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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17章 旧地
    “爸妈,我和清然在帝都找了一个房子,等思琳放假了,你们就上来吧,咱们今年在帝都过年。”

    林修锋说道。

    “好耶,我下个月十一号就放假了,到时候就可以见到爸爸妈妈了。”

    小家伙拍着小手,非常兴奋。

    不过骆民夫妇就考虑得多了。

    “你们不能回来吗?我听说在帝都过年讲究多,怕是不好弄吧?”

    王凤霞犹豫道。

    “我倒是能走,但清然那就不好说了,她最近谈了几笔生意,基本都是过年期间交货,她可能走不了。”

    林修锋顿了顿,拍着胸脯说道:

    “再说还有我呢,我保证把这个年安排好。”

    林修锋信心十足,就算出了纰漏,家里还有两个在帝都过了几十年的老人呢,绝对万无一失。

    “这?”

    骆民和王凤霞相互看了眼,由骆民开口说道:“要不咱们上去吧,清然回不来,小锋也不好离开,咱们年轻时不就说要到帝都看看吗?”

    王凤霞眼中有些犹豫,看了眼骆思琳,小家伙的眼睛里满是希冀。

    ”那好吧,我们去帝都过年。“

    她点头说道。

    “耶!“

    闻言,小家伙开心地跳了起来,然后和骆民击掌。

    ”你们两个还联合起来了。“

    王凤霞掐着腰说道。

    骆思琳和骆民顿时收起笑容,努力憋着。

    透过屏幕,看到这些的林修锋不禁莞尔。

    “晴天呢,怎么没看到她?”

    视频这么久,也没看到晴天,他询问道。

    “晴天姐姐去山北市了。”

    骆思琳解释道。

    山北,那妮子跑那去干嘛?

    林修锋有点疑惑,不过也没多问,思琳她们也不一定知道。

    “她有说去多久吗?”

    “她说要一周左右。”

    骆民插了一句。

    “那就随她去吧。”

    林修锋说道,晴天多半是去收集材料了。

    “你们和清然聊过了吗?”

    “还没呢,我们想着她现在多半在忙没什么时间,打算晚上再给她打。”

    合着就因为我是个闲人,你们才先打给我呗。

    林修锋在心里吐槽了一句,然后他说道:

    “晚上,我给你们打过去吧,她也不知道要忙到多久。”

    那边想想也是,就答应了。

    接着又聊了很久,他们才挂断电话。

    接完电话,林修锋有些没事干,干脆出去逛一逛。

    借走了宋姨的小电驴,林修锋出了雨花巷,开始闲逛帝都。

    若是让那些家伙知道威武的战神,居然骑着一辆小电驴出门,还是粉色的,最重要的是还莫名地搭,他们会怎么想?

    别人不知道,反正隐匿在姜尘周围的罗阳和王香依憋得很辛苦。

    林修锋可没想到这些,他骑着小电驴走街窜巷,悠哉悠哉地,颇有最种年代感,几十年前的帝都人都是这么玩的。

    那时候,道路上的主流还是自行车,小电驴还要晚至少一个年代。

    现在的帝都,到处都是拥挤的车流,放眼望去除了人就全是汽车。

    不知不觉,林修锋来到一处老旧的胡同。

    看到眼前的胡同,他愣了一下,难道真是命运的安排,这都能拐过来?

    虽然有些陈旧,但是却非常干净整洁,胡同内外摆放了许多盆栽,虽然大多数盆栽花期已过,但也留下斑斓的果实。

    住在这里的人一定很会生活!

    每一个经过这里的人,都会这样想。

    他骑着小电驴走进胡同,左拐右拐,路过许多,来到一条连名字都没有的胡同。

    这里最宽的地方最多能并排三个人通过,脏乱,低矮,黑黝黝的。

    林修锋看了眼巷子,眼里露出一种怀念。

    这对如今的他而言是极少出现的,他的心早已平波不惊,除了家人少有什么能左右他的心绪。

    这么些年了,这里居然还没被拆掉,看来这里住户还是有些懒了。

    他停好车,走了进去。

    潮湿,肮脏,凌乱,臭味,一路上有各种垃圾存在。

    不过,这些对于林修锋早已没有什么影响了,更脏的地方他都经历过。

    别看地方窄,但还挺深的,走了几十米也没到头。

    百米处,出现了一个拐角,拐角一边更加黑暗。

    他没有犹豫一脚踏过。

    吱吱吱~

    悉悉索索地声音响起,一只老鼠从他脚边爬过,各种爬虫也被这个不速之客惊住了。

    很快他走到头了,昏暗的光线只能让人看清前面隐约有个东西。

    林修锋往左面的墙壁摸了摸,摸到了一块石头取了下来。

    顿时一道碗大的光线射了进来,这里顿时明亮了一些,至少能看清身前的地方了。

    一个用树枝、烂砖堆砌起来不到两平米的小屋,长和高差不多一米五,不到一米宽。

    木头制成的屋顶早已破损不堪,唯有几件搭在上面当幕布的衣服虽破烂但至少还在。

    屋子除了有几个烂碗外,空无一物。

    很难想象,能把一个十八岁的年轻人会逼到住这种地方得丧心病狂到什么程度,很不幸他遭遇过。

    从锦衣玉食沦落到捡食残羹剩饭,各中辛酸不足道也。

    林修锋从口袋里拿出一小瓶酒,浇在了屋顶上。

    叮!

    火星闪烁,一缕黑雾升腾,塑料燃烧的味道还是变大,蹭地火变大了,但一个废弃胡同没人注意,事实上知道这里能烧的烧完了,也没有人发现。

    把墙洞用石头塞好,拍了拍湿滑地墙,林修锋走了出来。

    当他骑着小电驴走出这个胡同时,回头看了一眼路边的盆栽,以及几户院墙。

    无论是咸菜稀饭,还是馒头干饼,总归是活下来了,既然你们不想搬走,那就住在这里吧。

    深深看了一眼,林修锋骑车离开了。

    很久很久之后,当这条胡同周边的地区早已改建成了各种高楼大厦,唯独胡同里地几户人家一直不愿搬走,令人称奇的是,无论是谁当然开发商都没人敢去硬谈,只要他们说了不搬,开发商全都略过。

    在外面逛了一会,林修锋也就骑车回去了。

    与此同时,帕米高原深处,绝对的无人区,死亡沙漠。

    几乎任何官方声明中,都诉说着这里的神秘,有官方记载的探险者无一人生还。

    干燥的天气,地表依旧炎热。

    但就算如此,这里也有生物活动的迹象。

    一只不到巴掌长的蜥蜴,从沙子中爬了出来,开始觅食。

    它慢慢探索着周围,发现了一只飞蛾,不断追逐过去,可惜那家伙会飞,每每扇动翅膀都能躲避蜥蜴的长舌头。

    不过一阵轻风出来,飞蛾的飞行受到了影响,给了蜥蜴机会,它的双眼如车轮般转动,嘴巴一掌,长舌弹射出去,舌尖的吸盘一下吸住了飞蛾。

    嗖,长舌裹着飞蛾回到嘴里,在蜥蜴正想着享受美食时,头顶变得阴暗。

    一双大手攥住了它,然后一把丢进了一张大嘴里。

    咔嚓咔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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