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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14章 情乱(五)
    1992年6月28日,临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会议室。

    老陈把从辽阳带回的证据一件件摊在长桌上:红星机械厂的工具袋发放记录、医院护士的证言笔录、张建国和王建军的档案复印件、还有一张李秀兰二十多岁时在厂里拍的登记照。

    照片上的女人面容清秀,扎着两条麻花辫,眼神温顺,甚至有些怯懦。很难想象这样一个女人会和谋杀案扯上关系。

    “案子分两条线。”老陈指着白板上的人物关系图,“第一条线:张建国。1991年3月南下,在临州遇害,抛尸菱角湖。第二条线:李秀兰。1990年底被家暴住院,出院后跟一个姓周的老乡私奔,目的地很可能是临州。”

    会议室里坐着七八个侦查员,都在认真记录。

    “现在两条线交汇了。”老陈用红笔在白板上画了个交叉点,“张建国死前在临州见到了李秀兰。李秀兰的头发出现在裹尸袋上。所以,找到李秀兰,就可能找到凶手。”

    小林站起来补充:“技术科在帆布上提取到的指纹,经过比对,不属于张建国、王建军或李秀兰。这说明还有第四个人接触过那个袋子——很可能是凶手。”

    “凶手特征呢?”副支队长老赵问。

    “男性,身高一米七五到一米八之间,根据抛尸包裹的重量和抛掷距离判断,体力较好。熟悉菱角湖环境,可能在附近生活或工作过。有一定反侦察意识——抛尸前仔细捆绑,没有留下明显线索。”老陈顿了顿,“还有,他可能接触过进口机械,手指有特殊机油残留。”

    “临州外资厂那么多,怎么查?”

    “先从白色微型面包车入手。”老陈说,“1990年底在辽阳出现的那辆车,很可能就是接走李秀兰的。它一定会来临州。”

    散会后,老陈和小林回到办公室。窗外阳光炽烈,七月的临州已经热得像个蒸笼。

    “陈师傅,您觉得李秀兰还活着吗?”小林突然问。

    老陈正在整理卷宗,手停了一下:“为什么这么问?”

    “如果她还活着,为什么一年多没有任何消息?如果是跟那个姓周的男人在一起,总要生活、要工作、要和人打交道。”小林皱着眉,“可我们查了这么久,一点踪迹都没有,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

    “有两种可能。”老陈合上卷宗,“第一,他们用了假身份,彻底隐入人海。第二……”

    他没有说下去,但小林懂了。

    第二,李秀兰可能也死了。

    电话铃响了。老陈接起来,是技术科小周。

    “陈师傅,有个新发现。”小周的声音透着兴奋,“我们对帆布上的那几根头发做了更精细的检验,发现发梢有烫染过的痕迹——不是永久性染发,是那种一次性的染发剂,九十年代初刚流行的那种‘一洗黑’。”

    “说明什么?”

    “说明李秀兰来到临州后,可能改变过发型或发色。”小周说,“她试图改变外貌特征。”

    “还有吗?”

    “我们在头发上还检测到微量的桂花油成分,是南方特有的一种护发品,北方很少用。”小周补充,“这进一步证明,她在临州生活过一段时间。”

    挂断电话,老陈把这个发现告诉小林。

    “她在隐藏自己。”小林说,“怕被认出来。”

    “怕被谁认出来?王建军?还是……张建国这样的熟人?”

    正说着,办公室门被敲响了。一个年轻民警探进头:“陈队,有群众报案,在西郊垃圾场发现可疑物品。”

    “什么物品?”

    “一个女士手提包,里面有身份证件,还有……”民警顿了顿,“还有血迹。”

    西郊垃圾场位于临州城西十公里处,是个占地近百亩的露天填埋场。六月的烈日下,垃圾腐败的气味混合着化学品的刺鼻味道,让人作呕。

    发现手提包的是一个拾荒老人,姓吴,六十七岁,靠捡废品为生。他哆哆嗦嗦地指着垃圾堆深处:“就、就在那儿,我翻塑料瓶的时候看到的。”

    老陈和小林戴上口罩和手套,深一脚浅一脚地走进垃圾堆。手提包被扔在一堆建筑废料下面,是个仿皮革的棕色女包,款式陈旧,边缘已经开裂。

    “拍照。”老陈对技术科的人说。

    闪光灯在垃圾堆里闪烁。手提包被小心翼翼地提取出来,放在干净的塑料布上。拉链半开着,能看到里面有些东西。

    老陈用镊子拉开拉链。最先看到的是一张身份证,塑封已经起泡,但照片和字迹还能辨认。

    姓名:刘芬。

    出生日期:1965年3月12日。

    住址:临州市解放路127号。

    照片上的女人短发,烫着小卷,笑容略显僵硬。但老陈一眼就认出来了——尽管发型和神态变了,但那双眼睛,那个五官轮廓……

    “是李秀兰。”小林压低声音说。

    照片上的女人比红星机械厂登记照里的李秀兰年长几岁,发型从麻花辫变成了时髦的卷发,眼神也从温顺变得有些空洞。但鼻梁的弧度、嘴唇的形状、特别是右眉梢那颗淡淡的痣,都对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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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身份证。”老陈翻看证件,“做工粗糙,号码编排也不对。但照片是真的。”

    继续翻找手提包。里面有一支口红,已经干了;一把塑料梳子;半包卫生纸;还有一个小笔记本。

    老陈小心地翻开笔记本。前几页记着一些日常开销:大米一斤035元,猪肉两斤46元,电费128元……字迹清秀工整。

    翻到中间时,出现了一行不同的字迹,写得很潦草,像是匆忙写下的:

    “1991年4月15日,周哥说必须走了。我不想走,这里好不容易安顿下来。但他很生气,说我不懂事。”

    再往后翻,隔了几页空白,又有一行:

    “1991年5月3日,新地方。周哥不让我出门,说风头紧。我想回家,想离婚,想堂堂正正的……”

    写到这里断了,纸页上有几处皱褶,像是被水渍浸过又干了——可能是眼泪。

    “1991年4月15日。”小林算着时间,“张建国是1991年3月底遇害的。命案发生后半个月,他们就匆忙搬走了。”

    “因为怕被发现。”老陈说。

    继续翻,笔记本后面几页被撕掉了,只留下参差不齐的纸边。最后一页写着一行字,墨迹很深,几乎划破了纸:

    “我看见了,电视上……”

    后面就没了。

    “电视上什么?”小林问,“通缉令?新闻?”

    老陈没说话,仔细检查手提包内部。在夹层里,他摸到一个硬物,掏出来一看,是个小小的金属徽章,圆形,红底,上面有“红星机械厂1988年度三八红旗手”的字样。

    “她留着厂里的东西。”小林轻声说。

    最关键的发现出现在手提包的底部。技术科的人用紫外线灯照射时,在包内衬上发现了大片的荧光反应——是血迹,被仔细清洗过,但在专业仪器下无所遁形。

    “血迹面积不小,喷溅状。”法医老白初步判断,“至少是中等程度的出血。”

    “能检验吗?”

    “需要时间,但应该可以提取到dna。”

    老陈站起身,环顾这座巨大的垃圾场。成山的垃圾在烈日下蒸腾着热浪,苍蝇嗡嗡地飞舞。

    “这个包是什么时候被扔在这里的?”他问拾荒老人。

    “应该没多久。”吴老汉说,“这堆垃圾是前天晚上环卫车倒的,我昨天开始翻,今天就发现了。”

    “平时这里都什么人会来?”

    “就我们这些捡破烂的,还有附近农民来倒生活垃圾。”吴老汉想了想,“对了,有时候晚上会有小车开过来,倒一些建筑垃圾或者不要的家具。”

    “记得车牌吗?”

    “哪记得,黑灯瞎火的。”

    回市局的路上,车里很安静。小林开着车,老陈坐在副驾驶,手里拿着那个“刘芬”的假身份证。

    “陈师傅,您说这个包为什么会出现在垃圾场?”小林打破沉默,“如果是李秀兰扔的,她为什么要扔掉自己的包?如果是那个姓周的扔的,为什么要留着这些可能成为证据的东西?”

    “两种可能。”老陈看着窗外飞驰而过的街景,“第一,他们匆忙离开,不小心遗落了。第二……”

    他停顿了一下:“有人故意把这个包扔在垃圾场,希望被人发现。”

    “故意?为什么?”

    “也许是想告诉我们什么。”老陈说,“也许包的主人已经死了,有人想让我们找到线索。”

    车停在市局大院。两人刚下车,就看见老赵急匆匆地从楼里跑出来。

    “老陈,刚接到西塘派出所电话,有个女的来报案,说认识李秀兰。”

    西塘派出所距离垃圾场不远,是个不大的片区派出所。报案人叫孙晓梅,三十多岁,在附近菜市场卖水产。

    “我真的见过她,肯定没错。”孙晓梅很肯定地说,“去年春天,大概四五月份,她经常来我摊上买鱼。人挺文静的,说话带点北方口音,但不太爱聊家常。”

    “记得她长什么样吗?”老陈问。

    “瘦高个,皮肤白,短发烫卷了,右眉梢有颗痣。”孙晓梅描述的特征都对得上,“她每次都买鲫鱼,说家里人要喝鱼汤。我问她老公做什么的,她支支吾吾说不清楚。”

    “她一个人来?”

    “基本都是一个人。但有一次,有个男的开着车来接她。”孙晓梅回忆,“白色的小面包车,男人没下车,就在路边按喇叭。她匆匆忙忙付了钱就走了。”

    “记得车牌吗?”

    “没注意。但车挺干净的,不像拉货的。”

    “那个男人长什么样?”

    “隔着玻璃看不清楚,大概四五十岁吧,戴个墨镜。”孙晓梅想了想,“对了,有次她买鱼的时候,接了个电话,挺紧张的,说‘周哥我马上回来’。应该就是那个男的。”

    时间、地点、人物都对上了。

    “她后来还来过吗?”

    “去年五月份之后就再没见过了。”孙晓梅说,“我还纳闷呢,老主顾突然就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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