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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在工作室,林晚晚见了廖老师,聊了几句,大家不欢而散。
那顿茶喝了不到半个小时,廖老师说了三遍“你太年轻”,林晚晚回了两遍“我年轻就是好”。
最后廖老师站起来,撂下一句:“你会后悔的”。林晚晚坐着,云淡风轻地说“我从不后悔”。
廖老师走后,林晚晚把那点不愉快扔在门外,把那面墙擦干净,把那张写了十二条合约的纸贴在墙上,就贴在“这里不加班”旁边。
老麦坐在沙发上,看着那两行字,突然说:“这句话可以写首歌。”
林晚晚转过头,手里还拿着胶带,说:“那你写呗。”
老麦拿起笔,在笔记本上写了个标题:《不加班,不卖身》,然后卡住了。笔尖悬在纸面上方,像一只不知道该往哪儿落的鸟。他对着那行字发呆,嘴唇动着,像在默念,又像在跟自己吵架。
林晚晚没催他,打开手机上的直播,标题:“详细聊聊那些透明合约”。
直播间瞬间涌进千万粉丝,弹幕刷得看不清画面,那些字叠在一起,粗细不一:
“透明合约!是那个透明合约吗?”
“晚晚姐,你要讲那个?”
“十二条!每条都是打脸行业惯例!”
“我把合同打印出来了,贴在公司墙上!老板脸都绿了!”
林晚晚对着镜头,把墙上那张纸取下来,举在手里。她等弹幕稍微安静一点,开口说道:“很多人问,这个透明合约到底具体写了什么?今天,我一条一条给大家聊一聊。”
“第一条合约,收益分成:艺人70%,公司30%。”
她顿了顿,把纸放低一点,让镜头能看清上面的字,继续说:“有人问我,收益为什么不是五五?为什么不是八二?我说,因为活是艺人干的,歌是艺人唱的,舞是艺人跳的,戏是艺人演的。公司负责推广、对接、运营。艺人拿七,公司拿三,七三分成才是真正的公平。”
弹幕刷屏,速度快得看不清字:
“公平!太公平了!”
“以前一九分,公司拿九,艺人拿一,那是剥削,不是合作!”
“七三分成才是合作!这才是大格局!”
等了一会儿,林晚晚继续说:“有人说,公司拿三成不够活。我说,以前拿九成的时候,钱去哪儿了?被老板拿去买别墅、买游艇、包小三。少赚点,公司不会倒闭,老板不会挂,最多是少买一辆跑车。但艺人,可以活得有底气。”
弹幕笑疯了,满屏炸裂:
“哈哈哈哈,说得太真实了”
“晚晚姐怎么什么都敢说”
“买别墅包小三,精准打击!”
“老板们坐不住了!”
“她这是把行业底裤都扒了!”
看着弹幕,林晚晚淡定地没有回应,继续说:“第二条,版权永远属于创作者,公司只有代理权。”
随后,她的语气变了,不再是那种轻松的调侃,而是很严肃地说:“这一条合约,是老麦加的。他说,他的歌被人拿走,改了名字,换了署名人。他喊了二十三年,没人听见。现在他听见了,所以,这条合约必须写进去。你写的,就是你的。公司可以帮你推广,可以帮你赚钱,但歌,永远是你的。不是公司的,不是老板的,不是任何人的。”
弹幕安静了一秒,然后弹幕铺天盖地在狂飙:
“老麦优秀!艺人好榜样!”
“你写的,就是你的!我赞同。”
“这一条合约值一亿个赞!”
林晚晚把纸翻到背面,上面还有她自己加的一行小字:“代理期限不超过三年。到期后,创作者可重新选择代理公司。”
她指着那行字,手指在纸上点了点,“有人问我,为什么要加这一条?我说,因为好歌不会被埋没。但好公司,不一定。三年,够你看出一个公司是否真帮你,还是只想赚你的钱。三年到了,你觉得公司好就续签。你觉得公司不好就换一家。这是你的权利,不是公司的恩赐。”
弹幕又炸了,每秒钟上千条新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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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够看清了一家公司!”
“以前签十年、十五年,那是卖身契!”
“这条加得好!加到了点子上!”
林晚晚顿了顿,然后说:“第三条合约,任何条款修改必须双方签字,不得隐藏条款,不得私自后补,不得私自添加内容。”
她放下纸,目光不偏不倚看着镜头,像在看着每一个人,说:“这一条合约,是阿强加的。他说,他签的合同,最后多了一页,用小字写着‘工伤自理’,夹在最后面,他当时没看见,翻过去了就错过了。后来摔断了肋骨,公司说,你自己负责,合同上有写着呢。”
她清了清嗓子,然后坚定地说:“所以,这条合约必须写进去。你签的是什么就是什么,不能有后加的小字内容,不能有看不懂的信息。你看不懂的条款,等于不存在。”
阿强站在旁边听着,低着头,拳头攥着,指节发白,似乎还愤愤不平。
弹幕一条接着一条地开始刷,像在替阿强说话:
“阿强总会替他人着想。”
“工伤自理?这是人话吗?这是人写的吗?”
“这一条合约,公平公道。”
林晚晚继续说:“有人问我,那如果公司非要加呢?
她缓了一缓,说:“我说,那就别签。合同是双方的事,不是公司说了算。你不签,公司不能逼你。以前你不敢不签,是因为没地方去。现在,有地方了。”
她指了指墙上的“这里不加班”,那张纸在灯光下微微反光,然后说:“这个地方不大,但是这里很公平,这里的人有梦想。”
她将十二条合约一条一条讲完,花了将近一个小时。
当她讲到第七条“艺人有权拒绝任何非工作安排”时,弹幕刷疯了:
“拒绝饭局!拒绝陪酒!拒绝潜规则!”
“这一条救了多少人!”
当她讲到第九条“账目透明,每月公开”时,有人问:“公司会同意吗?”
林晚晚说:“不同意,那就别合作。你连账都不敢让我看,你还敢说你是正规公司?”
当讲到第十二条“任何一方解约,提前30天通知即可,无需违约金”时,弹幕炸了,满屏的感叹号:
“这才是自由!真正的自由!”
“不用赔钱!不用卖身!想走就走!”
讲完最后一条合约,她慢慢地喝了口水,然后她放下杯子,看着镜头,“这里十二条合约,我讲完了。这份合同,谁想用,随便拿去参考。”
她顿了顿,声音突然轻了,“我只希望,以后有人签合同的时候,能想起这十二条合约。知道什么样的合同是公平的。知道什么样的公司是靠谱的。知道什么样的合作,是能站着把钱赚了的。”
弹幕又开始整整齐齐地刷屏:
“我已经收藏了,准备复刻在新开公司上。”
“发给老板了!老板没回消息!”
“老板说,你这是不想混了吗?”
林晚晚看着那些评论,随机地给他们回复:“不是不想混,而是谈生意。生意是谈出来的,不是压榨出来的。你压我,我不跟你混。你尊重我,我跟你混一辈子。工作就这么简单。”
此时,直播还没关,林晚晚收到一条私信。
她点开一看,内容只有一句话:“林姐,我想解约,能帮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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