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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5章 扑街写手的平凡早晨
    周日上午九点半。

    渊海市西郊的老旧小区里,一间月租八百的出租屋。

    李大壮趴在床上,脸埋进枕头里,试图逃避窗外刺眼的阳光。昨晚熬夜码字到凌晨四点,写了一万字的仙侠升级文,结果编辑回复就三个字——"不够爽"。

    桌上的泡面碗还没收拾,残留的汤汁已经凝固成某种诡异的胶状物。旁边堆着七八个红牛罐子,最上面那个还在往外滴着黏稠的糖分。电脑屏幕还亮着,word文档停留在第287章《绝世天才的第九百次突破》。

    【扑街到第287章还在写,这毅力比主角还强 (°_°)】

    手机突然响了。

    李大壮迷迷糊糊地摸索着,终于在床缝里找到那部碎了屏的小米手机。来电显示:陆仁甲。

    "喂……"他的声音像是被砂纸打磨过,"哪位?"

    "我,陆仁甲!"电话那头的声音异常兴奋,"大壮,你醒了没?"

    "现在才几点啊……"李大壮揉着眼睛坐起来,肚子上的肉跟着晃了三晃。

    "九点半了!太阳都晒屁股了!"陆仁甲的声音充满活力,"我有个超级劲爆的事要跟你说!"

    李大壮打了个哈欠:"不会又是你女朋友的事吧?上次在火锅店,她那个眼神……"

    他打了个寒颤。

    那个墨绿裙子的女人,余歌。

    三天前第一次见面,到现在他还做噩梦。

    【ptsd还没好,又要接受新刺激了 (; ̄Д ̄)】

    "就是关于余歌!"陆仁甲的语气像个得了满分的小学生,"我们昨晚去鬼屋约会了!"

    "鬼屋?"李大壮瞬间清醒了,"你带那个…那个女人去鬼屋?"

    他差点说出"那个不是人的东西"。

    "对啊!'怨灵的安息地',郊外那家新开的!"

    李大壮的手开始发抖。

    正常人去鬼屋是找刺激。

    但带余歌去鬼屋…

    那特么是带阎王爷视察地府吧?

    "然后呢?"他咽了口唾沫,"鬼屋…还在吗?"

    "当然还在啊!"陆仁甲笑道,"不过老板说要装修,可能要关门一个月。"

    李大壮松了口气。

    至少没有夷为平地。

    "但是你知道吗,"陆仁甲的声音突然压低,带着神秘兮兮的语气,"那个鬼屋特别专业!里面的npc演技超神!"

    【npc演技超神,因为他们本色出演啊 (╯▽╰)】

    "有多神?"李大壮下意识地问。

    他知道陆仁甲的脑回路异于常人,能让他说"超神"的东西,一定不简单。

    "有个吊死鬼!"陆仁甲兴奋地说,"一直在循环上吊!我数了,二十三次!每次角度都不一样!"

    李大壮:"……"

    等等。

    循环上吊?

    真的吊死鬼才会这样吧?

    "还有精神病区的群演!"陆仁甲继续,"每个人的疯狂方式都不一样!有撞墙的,有倒立走路的,还有在地上爬的!那个投入程度,奥斯卡欠他们一打小金人!"

    李大壮的嘴巴慢慢张开。

    那些听起来…

    不像是演的。

    "最精彩的是最终boss!"陆仁甲的声音更激动了,"是个外卖员!说是因为我的差评死于车祸,来找我复仇!"

    "什么?!"李大壮跳了起来,"真的假的?"

    "当然是假的,剧情设定嘛!"陆仁甲理所当然地说,"不过演得太真了,我都差点信了!"

    【差点信了…兄弟那就是真的啊! (((;???;)))】

    "然后我跟他道歉,说要撤销差评。"陆仁甲的语气变得温柔,"你知道吗?那个演员居然哭了!真的流眼泪!然后整个人就…怎么说呢,像是解脱了一样,慢慢消失在灯光里!"

    李大壮的手机差点掉到地上。

    消失?

    那特么是成佛了吧?!

    "还有还有!"陆仁甲根本停不下来,"最后老板亲自出来送我们!"

    "这很正常吧?"李大壮试图找回理智。

    "他是跪着送的!"

    "啥?"

    "跪在地上,要给我们退三倍票钱!"陆仁甲的语气充满自豪,"说我们是最尊贵的客人,求我们千万别再来了!这个营销手段,绝了!"

    李大壮彻底傻了。

    跪地退钱求别来…

    这哪是营销,这是真的怕了啊!

    【反向营销学大师,建议写进教科书 (°▽°)】

    "大壮?你还在听吗?"

    "在…在的。"李大壮擦了擦额头的汗。

    他的写手直觉在疯狂运转。

    等等…

    这个故事…

    扮猪吃老虎!

    装逼打脸!

    超度恶鬼!

    老板下跪!

    这特么不就是爽文模板吗?!

    "仁甲!"李大壮突然激动起来,"你把刚才的事再说一遍!详细点!"

    "啊?"陆仁甲愣了一下,"你要干嘛?"

    "我要写进小说里!"李大壮已经扑到电脑前,新建了一个文档,"这个题材太爽了!主角去鬼屋,结果鬼见了他都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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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他们不是真的害怕啊,"陆仁甲纠正,"是演技好。"

    李大壮翻了个白眼。

    兄弟,你是真的看不出来,还是装的?

    算了,不重要。

    重要的是,这个故事能火!

    "书名我都想好了!"他的手指在键盘上飞舞,"《我在鬼屋当阎王》!"

    【书名直白粗暴,番茄读者最爱这一口 ( ̄▽ ̄)】

    "主角就叫…陆人王!"李大壮越说越兴奋,"人中之王!表面是个普通大学生,实际上是阎王转世!"

    "这也太中二了吧……"陆仁甲在电话那头苦笑。

    "中二怎么了?读者就爱看这个!"李大壮已经开始打字了,"第一章,主角去鬼屋约会,发现里面全是地府的逃犯!"

    他的灵感像开了闸的洪水。

    不,比洪水还猛。

    像是憋了三天的膀胱终于找到厕所。

    "小鬼见了他纳头便拜!"

    "鬼王被他说得痛哭流涕!"

    "最后整个鬼屋变成他的地府办事处!"

    陆仁甲听着这些夸张的改编,忍不住笑了:"你这改得也太离谱了。"

    "文学创作需要艺术加工!"李大壮振振有词,"再说了,爽文不就是要爽吗?"

    【爽文的核心就是一个字——爽!两个字——狂爽! (?????)】

    "对了,"陆仁甲突然想起什么,"余歌在旁边特别淡定,从头到尾都很平静,好像什么都不怕。"

    李大壮的手指停在键盘上。

    废话。

    她当然不怕。

    她比鬼还可怕好吗?

    "那我就写…"他思考了两秒,"女主是地府公主!阎王的女儿!所以才会对这些小鬼不屑一顾!"

    "地府公主……"陆仁甲无语,"你这脑洞,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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