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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3章 邂逅Eva
    2001年6月周末

    这段时间都是加班。

    今天终于睡了个安稳觉,中午才醒来,

    我翻出抽屉里那张边角微微卷翘的会员卡。

    berry的字迹还留在背面:“怡景的黑椒牛扒值得一试”。

    体育西路的梧桐树叶刚够遮住二楼的露台,西餐厅的落地玻璃窗后攒动着人影。

    推开门时风铃叮当作响,混着萨克斯版《昨日重现》的旋律漫过来。

    厅内是暖黄的欧式吊灯,墙裙嵌着暗红丝绒,每桌都摆着玻璃花瓶,里面插着沾着水珠的康乃馨。

    穿白衬衫黑马甲的侍应生托着银盘穿梭,金属刀叉碰撞声里。

    邻桌一家三口正为小孩庆祝生日,奶油蛋糕上的“6”字蜡烛映得大人脸上发亮。

    靠窗的位置坐着两对情侣。

    女生们穿着碎花连衣裙,男生们的衬衫袖口挽到小臂。

    有人举着摩托罗拉v998+拍照,荧光屏在昏暗中亮得突兀。

    我攥着会员卡往角落走,皮质座椅被晒得微烫。

    对面桌的空位还留着半杯柠檬水,冰球已经融得只剩边角。

    刚把餐牌翻开到第三页,斜对面突然传来椅子刮擦地板的锐响。

    穿米白色低胸裙的女生起身时踉跄了一下,手撑在桌沿却没稳住,整个人朝侧面倒过来。

    我几乎是本能地冲过去,在她膝盖着地前托住了她的胳膊。

    触感像握住一束刚折的芦苇,细得能感觉到骨头的形状。

    她的长发扫过我手背,带着某种花香洗发水的味道,抬眼时睫毛颤得厉害,脸色白得像刚从冰柜里拿出来的奶油。

    “低血糖。”

    她的声音很轻,带着点气音,手指却在我松开时立刻攥紧了桌布,指节泛白。

    领口的蕾丝花边随着呼吸起伏。

    我这才发现她脖颈很长,像某种警觉的鸟类,喉结处有颗小小的痣。

    “不用麻烦。”

    她偏过头,耳坠上的水钻在灯光下晃出细碎的光,“我自己坐会儿就好。”

    餐台那边的甜品区正飘来焦糖味。

    我没接话,径直拿了个白瓷碗舀了半碗红豆沙,又夹了块提拉米苏——服务员说这是今天刚做的。

    手指在玻璃罩上敲了敲,“要那个三文鱼刺身,薄点的。”

    回转台旁有个穿校服的女生正对着冰淇淋机拍照,闪光灯亮得我眯了眯眼。

    把餐盘放在她面前时,她正用纸巾按着太阳穴。

    “医生说犯低血糖要吃点甜的,”

    我把勺子塞进她手里,金属柄的温度让她瑟缩了一下,“刺身晚点吃,先把这个喝了。”

    红豆沙的热气在她鼻尖凝成细小的水珠。

    她小口吞咽时,我注意到她的嘴唇很薄,涂着接近本色的唇膏,吃东西时像松鼠一样轻轻蠕动。

    “王丽丽,”她放下碗时,耳坠又晃了晃,“英文名 eva。”

    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裙角,那料子看着像真丝,裙摆处有细密的褶皱,“你呢?”

    “我叫刘军,英文名steven,叫我阿军就行。”

    我把自己的餐盘拖过来,黑椒牛扒的酱汁还在滋滋作响,“看你穿得这么时髦,是做什么工作的?”

    她突然笑了,眼睛弯成月牙,眼角有颗很小的痣。

    “去年‘美在花城’的季军,”指甲在玻璃杯上划出轻响,“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是被公司硬推去的。”

    2000年秋天的广州还热得穿短袖。

    唐潮演艺公司的经理把报名表拍在她桌上时,她正在给签约歌手整理乐谱。

    “就当去玩,”那个地中海发型的男人用圆珠笔敲着桌子,“你这条件不去可惜了。”

    当时她刚从成都艺术学院毕业半年,每天在公司端茶倒水,最大的梦想是能进舞美组做点正经事。

    海选那天她穿了件借来的旗袍,开叉处还别着个安全别针,站在一群穿露脐装的女孩中间,脚趾在高跟鞋里蜷得发白。

    “第二轮差点被淘汰,”她用叉子戳着提拉米苏,可可粉沾在嘴角,“评委说我台步像机器人。”

    每天收工后她就在公司走廊练到凌晨,地毯被踩出深浅不一的脚印,脚踝肿得像发面馒头。

    有次在电梯里遇见同期参赛的女孩,对方用粤语说“大陆妹就是土”。

    她攥着扶手的手出了汗,回到出租屋把所有 cd的封面都剪下来贴在墙上,对着王菲的海报练眼神。

    决赛那晚在天河体育中心,聚光灯打在身上时她突然不紧张了。

    “就想着把每个动作做完,”她的手指在空中划了个弧线,像在模拟转身的动作。

    “季军宣布的时候,我还在看后台的钟表——担心赶不上最后一班地铁。”

    说到这里她笑出声,邻桌的小孩正好打翻了橙汁,侍应生慌忙跑过去的脚步声盖过了她的尾音。

    “后来《中国时装》的主编找我,”她用餐巾擦了擦嘴角,“说我身上有股‘生猛的灵气’。”

    模特的工作比想象中累,拍冬装大片时要在空调房里穿羽绒服,睫毛上的雪花妆化了又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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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摄影师喊“卡”的时候,冻得发紫的手指连保温杯都握不住。

    但她喜欢更衣室里各种布料的味道,雪纺的轻,灯芯绒的糙,皮革的硬。

    每次穿上新衣服,都像获得了一个新身份。

    “买手才是真挑战,”

    她突然坐直身体,眼睛亮起来,“上个月去上海时装周,要在三十场秀里记流行元素。”

    她从包里掏出个小本子,纸页边缘卷得厉害。

    上面用不同颜色的笔标着:“银色亮片——适合晚宴”“粗针织——配直筒裤”。

    有次为了抢一条设计师刚出炉的吊带裙,她在秀场后台跟三个买手周旋了整整两小时,最后用自己带的四川腊肠换来了优先选择权。

    “下周要去杭州看丝绸展,”她把本子塞回去,“你要是想知道今年秋天男士穿什么,我可以给你带点资料。”

    我笑道:“好的。不过,我都不知道自己该穿什么,还是你给我点建议吧!”

    墙上的欧式挂钟指向九点,餐厅里的人少了大半,萨克斯换成了钢琴独奏。

    她拿起诺基亚 3310,屏幕上挂着只毛绒小熊,“138开头的,”

    她念号码时尾音有点成都腔,“oicq号记一下,我经常在上面传照片。”

    我掏出摩托罗拉v998拨了一下她的号码,她看了下来电显示,顺便加入通讯录。

    走出餐厅时晚风正好,她的长发被吹得贴在脸颊,低胸裙的领口在路灯下泛着微光。

    “说不定以后能在杂志上看到你,”

    我站在马路牙子上跟她挥手,“到时候给我签个名。”

    她转身的瞬间,裙摆在路灯下划出个漂亮的弧度。

    “说不定,”

    她回头笑了笑,耳坠上的水钻比星星还亮,“我们会不止于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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