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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40章 刘志远的“判决”: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刑事审判第一庭。

    上午九点整,国徽高悬,法槌待落。

    能容纳三百人的旁听席座无虚席。前排左侧,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系统代表;右侧,是来自全国各地的媒体记者,长枪短炮早已架好。中后排,是经过严格筛选的受害者及家属代表,还有部分群众代表。所有人都屏息凝神,空气里弥漫着一种近乎凝固的沉重。

    法庭两侧过道,站着八名全副武装的法警,眼神锐利如鹰。旁听席后方高处,是实时直播的摄像机——这场审判,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向全社会公开直播。

    “传被告人刘志远到庭!”

    审判长洪亮的声音穿透寂静。

    侧门打开,两名法警押着一个人走进法庭。

    那一刻,全场所有的目光,所有的镜头,都聚焦在那一刻。

    刘志远。

    他穿着一件灰色的棉质囚服,剃着光头,脚上戴着沉重的脚镣,每走一步都发出“哗啦、哗啦”的金属摩擦声。那张曾经儒雅、精明、永远带着掌控一切微笑的脸,此刻灰败得像蒙了一层灰。眼窝深陷,颧骨突出,嘴唇干裂起皮,整个人瘦脱了形,仿佛一阵风就能吹倒。

    但他走得很稳。没有低头,没有瑟缩,甚至微微抬着下巴,眼神空洞地看向前方,仿佛在看一个与己无关的遥远地方。只有那微微颤抖的手指和额头细密的冷汗,泄露了他内心的惊涛骇浪。

    他被带到被告席,固定好。手铐和栏杆发出冰冷的碰撞声。

    审判长宣布开庭,核对被告人身份。

    “刘志远。”

    “……是。”

    “你是否清楚你今天因何站在这里?”

    “……清楚。”

    声音嘶哑干涩,像破旧风箱。

    公诉人开始宣读起诉书。厚达三百页的起诉书,指控刘志远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非法经营罪、洗钱罪、行贿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拘禁罪(软暴力精神控制致人自杀情节)等十二项罪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每一项罪名后面,都跟着冰冷的数字和血淋淋的事实: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固定达四百二十七人,层级分明,纪律严明。

    ——诈骗罪,涉案金额八百六十三亿七千万元,直接受害人逾五万。

    ——非法经营罪,非法放贷规模超千亿,实际年化利率最高达百分之两千三百。

    ——洗钱罪,通过六十八家壳公司、三十七个离岸账户、十二种虚拟货币,跨境转移非法所得超三百亿元。

    ——行贿罪,向王浩等十二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总额超五亿元。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超两亿条。

    ——非法拘禁罪(致人死亡),通过“软暴力”催收,直接导致十一人自杀身亡,三十七人精神失常。

    每一个数字念出,旁听席上就响起一阵压抑的抽泣或愤怒的低语。受害者家属区,有人紧紧攥着逝者的照片,有人死死捂住嘴,肩膀剧烈颤抖。

    刘志远面无表情地听着,仿佛那些数字和罪行与自己无关。只有当公诉人念到“致十一人自杀身亡”时,他的眼皮剧烈地跳了一下。

    举证质证环节持续了整整一天。当法庭播放那段岳阳催收据点的偷录音频时——催收员恶毒的威胁、受害者绝望的哭泣——旁听席上终于爆发出无法抑制的痛哭声。一位失去儿子的母亲晕厥过去,被紧急抬出法庭。

    当展示那些经过技术复原的、刘志远与王浩等人加密通讯的片段和资金流向铁证时,旁听席上的媒体记者们飞速记录,镜头对准了刘志远那张死灰般的脸。

    刘志远的辩护律师做了无罪辩护,主要围绕“商业模式创新”、“合同自愿”、“技术中立”等观点,但在如山铁证面前,显得苍白无力。辩护律师自己都有些底气不足,几次看向刘志远,希望他能补充什么,但刘志远始终沉默。

    最后陈述。

    审判长问:“被告人刘志远,你还有什么要向法庭陈述的?”

    全场的目光再次聚焦。

    刘志远缓缓抬起头,目光第一次,真正地看向旁听席。他扫过那些哭泣的受害者家属,扫过那些愤怒的群众代表,扫过那些冰冷的镜头。然后,他的目光,落在了法庭后方一个不起眼的角落。

    那里,坐着四个人。

    陈阳、林岚、赵刚、周彤。他们没有穿制服,只是普通便装,安静地坐在那里,像四座沉默的山。

    刘志远的眼神在陈阳脸上停留了足足三秒。那眼神复杂极了——有仇恨,有恐惧,有一丝难以置信,最后,竟然化为一缕极淡的、近乎嘲弄的笑意。

    他转回头,面向审判席,清了清嗓子,声音依旧嘶哑,但异常清晰:

    “我认罪。”

    三个字,让法庭一片哗然。

    “所有指控,我都认。”刘志远继续说,语速很慢,仿佛每个字都在斟酌,“‘鑫源’是我一手创建的,‘深海’和‘幻影’系统是我亲自设计的,那些钱是我赚的,那些人……也是我逼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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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停顿了很久,久到审判长准备提醒时,他才再次开口,语气却陡然变得怪异:“但我有一个问题,想问法庭,也想问所有人。”

    他抬起头,目光再次扫过全场,最后落在天花板的国徽上:“我做错了什么?我只是把华尔街那套玩法,搬到了中国。只是用技术手段,把风险定价做得更‘精准’。只是……满足了市场‘需求’。那些借钱的人,是他们自己贪婪,是他们自己承受不了风险!为什么所有的罪,都要算在我头上?”

    这番话,没有忏悔,只有扭曲的逻辑和冷酷的自我辩护。旁听席上响起愤怒的嘘声。

    “够了!”审判长厉声打断,“法庭不是让你发表谬论的地方!你的行为,严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侵害公民人身财产权利,腐蚀国家工作人员,社会危害性极其严重!你的所谓‘创新’,是建立在欺诈和掠夺基础上的犯罪!”

    刘志远扯了扯嘴角,不再说话,重新低下头。

    休庭合议。

    这一次,合议时间很短。十五分钟后,法庭重新开庭。

    全体起立。

    审判长开始宣读判决书。洪亮的声音在庄严肃穆的法庭内一字一句地回荡,通过网络直播,传遍全国:

    “……被告人刘志远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数额特别巨大……非法经营情节特别严重……洗钱数额特别巨大……行贿情节特别严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非法拘禁致人死亡……”

    每一桩罪行,都对应着最严厉的法律评价。

    “……被告人刘志远所犯罪行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深,社会危害性极大,影响极其恶劣,依法应当从严惩处。虽有认罪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

    审判长抬起头,目光如炬,看向被告席:

    “为维护社会管理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不受侵犯,扞卫国家金融安全,惩治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法庭死一般寂静。只有审判长的声音,如同黄钟大吕:

    “被告人刘志远,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诈骗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洗钱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数罪并罚。

    “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槌落下。

    “咚!”

    声音不大,却仿佛惊雷,炸响在每个人心头。

    旁听席上,先是一片死寂,随即爆发出震耳欲聋的哭声、怒吼声、掌声!受害者家属们抱头痛哭,有人对着逝者的照片嘶喊:“孩子!你听见了吗!判了!判死刑了!”群众代表们用力鼓掌,热泪盈眶。记者们的闪光灯亮成一片。

    刘志远站在原地,身体晃了晃。他缓缓抬起头,再次看向那个角落。

    陈阳依旧平静地看着他。林岚眼神冷冽。赵刚嘴角紧绷。周彤的手指,紧紧捏着记录本。

    刘志远突然咧开嘴,笑了。那笑容诡异而疯狂,没有声音,只有口型,对着陈阳的方向,无声地说了三个字。

    然后,他被法警押下法庭。经过旁听席时,一位失去女儿的父亲猛地站起来,红着眼睛怒吼:“刘志远!你不得好死!下地狱吧!”

    刘志远脚步顿了顿,没有回头,继续向前走。脚镣声“哗啦、哗啦”,渐行渐远,最终消失在法庭侧门后。

    一场持续了六十五天侦办、三个月审理的世纪大案,终于落下法槌。

    死刑。

    这是法律对极恶的终极宣判。

    也是正义对黑暗的最强回声。

    法庭外,阳光灿烂。无数等候的群众和媒体涌上来。陈阳四人从特殊通道离开,坐进一辆黑色轿车。

    车内一片沉默。

    许久,赵刚开口:“他最后说了什么?”

    陈阳望着窗外飞速后退的街景,缓缓道:“他说,‘我赢了’。”

    “赢了?”周彤不解。

    “在他的逻辑里,”林岚冷笑,“他能站在最高法庭被审判,能让副省长给他陪葬,能轰动全国,甚至可能被载入史册……这就是他扭曲的‘胜利’。”

    陈阳收回目光,语气平静:“可惜,他不懂。真正的胜利,是那些受害者家属终于能睡个安稳觉,是那些被逼上绝路的人重新看到希望,是这个社会因为他的覆灭而变得更加清朗。这些,他永远不懂。”

    车子驶入长安街,汇入车流。

    远处,天安门广场上,红旗飘扬。

    一场审判结束了。

    但扫黑除恶,永远在路上。

    而今天的死刑判决,就像一面高悬的明镜,照见所有罪恶的终局,也照亮朗朗乾坤的前路。

    手机震动,各大新闻客户端推送快讯:

    “最高人民法院对刘志远案公开宣判:死刑!”

    “八百亿黑金帝国覆灭,首犯刘志远被判死刑!”

    “扫黑除恶标志性战役取得决定性胜利!”

    ……

    陈阳关掉手机,看向前方。

    路还很长。

    但至少今天,阳光正好。

    正义,得到了它应有的回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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