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过了多久,半边身体已经麻痹,裴珏抬头看一眼时间。
这个时候吹笙快要下课了。
他随意找了一件冲锋衣套上,冰箱里没新鲜食材了,他准备去最近的超市采购。
裴珏推着车,仔细查看零食上的生产日期,再去生鲜区买了一条鳜鱼。
结账的时候,路过推销区。
“先生看看燕窝桃胶吗?吃了对女生好。”
裴珏继续往前走。
推销员看见裴珏的眼睛放光,再看着他手里的菜,脸上露出笑容说:“一看您就是好男人,给老婆买一盒,吃了感觉不错再来。”
裴珏黑漆漆的眼珠不会转了,幽幽说了一句。
“......来一盒。”
推销员笑得像花绽开,一边装盒一边说:“一看您和夫人感情就好......”
最后,裴珏提了满手的袋子。
推销员在背后招手:“觉得不错,下次再来啊。”
裴珏坐上车的时候,才反应过来,丧气地把头埋进方向盘里,叹气道:“真像个傻子。”
他张开手,无名指上的素戒闪着微光。
“希望明天就结婚。”
吹笙已经到了法定年龄,可还在上学,裴珏想现在就和她扯证。
有了法律上的联结,或许他忐忑不定的心才会安定下来。
裴珏用力拍了拍脸,强打起精神,自言自语:“别这样。”
没有人想看见一张颓丧的脸。
车停在地下车库,裴珏坐电梯上楼。
电梯在某一层停下。
裴珏不想和其他人有身体接触,默默站在电梯角落。
“唉,你不是......”李阿姨不知道他的名字。
裴珏抬眼,是一位两天前见过的中年妇女,对方是吹笙认识的长辈,他眸中带上几分温情。
“您好,我是裴珏。”
“你好,你好。”李阿姨连忙乐呵呵地说,她看着裴珏手里的东西:“你这是去超市?”
“嗯。”裴珏低眉顺眼,看起来就是斯文有礼、长辈喜欢的孩子,“笙笙喜欢我的做的菜。”
“那挺好。”李阿姨一拍脑袋,把手里的袋子塞到他手里:“这是乡下散养的小公鸡,城里面买不到,你拿着。”
裴珏推辞。
“我冰箱里还有,我儿媳住在这一栋,等会儿我回去拿就行。”
裴珏这才收下:“谢谢您。”
李阿姨摆摆手,满不在意地说:“这算什么,笙笙以前还帮我针灸呢,她和叶惟最喜欢我煲的鸡汤了,每次都能喝一大碗,可是叶惟那小子......”
“叶惟?”裴珏从没听吹笙提起过的名字。
李阿姨才反应过来,一脸尴尬:“是一个可怜的孩子。”
裴珏还想问什么,电梯门开了。
“我就先回去拿东西,有空你和吹笙一起到我家来玩。”李阿姨走出电梯门,回头说。
裴珏只看见她慌忙的背影,发出微不可闻的一声。
“好。”
打开卧室门,偌大的空间还是他离开时的样子,安静的吓人。
裴珏把买来的东西整理好。
没有开灯,屋外的光线透过一层薄纱,投射出朦胧的光晕,裴珏倚在沙发上,碎发遮住眼帘。
周身裹着散不去的颓丧。
他不断默念那个名字,告诉自己,那只是吹笙小时候的玩伴。
还是忍不住胡思乱想。
裴珏知道自己变得不正常,合格的爱人应该给爱人单独的的空间。
可是他忍不住。
“她喜欢你,她爱你.......”裴珏控制不住咬着手指,不停地呢喃:“宝宝不会离开你.......”
不断进行心理暗示。
直到口腔里尝到血腥味,裴珏才停下,皮肤上的疼痛勉强让他精神集中,心里那根紧绷的弦稍稍松懈。
他猛地站起来,自言自语:“宝宝马上回来了,该做饭了。”
安静的空间只剩下流水的哗哗声。
吹笙打开门的时候,整个客厅笼罩在暖光下,呈现出一种温暖的金黄色。
空气中弥漫着饭菜的香气。
裴珏的声音从厨房传出:“笙笙洗手,马上可以吃饭了。”
生活似乎变成了幸福的模板。
温柔的爱人、漂亮的家......完美到虚假。
仿佛在阳光下五彩斑斓的气泡,美丽无瑕。
也一戳就碎。
*
叶隽眉眼冷淡,整个人罩在黑色卫衣里,高挺的鼻梁上架着黑框眼镜,胆怯地躲着目光。
一看就是一个书呆子。
“二少爷。”管家垂下头,态度还算恭敬,“先生在餐厅等您一起用餐。
明明是同一个父亲,可是叶绍庭是受人尊敬的先生。
叶隽则是尴尬地“二少爷”。
叶隽身体恰到好处抖了一下,声音轻得像蚊蝇,回答说:“我、我知道了。”
管家说完便自顾自带路,这个二少爷一贯地胆小,也不得老爷子喜欢,拿着家族分红的绣花枕头。
“到了。”管家小心翼翼合上大门。
穹顶悬着一盏巨型水晶吊灯,暖光透过棱面漾开满室鎏光,第一眼就是金碧辉煌。
这是叶老爷子喜欢的风格,叶绍庭成年之后也很少回老宅。
叶隽知道不光有渣爹,自己也挺碍眼的。
“坐。”叶绍庭微扬下颚,面前的牛排已经吃了大半。
那是骨子里的傲慢。
叶绍庭没有把叶隽放到眼里。
“谢大哥。”叶隽眼前的碎发盖住半边眼睛,挺直秀气的鼻梁还有线条优美的薄唇,与叶绍庭极度相似。
一股无法形容的恶心感涌上心头,叶绍庭微微皱眉。
他觉得,半身不遂的叶父还是在疗养院待到死吧,别回来恶心人。
仆人端上餐食,叶隽面前是七分熟的牛排,切开溢出丰盈的汁水。
“麻烦,我要全熟。”叶隽从不吃生的食物。
孩童时期,叶隽年老的外婆患有阿尔茨海默症,很长一段时间叶隽的食物都是半生不熟。
米饭或者红薯还好,已经开始腐败的肉类,永远有股驱不散的、令人作呕的腥臭味。
长大以后,叶隽能吃饱饭,胃也坏了。
餐盘重新端上来,火候恰到好处,鲜嫩可口。
叶绍庭已经吃完了,洁白的餐巾轻轻按压嘴角,他动作优雅又挑不出错处。
相比,叶隽要随性得多。
“你去海南的子公司任职副董。”叶绍庭像是屈尊纡贵,也像是恩赐。
在他们圈子里,大多私生子都是拿着微薄的生活费混吃等死,叶隽能担任职位已足够幸运。
叶隽切割的动作一顿,低垂的眼眸,看不清神色。
“大哥,我、我不想去。”
叶绍庭目光锐利,似乎要割开皮肉看透一个人的内里,他冷声说:“原因。”
“爸爸答应过我,要进总公司......”
叶隽竭力扮演一个“心比天高”的私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