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州城,镇北将军府。
天灰蒙蒙的,云压得很低,像是要下雨。
韩信泽坐在正堂里,面前摆着一张小方桌,桌上是一碗肉粥、一碟咸菜、两个馒头。
粥是刚熬好的,热气袅袅地往上飘,在灯光里打着旋儿。
咸菜切得细细的,拌了香油,闻着就开胃。
馒头是刚出锅的,白白胖胖,捏在手里软乎乎的,烫得他直吹气。
他吃得不快不慢,一口肉粥,一口咸菜,一口馒头,嚼得很慢,像是在品味什么美味。
他的旁边站着两个亲兵,腰杆挺得笔直,大气都不敢喘。
门外传来急促的脚步声,靴子踩在青砖上,笃笃笃的,又急又重。
一个亲兵跑进来,单膝跪地,双手举着一封信,信封上插着三根鸡毛,红得刺眼。
他的脸被风吹得通红,嘴唇干裂,眼窝深陷,像是赶了很远的路。
他喘着粗气,声音沙哑得像砂纸磨过木头。
“将军,潇夫人的求援信又到了。”
“辽东危急,鲜卑、高句丽、沙俄三路联军围城,萧将军请求将军速发援兵。”
韩信泽的手顿了一下,筷子停在半空。
夹着的那根咸菜悬在嘴边,油顺着往下滴,滴在粥里,洇出一小片油花。
他看着那封信,看了两息,然后收回目光,把咸菜塞进嘴里,慢慢嚼着。
他的脸上什么表情都没有,像一潭死水。
但他的眼睛沉了一下,充满了无奈和唏嘘。
随后他放下筷子,端起粥碗,喝了一大口,粥很烫,烫得他直皱眉。
但他没停下,一口接一口地喝,像是要把什么东西咽下去,又像是要把什么东西压下去。
“以后这种事情就不必来报了。”
他的声音不高不低,像是在说一件很平常的事。
但底下那东西冷得很,冷的像即将落下的冰雨。
“我幽州兵也不富裕,哪有闲兵再北上。退下吧。”
亲兵愣了一下,抬起头,看着韩信泽,嘴张着,半天没合上。
他想说什么,但喉咙里像堵了什么东西,只发出几个含混的音节。
韩信泽没有看他,端起粥碗,把最后一口粥喝完。
他放下碗,拿起馒头,大口大口地吃起来,嚼得很用力,又像是在跟谁赌气。
亲兵低下头,站起来,退了出去。
脚步声越来越远,越来越轻,最后被风吹散了。
韩信泽吃完饭,站起来,走到书房。
书房不大,三面墙都顶着书架。
架上摆满了书和卷轴,有的书页已经发黄,边角卷起来了,像是很久没人翻过。
他走到书案后面,坐下,铺开一张纸,提起笔。
笔尖在纸面上方悬了一下,然后落下去,写得很慢,每一笔都很重,像是在刻字。
他写的是兵法,不是写给别人看的,是写给自己看的。
他心烦的时候,就抄兵法,一笔一划,一字一句,把心静下来,把那些乱七八糟的念头压下去。
他不是没兵,幽州有五万兵,都是精兵,是他这些年攒下的家底,是他在这乱世中安身立命的根本。
所以,他不敢赌,也不想赌。
赌赢了,他还是幽州节度使。
赌输了,他就什么都没了。
所以他不赌,他等。
他知道叶展颜会出手,他是潇寒依的青梅竹马,不会眼睁睁看着对方身陷囹圄。
所以,现在叶展颜比他还急。
想到这里,他放下笔,靠在椅背上,闭着眼。
他的手指在扶手上轻轻敲着,节奏很慢,像是在等着什么。
同一时间,雍州天水。
这里的风比幽州的柔和一些,吹在脸上不疼,只有一丝凉意。
叶展颜站在天水城外的官道上,身后是那匹黑马,马鬃被风吹得飘起来。
他穿着一身玄色的劲装,腰里挂着刀,头发用一根白玉簪子绾着,看着像个出门远行的商人,不像个手握重权的东厂督主。
小太监来福站在他旁边,手里牵着马,脸上的表情又紧张又不舍,像一只被主人抛弃的狗。
“督主,您真的不带属下去?”
他的声音有些发干,像是在咽什么东西。
叶展颜摇了摇头,翻身上马,动作干脆利落,靴子踩进马镫的时候发出一声闷响。
“你跟我了也有一年了,是时候出来历练历练了……”
“留在天水,帮我盯着东兴商号的事。”
“凉州、武威、张掖、酒泉、敦煌、玉门,六处分店,都有人负责,天水……我就交给你了。”
“多关注西边的情报,有什么情况,及时通报长安。”
他的声音不高不低,像是在说一件很平常的事。
但来福听后却有些心慌。
于是他张了张嘴,想说什么。
但看到叶展颜殷切目光后,又立马咽回去了。
他往后退了一步,抱拳行礼,腰弯得很深。
叶展颜一抖缰绳,马迈开步子,往将军府的方向走去。
他这次是去找李勋辞行的。
辽东告急,他不能坐视不管。
但雍凉的防务不能丢,沙俄人就在对面虎视眈眈。
他一走,这边必须有得力的人盯着。
李勋是凉州的地头蛇,镇守边关几十年,手里有兵,有人,有威望。
只要他稳得住,沙俄人就不敢轻举妄动。
他得把凉州的事交代好,才能安心回长安调兵。
走了没多久,将军府的大门出现在视野里。
院墙不高,灰扑扑的,门前站满了士兵,甲胄在阳光下闪着暗光,刀枪如林,旗帜如云。大门敞开着,门口站着一个人,不是李勋,是李勋的亲兵队长,一个三十来岁的汉子,脸黑得像锅底,眉毛很浓,眼神很凶。
“叶督主,将军在城外等您。”
他的声音又硬又冷,带着几分桀骜。
叶展颜的眉头动了一下,跟着那个亲兵队长出了城。
城外是一片开阔地,远处是一望无际的戈壁滩,灰茫茫的,看不到头。
戈壁滩上站着一支军队,黑压压的,少说也有五千人。
清一色的黑甲,骑在高头大马上,刀出鞘,弓上弦,旗帜在风里飘着,猎猎作响。
他们的马是西凉良驹,比中原的马高出一头,腿长,脖子粗,鬃毛浓密,眼睛里闪着野性的光。
他们的刀是大马士革刀,刀身上有细细的花纹,在阳光下闪着暗光。
他们的甲是锁子甲,铁环相扣,既轻便又坚固,刀砍不穿,箭射不透。
他们站在那儿,像一群等着扑出去的狼!
李勋骑在马上,站在队伍最前面。
他穿着一身崭新的戎装,甲胄在阳光下闪着刺眼的光,腰杆挺得笔直,下巴微微扬起,眼中满是骄傲之色。
他旁边站着一个人,四十来岁,脸很方,眉毛很粗,嘴唇很厚,看着像个老实人,但眼睛里却满是杀气。
叶展颜没见过这个人,但他猜到了!
此人应该是庞德胜,李勋的亲信大将,西北军最能打的将领之一。
根据情报显示,此人原名庞二狗,后来被李勋赐名德胜。
他跟着李勋在边关打了二十多年仗,从一个小兵一步一步爬到将军的位置,靠的不是关系,不是银子,是敌人的脑袋。
叶展颜勒住马,翻身下来。
李勋也从马上下来,大步走到他面前,抱拳行礼。
他的动作又重又猛,像是要把全身的力气都用在这一拳上。
“叶督主,末将知道您要回长安,也知道您现在急需人手!”
“所以……凉州的兵,末将已经准备好了。”
“五千西凉铁骑,是末将的亲军,是西北军最能打的一支劲旅。”
“由庞德胜带队,听您调遣。”
他的声音又亮又硬,话里话满是骄傲。
从对方话里就能感觉到,这五千人不简单!
叶展颜看着他,看了几秒,然后抱拳还礼,动作不快不慢,恰到好处。
“李将军,大恩不言谢。”
“这五千铁骑,算我借走的。”
“等辽东事了,一定完好无损地还给你。”
李勋摇了摇头,嘴角微微翘了一下。
那笑容很短,一闪就没了,但他的眼睛亮了一下。
“叶督主,末将不要您还。”
“末将只有一个请求。”
他顿了顿,声音低了一些,低得像从喉咙里滚出来的,像是忍了很久,终于忍不住了。
“劳烦督主,将末将的爱女扶凌寒活着带回来。”
叶展颜听完李勋的话,手当即顿了一下。
他看着李勋,看着那张被风沙磨砺得粗糙的脸,看着那双在战场上从不退缩的眼睛。
叶展颜的心里忽然涌起一股说不清的感觉,像是在佩服,又像是在有愧。
他知道扶凌寒是李勋的女儿,但他不知道李勋有多在乎这个女儿。
他以为李勋是个粗人,只知道打仗,只知道杀人,只知道在边关守着那一亩三分地。
原来李勋不是不在乎,是太在乎了。
他只是轻易不说,只是藏在心里,藏在那些刀光剑影、血雨腥风的缝隙里,藏在那些没人看得见的角落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