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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3章 难以下咽的肉
    那块肉最后只是煮熟了,就拿出来吃了。

    至于炖得软烂……就不要想了。

    一是废柴火。

    二是天彻底黑下来了,火光可能会引来其他人。

    三是肉香味真的飘太远了。

    都不用时锦解释,她刚提了这么一句,方菊立刻就把肉捞了起来,然后迅速扔了切好的萝卜和萝卜叶进去。

    等萝卜和萝卜叶一熟,就直接灭火吃饭。

    煮肉的时候,锅里是加了杂粮的。

    这会儿就是一锅肉汤杂粮蔬菜粥,往里头加了点盐就可以吃。

    然后,一人分了好几块肉。

    竹刀不好切,那肉块大得至少有成年的男性大拇指粗。

    而且就是刚刚煮熟……

    时锦咬了一口就不想吃了。

    至于那肉粥,味道就更粗糙了。

    杂粮不是精米,根本熬不粘稠,里头有豆子,高粱,还有麦子。

    说是粥,其实就是一碗菜汤,碗底有些煮熟了的杂粮……粗粗的,嚼着都觉得咽不下去。

    可是其他人都吃得很香。

    就着朦胧的月光,所有人捧着碗,也不怕烫,一口一口吸溜着粥。

    那肉更是塞进嘴里使劲儿嚼——就连孙大夫这个上了年纪的人也是。

    这种场景,其实时锦看着都会觉得有点儿恐怖。

    那感觉,真的是……

    如果不是每个人脸上都有笑容,她真的会觉得这就是恐怖片现场。

    时锦默默地把自己的肉给陈安和陈东各自分了一块。剩下的两块,一块分成两半,给了周晴和周虎。

    另一块,她忍着油腻嚼着咽了下去。

    没办法,必须吃。身体需要油水和蛋白质。而且,如果她一块不吃,其他人肯定不会要这个肉。

    就这样,陈安还把肉夹回来:“娘,你吃。你累。”

    每天时锦做的事情,每个人都清楚。她到底累不累,每个人也都清楚。

    陈东也是想把肉夹回来。

    时锦沉声道:“吃。你们还在长身体,多吃点。再说了,我不爱吃肥肉。”

    没人觉得时锦这句“不爱吃肥肉”是实话,都觉得就是个借口。

    毕竟,瘦肉有什么好吃的?都没有油水!肥肉多香啊!

    方菊道:“大嫂,我也不用长身体,你……”

    眼看着方菊也要把肉夹回来,时锦立刻捂住了碗,“都吃自己的!下一次我再多吃点就行了!”

    孙大夫看着时锦,总觉得时锦是真不想吃肉。

    但他不理解。

    最后,他伸出手:“陈家大嫂,我给你把个脉吧。”

    时锦一想还真是:把个脉,就知道谁最该吃肉了。

    于是,每个人都让孙大夫把脉了一次。

    结果,体质最好的还真是时锦。

    亏空得最厉害的,是他,还有周晴周虎。

    有了孙大夫的诊断,时锦就更光明正大让其他人赶紧吃了。

    眼看着他们还有话要说,时锦立刻道:“别说话了,一会儿再勾来人!”

    于是大家就只能不再说话,安安静静享用晚餐。

    事实上,没有人说话,安静的林子里,只有“吸溜吸溜”喝汤、咀嚼,吧唧嘴的声音,听起来更恐怖了。

    吃过饭,轮流去解决了一下生理问题后,留下一个人守夜后,大家就开始睡觉。

    不得不说,作息是挺健康的。

    日落而息,日出而作。

    就是生存条件太恶劣了。恶劣得人觉得活不下去。

    这一天下来太累了,时锦几乎是眼睛刚一闭上就睡着了。

    守夜的是孙大夫。他没那么累,毕竟都是坐车。

    孙大夫靠在树上,看着天上的月亮,愁得不行。

    他总有一种感觉,就是安德估计也没有活路。

    毕竟,都隔得不算远。这边都乱成这样了,那边能好到哪里去?

    他摩挲着自己的伤腿,更不知未来在何处。

    甚至,孙大夫生出了一种老天爷让他活着,就是为了让他受罪的念头。

    黑暗中传来了树枝被踩断的声音。

    “啪嗒”一声。很明显。

    孙大夫一下就从那种思绪里惊起来了。他摸了拐杖一下站起身,气沉丹田吼了一嗓子:“谁?!”

    时锦也立刻就睁开了眼睛,人还没清醒呢,就已经一跃而起。

    其他人也陆续醒来。

    哪怕是年纪最小的周晴,都是如此。

    毕竟是荒郊野外,谁也没有睡得那么踏实。

    黑暗中,有沉重的呼吸声。

    时锦努力看过去,可是除了影影幢幢的树,什么也看不清。

    她沉声吩咐:“点火!”

    没有火光,什么都看不清。

    方菊心口砰砰砰直跳,手忙脚乱地点火。

    周晴也哆哆嗦嗦帮忙。

    陈安陈东还有周虎他们三个都不用说,就各自握紧了手里的家伙,围上去将周晴她们两个护卫在最中间。

    火光亮起。

    时锦也终于看清楚了那盯着他们的东西是什么。

    是野狗。

    一群野狗。

    七八只。

    体型有大有小。

    每一只都静默地看着他们。

    带头那一只体型最大,看上去也最凶悍。

    时锦甚至感觉那只狗的眼睛都是发红的。

    它们张着嘴呼吸,舌头吐在外头。

    它们静静地和时锦他们对视。

    孙大夫咽了一口口水:“估计是肉香把它们吸引来的。要不然,这原本就是它们的地盘。”

    时锦此时心里也不平静。

    单只的狗不怕。最可怕的是野狗群。

    野狗群就和狼群一样。

    它们围猎的本事是很高的。

    现在被这么一群野狗盯上了,不是好事。

    关键是,打不过。

    这些野狗看起来都不瘦。

    时锦猜,它们很可能是吃过人肉的。

    所以,它们并不怕人——哪怕是曾经被人类豢养过,可现在,它们已经完全没有了亲人的想法,只剩下了兽性。

    时锦觉得,或许今天就必须暴露自己的的空间了。

    没办法。如果野狗群发起攻击,那就算侥幸打过了,那狂犬病呢?抓伤咬伤呢?细菌感染呢?

    这些从来没有刷过的尖牙里,藏着大量的细菌。

    咬一口,皮开肉绽就不说了,最可怕的还是感染。

    陈东的声音透着恐慌:“大嫂,俺们怎么办?”

    打不过,跑不赢。

    怎么看都是个死字。

    时锦也在脑子里疯狂回忆:爸爸说过,遇到野狗群要怎么做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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