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欢今天沟通欲还挺强,对我小时候的生活很好奇。
那我闲着没事,也就跟他说道说道,毕竟多沟通,对他的病情也是有帮助的。
这些富家子,他们的生活虽然优越,但乏味的很,就拿秦欢来说吧。
除了吃得好,住的好,他获得快乐的方式太少,我们在农村虽然经济条件不咋样,但精神上的快乐,是他们体会不到的。
哪怕去山上掏鸟窝,都能愉快的玩上一天。
当然了,仅限童年,这人啊,一长大,金钱的驱动力就展现出来了,尤其是开了窍,懂得男女之情的时候。
富二代在高中或大学时期,那真的是无忧无虑,比我们要快乐一百倍。
成年人的精彩生活,是我们农村孩子接触不到的。
人家追女孩子,开豪车,吃高级餐厅,我们呢,认真读书的没时间泡妞,泡妞的,上不了什么好大学。
秦欢羡慕我有趣的童年,因为那是他没有感受过的另一种生活。
他如果和叶童一样,初中去了我们那,估计也不会得这样的病。
“你是怎么追的左倩?”
“她的眼里,好像只有你。”秦欢习惯性的拿起烟,又缓缓放了下去。
“这不是哥们跟你吹,想当年,我在学校里,那也是风流倜傥,回头率可以说是百分百。”
“左倩喜欢我,那只能说明她识货,算她赚到了。”
我老神在在的叼着牙签,一脸的臭屁。
这人啊,不吹牛的话,生活的乐趣直接就少了一半。
“是嘛。”秦欢并没有给我什么情绪反馈。
他的脸上,只有些许羡慕,更多的,是茫然。
估计是又想到他和唐艺珊之间的事了。
“以前,我也有个好朋友,和喜欢的女孩。”
秦欢仰着头,长长的叹了口气。
“我还记得有一次,艺珊想去听演唱会,我偷了家里的车,带着她和李平,结果被警察抓到了。”
秦欢说着他和唐艺珊以及李平之间的故事,那些故事,美好而快乐。
他时不时嘴角上扬,沉浸在往日美好的回忆中。
以往谈及这两人,他的神情,都恨不得要吃人。
我默默地听着,时不时点头,让他知道我有在认真的倾听。
一个会聊天的人,不一定要侃侃而谈,会说的同时,还要会听。
我和秦欢的关系,从敌对面走到今天,说是好朋友太假,但也算是相识相知。
“可是你,不会开车啊。”
我看向秦欢,一字一句的说道。
听到我的话,秦欢一愣,他低着头,看向自已满是疤痕的手腕。
他的记忆,是错的,因为他压根就不会开车。
多半是李平偷了家里的车,带着他和唐艺珊去看的演唱会。
当逻辑和记忆出现冲突的时候,那就说明,有一方是完全错误的。
“怎么会呢,我明明记得很清楚的。”
秦欢搓着手,神情不安的站起身。
“我记得是唐艺珊答应做我女朋友的第二天,我偷开家里的车,结果无证驾驶被抓的。”
“她答应我,大学毕业就会做我女朋友的。”
秦欢嘴里不断重复着这几句话,就连我叫他名字,也听不见。
“她没答应过你,从来都没有。”
我抓住秦欢的肩膀,大声的说道。
“人家喜欢的,一直都是李平,你得认清这个事实,就算再难,你也得走出来。”
我不明白,喜欢一个人,怎么能喜欢到这个地步。
我有时候也会幻想,比如带左倩去海边玩,甚至海风吹起她秀发的样子,我都能想象出来,但想象,和现实是没有关系。
而秦欢根本分不清。
他不是小丑,只是一个极度缺爱,宁愿活在美好梦境中的病人。
我没法嘲笑他,因为他付出的情感,是真实的。
他对唐艺珊的喜欢,比大多数人都要真挚。
感情的世界,有时候就是这么操蛋,请允许我说一句脏话,因为这事,比高考还复杂。
我爱你,你爱他,他爱她,她爱我,
就这十二个字,能水一部长达五百万字的文学作品。
秦欢的运气很差,我说句实话,如果他家没有破产,而他喜欢的人也喜欢他,那他的病情或许早就康复了,他会成为现实中,最幸福的人。
可偏偏,事与愿违。
“她不喜欢我。”
“她喜欢的是李平。”
闷热的天气,就像高压锅一样,把人当包子一样蒸。
秦欢呢喃着走出面馆,一阵雷鸣过后,天空下起瓢泼大雨。
他失魂落魄的走在雨中,那副样子,看着让人有些不忍。
但我知道,有些痛,必须得挺过去。
熬过这场雨,才能见到彩虹。
我在街边的店里买了把伞,当然了,我没有给他打,让他淋淋雨,清醒一下。
记得当初腿受伤的时候,我也喜欢淋雨,身上被雨水打湿,那种由内而外的情感宣泄,是旁人无法体会的。
救赎之道,就在其中,解开心结,有时候就是一瞬间的顿悟。
人的心可以很小,紧凑的装不进任何东西,但是一放开,它能容下万物。
没错,我说起漂亮话,那是一套一套的,事实的结果就是,这货淋了半天的雨,结果感冒了,把我忙活了半天。
但你要问成效,一点没有,他一觉睡起来,除了记得要我给他买身衣服,别的屁都想不起来。
康永怀医生说得对,这人生了病啊,就得吃药,没治好,说明药量不够。
我再次将兑了药的水喂给秦欢,这药确实有点说法,我说不上秦欢的变化,但确实吃了药,意识会比较清醒。
吃面的时候,他至少有那么一会,是能看清现实的。
而且吃了药,他睡眠好了许多,不会整晚的抽烟,空调屋里抽烟,那味道你就寻思吧。
我都快给他熏死了!!
夜里的时候,我趁秦欢睡着之际,出门搞了点烤串,这大夏天的,吃着烧烤,喝着冰可乐,再吹会空调,真是无比的惬意。
之所以背着秦欢偷偷出来,主要是这家伙烟酒都沾,一身的恶习,我自已吃点烤串,喝点可乐,四十多块钱就能美美的吃上一顿。
偶尔改善一下伙食,毕竟我从小就贪嘴。
可我要是带上秦欢,他再点上些许啤酒,一百块根本打不住,要往两百上面靠。
不是我小气,关键地主家也没有余粮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