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清晨,方健锻炼之后,约了栾婉怡去逛街。
但是没想到,当他出现在酒店大门口的时候,等到的却是展涛和美女四人组。
方健嘴角抽抽,但却也明白,这是栾婉怡的脸皮薄,不想被人笑话的缘故。
哎……
每当这个时候,方健就恨不得将王冬莲那大大咧咧,敢爱敢恨的性格分给她一半。
感情这东西,最重要的就是脸皮厚。
如果脸皮不厚太薄,那么无论对哪一方而言,都会是一个巨大的麻烦。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栾婉怡不是这样委婉羞涩,方健还真的未必会喜欢上呢。
或许,这就是青菜萝卜,各有所爱吧。
一行人上了街,展涛无疑是最高兴的。
特么的,他是来欧洲结婚旅游的啊。
但是来了四天了,第一天除了睡觉就是看排练。
第二天好歹逛了两个大教堂。
但是从第三天开始,展涛就是跟着几位女孩子,去看了排练,再看了排练,又看了排练……
终于,今天可以出来了。
展涛就像是被放出了笼子的小鸟儿,兴奋的想要展翅高飞。
“方哥,我们上午去街上随便逛逛就行了,中午早点回去啊,下午还要排练的。”
“是啊,这是最后一次的排练,晚上就要正式登台了。”
“没错,干脆上午也别出去了,就在酒店养精蓄锐吧。”
方健还没有说话,几个女孩子就叽叽喳喳的定下了调子。
展涛张口结舌,实在是想不明白,这排练有什么好看的呢?
为了这个排练,竟然能够让女孩子放弃逛街……
这也太特么的玄幻了。
方健看了他们一眼,笑道:“我今天出去,想要去购买一个乐器。”他转头道:“锡德先生,你知道米兰最好的长笛,在哪里出售么?”
乐器,是每一位音乐家的生命。
特别是对于管乐演奏者来说,他们的乐器,都是私人的宝贝。
别人想要碰一下都难。
而事实上,除了钢琴之外,哪怕是大提琴手,他们的大提琴,也是私人之物呢。
唯独钢琴实在是太重了,除非是拥有随身空间,否则没人能做到随身携带的。
而哪怕是方健,都没有随身空间,就更不用说其他人了。
所以,方健想要替代克利福德演奏长笛的话,就必须要自己准备一个。
“长笛?”王冬莲讶然道:“方哥,你要长笛干什么?”
方健微笑着道:“今天晚上表演的时候,我只唱十首歌,其余的就要克利福德先生来填补空缺时间了。”
“哦,他一旦唱歌,就没法吹长笛了。”王冬莲恍然大悟,道:“可是,这几天不是试过了,有替补的啊。”
方健摇着头,道:“不,那个替补的……比克利福德先生有些差。所以,我想要顶上去。”
几位女孩子面面相觑,目光都有些诡异。
你想顶上去?
方哥啊,不,方爷呀,您知道您在说些什么嘛?
长笛可不是钢琴,也不是唱歌,这是一门新的乐器啊。
你打算怎么顶呢?
栾婉怡小心翼翼的道:“方哥,你会吹长笛么?”
她们几个人都在怀疑,是不是这几天的恭维,让方哥有些飘了。
方健哑然失笑,道:“当然会了。”
“你啥时学的?”栾婉怡讶然问道。
“就是这几天啊。”方健老老实实的道。
心中更是补了一句,昨天晚上。
这几天?
众人交换了一个眼神,都是大惑不解,这几天,方哥哪里学过长笛了。
方健笑了笑,道:“这些天都在歌剧院排练,我每天都在看克利福德先生吹长笛。这个简单,看看就会了。”
“哦,天啊。”
“佛祖啊,不对,这里是意大利,上帝啊……”
几个女孩子一起哀嚎了起来。
这个简单?看看就会了!
幸好这里都是自己人,否则方健这句话若是被长笛手听到了,怕是连打人的心都有了。
“方先生,我已经联系好了乐器行,现在就出发么?”
此时,锡德凑了过来,笑容满面的说道。
他根本就听不懂中国话,刚才在联系乐器行。
方健大手一挥,道:“走,选长笛去。”
众人无奈,只好跟着上了车。
唯一对此不满的,依旧是展涛。
不是说好要去逛街买东西的么?
怎么还跑到乐器行了?
这特么的是逛街么……
很快的,众人来到了乐器行。
这里,是米兰最大的一家乐器行,交响乐团的所有乐器,都能够在这儿买到。
方健随便的逛了逛,甚至于看到了一些国内的专属乐器。
不由地心中感慨,原来国家真的强大了。
以前都是文化输入,但是随着国力的提升,现在已经变成文化输出了。
锡德在这儿认识许多人,当他来到这里的时候,一个体重起码达到了100公斤以上的胖子迎了上来,和他拥抱了一下。
“富勒先生,你绝对想不到,今天我带来的客人是什么人?”锡德笑呵呵的道。
富勒看了眼方健等人,道:“这几位是……”
锡德指着方健,道:“你是一个歌剧迷,应该买到了今晚上斯卡拉歌剧院的票了吧。”
“啊,这位就是,今晚要表演的那位神秘东方歌手?”富勒惊讶的叫了起来。
“没错,轻一点。”锡德瞪了他一眼,道:“方先生不想引起轰动。”
“啊,好的,好的,没问题。”
锡德转头道:“方先生,他是这儿的老板,也是米兰最大的乐器商。”
方健问候了一句,道:“富勒先生,我想要购买一只长笛,能带我去看看么?”
“好的。”
富勒好奇的打量着方健,然后带着他进入了一个试音室。
如果是普通的客人,根本就轮不到富勒亲自接待。
哪怕是锡德带来的客人,他最开始也只是打算应付一下。
但是,听到了方健就是今晚斯卡拉歌剧院的主角之后,富勒就厚着脸皮黏在了这儿,赶也赶不走了。
不愧是老板,一声令下之后,试音室中拿来了上百根长笛。
方健眼眉微挑,这也太热情了吧。
弄得他不买一根,也不好意思了。
方健拿起了长笛,先是拎了一下重量,然后仔细观察外表。
早期的长笛是乌木或椰木制,现代多使用金属,比如普通镍银合金或专业型的银合金。
传统木质长笛的音色特点是圆润、温暖、细腻,音量较小,而金属长笛的音色就比较明亮宽广。
现代演奏,基本上都是以金属长笛为主了。
而在同一个乐团中,长笛手们选择的乐器,最好是同一种型号。
所以,方健也只是在金属长笛中挑选。
片刻之后,他拿起了一根长笛。
用酒精擦拭了一下之后,放到了嘴唇边。
购买乐器,这是一个必不可少的过程。
只有吹一下,才能知道音色的好坏。
栾婉怡等几个女孩子略微有些紧张。
这似乎是方健第一次吹长笛啊。
他不会吹出什么稀奇古怪的声音吧?
然后,众人就听到
“噗……”
包括锡德和富勒在内,都是瞪圆了眼睛。
他们在音乐圈混了那么多年,虽然本身不是音乐家,但是鉴赏能力却并不会比音乐家逊色多少。
可是,用长笛吹出这样声音的……
这是什么技巧?
好像还真是头一遭遇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