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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54章 婚礼
    1993年5月23日,农历四月初三,星期日,天气晴。

    宜嫁娶,出行,祭祀……

    周胜男在陆明远三十岁生日这天,终於嫁给了他。

    两人的婚礼是在帝都办的,反正有很多地方可以住,就当顺便来旅游了。

    婚礼是在帝都最大的酒店举行的,大厅里所有的布置,都是沈家找人做的。

    据说为了能把整个大厅里都摆满鲜花,沈明月提前三个月就將预定了帝都所有的暖房。

    而周胜男身上的那件婚纱,则是特意请了国外的设计师量身定做。

    敬酒服的旗袍,还有接亲的喜服都是找绣工最好的老师傅,一针一线绣出来的。

    主打就是让周胜男成为最美的新娘子。

    经过商討,周胜男是在沈家出阁的。

    之前温嶠还过来说过,可以让周胜男在温家出嫁。

    结果被陆明远一票否决。

    开玩笑,温嶠现在还对自家老婆贼心不死,让胜男从温家出嫁。

    那不是狼入羊口……不对,是耗子给猫拜年,没安好心么。

    周胜男看陆明远都要语无伦次了,笑著婉拒。

    “谢谢你的好心,不过我要是从温家出嫁,估计温老爷子和常叔叔会心臟受不了吧!”

    如今的周胜男已经是很多家族仰望的存在。

    也说明很多人之前的蔑视,是有多么愚蠢。

    常胜如今都不敢面对周胜男,他总想回到以前,狠狠扇歪当初自己的嘴。

    当初他看不上周胜男的出身,如今……她给国家买过生產线,给川蜀航空买过飞机。

    她的资產遍布全国,是种花家和大毛国有名的跨国商人。

    因为今天的婚礼,好多毛熊国的人都专门坐飞机过来参加。

    周胜男也是大气,直接包了这个酒店,让朋友们在这里住著。

    维克多夫妻加上他的四个小羊肉串儿子;

    伊万兄弟俩;

    谢尔盖和他的家人们,毛雪峰也罕见回国;

    甚至连之前被周胜男抓过来的弗拉基米尔都带著家族的人过来。

    更別提国內的各行各业的朋友,全都聚集在这个酒店里。

    简直就是一场別开生面的跨界交流会。

    “少爷,您今天真的要去参加婚礼么”

    常胜开著车,从后视镜里看向温嶠。

    今天他穿著剪裁得体的西装,戴了一个金丝边的眼镜。

    浑身书香气息配合眼底一闪而过的忧伤。

    听著常胜的话,温嶠轻轻勾唇。

    “我当然要去,”温嶠望向周胜男所在的方向“既然娶她的不能是我,起码能看她出嫁。”

    温嶠本来想笑的,可是却怎么都笑不出来。

    闭上眼睛,想著当年自己被周胜男救下后的画面。

    那种平静的,偶尔带著疯癲……

    是他这辈子循规蹈矩里,唯一的一些出格。

    周胜男將他拋向天空,那时的阳光,他能记好久。

    车子没有去酒店,而是直接去了沈家。

    今天的沈家可以说是热闹非凡,所有的规格都是按沈明月结婚来制定的。

    所有人都动起来,沈家的各位主人,更是穿戴一新,接待各路宾客。

    沈振兴好久没看到沈家如此热闹,笑脸就没下去过。

    周胜男所在的客院,是最热闹的。

    周家人连带著亲戚们,韩守业还有家里的合作伙伴们也都在。

    他们作为娘家人,看著周胜男打扮得像红玫瑰一样,都觉得眼眶发热。

    “哎,时间真快啊,老板竟然都要结婚了。

    我咋就觉得像自己嫁闺女似的,心里难受呢”

    韩守业站在门口,看著周胜男笑顏如花地和大家聊天,脑子里都是当年她笑呵呵要找自己买衣服的样子。

    谁能想到,那么一个有些木訥的小姑娘,就变成享誉全国的大老板。

    因为有她,连带家乡的经济都得到了发展。

    尤其是镇上的居民们,收入直线上升,提起周胜男,谁不竖起大拇指。

    “是啊,真快啊。”

    吕正良也表情恍惚,似乎看到那个把自己救了的小姑娘。

    “呜呜呜,胜男,你真好看……我结婚也要这么好看。”

    沈明月早上三点就起来陪著周胜男化妆,接待宾客。

    看著她这么好看,就要嫁给陆明远那个狗男人,心里无数次骂自己三个哥哥。

    都是废物,这么多男人,都拢不住胜男的心。

    但更多的,是身为闺蜜,对周胜男出嫁的不捨得。

    周胜男给沈明月擦著眼泪,眼底瀰漫著幸福的光晕。

    “你放心,等你结婚,婚礼我来操办,绝对成为世纪婚礼!”

    沈明月吸了吸鼻子,看著这么好看的闺蜜,又想哭了。

    “我为什么不是男人,不然我也能娶你的啊!

    啊!!!”

    沈明月还想哭,却被宋巧珍塞了一个饺子。

    猪肉白菜馅的,又香又鲜,咬破饺子皮后,满口爆汁。

    沈明月瞬间就不哭了,张嘴像只小鸟似的,等著宋巧珍投餵。

    她甚至学著周胜男叫宋巧珍妈。

    “妈,我也要,给你二女儿也餵一口吧。”

    宋巧珍本来看著女儿要出嫁,心里又欣慰又难过。

    结果沈明月这么一闹,反而冲淡了很多愁绪。

    就在大家都来和周胜男打招呼,讚嘆她的美貌时,院外传来噼里啪啦鞭炮的声音。

    这预示著新郎来了。

    陆明远穿著何鸿生送的手工西装,带著唐晓文,毛雪峰,伊万,还有阿纳托利走了进来。

    没错,阿纳托利竟然混进了伴郎团队里。

    陆明远一开始坚决否决,自己娶媳妇,让情敌当伴郎像什么话。

    但是阿纳托利给的实在是太多了,多到陆明远刚要拒绝,就被周胜男抓住嘴筒子。

    “他当伴郎而已,又不是新郎,你怕啥

    我还能跟他跑了么但是……这个好处,可不多见啊宝贝儿!”

    周胜男一句宝贝,让陆明远彻底失聪。

    什么都听不见,只有那句宝贝在脑子里反覆循环播放。

    別说让阿纳托利当伴郎,就是当牛郎都行!

    隨著陆明远到来,院子里一下子就更热闹起来。

    堵门的堵门,討红包的討红包,所有人都参与到这份喜气之中。

    不过大家都很有分寸,热闹热闹,就放他们进来了。

    陆明远和周胜男在结婚前三天,就不让见面了。

    这三天,他等的是抓耳挠腮,如今终於能娶到媳妇了,几乎是跑地衝进周胜男的闺房。

    当他看到坐在沙发上,一身红色套装的这周胜男。

    心臟恨不得都要跳出来,比他叫老婆先到的,是他的眼泪。

    “呜呜呜,媳妇儿,你真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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