦?不妨说来听听。”李世民好奇,他去过后世,但待的时间其实并不长,而且那时也没怎么与人聊到过有关于大唐的事情,所以自然不知。

    

    “这是有典故的。”

    

    老师摸了摸下巴,随后才道,“相传,昔年唐太宗因常做噩梦,被鬼魂骚扰,夜不能寐,翼国公秦琼与鄂国公尉迟恭便披甲守门,鬼魅遂不敢近,太宗不忍二将辛苦,命画工绘其像贴于宫门,后世效仿,遂成习俗。”

    

    “在后世,二位国公可都是家喻户晓的门神啊,过年过节,几乎每家每户,都会张贴他们的画像于两侧门上。”

    

    听得此话,秦琼和尉迟恭不由得激动了起来,他们没有想到,自已在后世竟是如此的出名,甚至成为了家喻户晓的守门神。

    

    其他人闻言,脸上也都羡慕不已。

    

    王有胜笑着说道,“其实在座的诸位,每一个都非无名之辈,在后世,即便是没有怎么了解过大唐历史的人,多多少少都都有听过诸位的名字。”

    

    “我们后世有句话叫‘半路杀出个程咬金’,一般用来比喻突如其来,形容一件事情在进行中,突然出现意外的人或事,打乱了原有的计划。”

    

    “还有郑国公魏征,后世都称呼你为大唐第一喷子,主要是因为你什么事情都要骂上两句,敢于谏言。”

    

    说到这里,王有胜看魏征不仅没有生气,反而还有些骄傲的样子,又是继续道,“镜鉴古今,修身致远。”

    

    “其实郑国公与太宗陛下还是留下了一些君臣佳话的,最有名的便是贞观十七年,太宗悼念郑国公时曾言: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

    

    “这三句箴言流传千年,至今仍如洪钟大吕,警示着后人需常怀自省之心,方能行稳致远。??”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

    

    李世民嘴里反复念叨着这句话,目光再次看向魏征之时,眼神都是变得清澈了几分,而后爽朗笑道,“好好好,爱卿不愧是我大唐的肱股之臣,可惜,没想到你贞观十七年就死了。”

    

    “贞观二十三年你也死了。”王有胜道。

    

    “噗!”

    

    他此话一出,刚喝了一口酒的李世民顿时就忍不住喷了出来,这实在有些扫兴。

    

    但想想,如今也才贞观六年,而且现在还有着秦宁帮忙调理身体,以后自已还要跟着对方学习修炼,历史,一定是可以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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