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当太阳从遥远的山脉中冒出头的时候。
所有人才真正的松了一口气。
就连方健也是如此。
他虽然和李书文师傅学了功夫,和吴建国大哥学了枪法。
但这毕竟是他生平第一次参加实战啊。
别看他表现的比任何人都要冷静。
但实际上,他的心情是……
特么的,吓死老子了,怎么就遇到野生狼了?
如果不是这前方有两家人和野生狼对峙,方健或许早就开着车,不知道跑哪儿去了。
太阳出来,确定不会再有危险之后,车里的几个女人也下来了。
此时,方健已经从两个小家伙的口中知道。
他们是两家人,这次出来是……
野营的!
听到这些话,方健真有着一种想要将那两个男人暴揍一顿的冲动。
你说野营也就罢了,竟然野营到了野狼群中。
而且,还是带着一大家子的人。
不得不说,当歪果仁蠢起来的时候,这个智商实在是让人无法理解。
这里可不是什么野营区,但是他们穿过此地的时候,车子中途抛锚。
修了一下午没有修好,而一辆车却挤不下那么多人。
只好待在这儿过夜,但没想到竟然遇到了野生狼。
如果不是遇到了方健,他们的情况绝对不会太妙。
最起码,这个十岁的小男孩马克西大概率是活不下来的。
两个壮汉过去,检查了一些那些野生狼。
总共死了十四条野生狼,其中十三条是被枪打死的。
但还有一条,他们检查之后,都是相顾骇然。
这条野生狼,竟然是被方健活生生的给踢死的。
这样的力量,简直就是不可思议。
要知道,就算是熊,一巴掌下去,也不见得就能把狼给拍死啊。
那么,这个东方人的一脚,是不是比熊掌的力量还要更大了呢?
方健下了车,他们看向方健的脚,一人道:“伙计,你的脚。”
方健双肩一耸,道:“昨天用的力气大了点,一双鞋子坏了。”
国术武功什么都好,就是有一点不好。
太费鞋了。
一个汉子走了过来,道:“我叫巴特利特·达西,这是我的好朋友伯克利·海曼。你救下来的那个孩子,是我的儿子。请允许我向你表示最真挚的感谢。”
方健呵呵一笑,道:“感谢就不必了。”他伸手,揉了揉马克西的脑袋道:“小家伙说,你们的车上有很多吃的。”
“啊,当然,请等等。”
几个女人也是下了车,一起准备起早餐来。
他们两家原本就打算旅游和野营,自然是准备充分。
很快,一顿丰盛的早餐就准备好了。
方健一边吃着,看了眼抛锚的车,道:“你们现在打算怎么办?”
“我们能否去几个人坐你的车上,然后我们把车子拖回最近的城市。”巴特利特道:“现在,半路上肯定是修不好的了。”
“好的,这或许是最好的办法了。”
方健知道,拖车的时候,那辆被拖的车子中,最好只坐一个驾驶员。
这是负责踩刹车的。
至于其他人,就要挪到自己的车子里了。
既然遇到了,方健自然不会介意帮忙。
而且,说实话,那两个小子,还挺黏人的,也不让方健讨厌。
很快的,众人上路。
他们并没有询问方健的来历,因为看到了那神乎其神的枪法之后。
这些人的心中都有着诸多的猜测,竟然连问都不敢问了。
经过了几个小时的颠簸,他们终于来到了最近的一个小镇。
两个男人终于松了一口气。
方健一路开车,正要下去,车里的莫尔顿叫道:“方,等一下。”
“呃?”
莫尔顿跳了下去,一路小跑进入了旁边的商店。
很快的,他就跑了出来,手中捧着一双靴子。
“方,你试试,合不合脚。”
看着气喘吁吁的莫尔顿,方健觉得心中一暖。
他穿了上去,竟然出奇的合脚。
这小家伙的观察能力,相当的不错啊。
小镇上,自然有着修车店铺,伯利克先生将车送过去修理。
巴特利特走了过来,大笑着道:“伙计,我们到了安全的地方,我要请你喝一杯。”
方健微微摇头,道:“抱歉,我还有事,可能要马上走,无法在这里停留。”
他刚刚说完,就觉得袖子有些紧。
转头看去,小马克西正拽着他的袖子,抬头瞪着大眼睛看着他。
方健想了想,笑道:“好吧,我住一晚,但是只能一晚上,我真的有事。”
巴特利特重重点头,道:“好的,方先生,你放心,我们不会阻拦你去完成任务的。”
“任务?”方健一怔,这是什么意思。
却见巴特利特立即闭上了嘴巴,一副说漏嘴的懊恼样子。
方健的嘴角微扯。
特么的,这就是我讨厌歪果仁的原因了,真不知道这些人的脑袋里面,究竟在想着什么玩意。
转头看了看眉开眼笑的小马克西,还是人类幼崽可爱啊。
不管是东方的,还是西方的……
与他们两家的夫人,以及女孩子见面,也认识了。
但是,方健与她们保持了足够的距离,反倒是和莫尔顿和小马克西挺亲热的。
没办法,看到那个二十来岁,伯克利先生女儿的眼眸中,那闪闪发光的眼神之时,方健就是有些心寒,并且打退堂鼓了。
无论是容貌,还是身材,这位女孩子比起意大利的那位金发碧眼,不知羞耻的女人要差的多。
方健自然不会有任何的兴趣了。
晚上,在巴特利特的带领下,三个男人进入了小镇上唯一的酒吧之内。
至于莫尔顿和小马克西虽然心有不甘,但年龄不够,只能陪着他们的母亲待在酒店。
虽然他们并不是镇上的人,但是只要有酒,什么都可以沟通。
几杯啤酒下肚,巴特利特就和众人聊开了。
话题自然而然的落到了这一次遭遇野生狼的事情。
镇上的人纷纷抱怨,现在的野生狼数量变多了,已经对人类产生了威胁。
是应该再次组织人手,剿灭一次了。
他们对巴特利特等人能够从狼嘴下逃生,表示了恭贺。
巴特利特喝着酒,大着舌头,指着方健道:“嘿,都是我这个伙计,他是一个神枪手,枪枪命中,每一枪都射死了一头狼。”
“是啊,十三枪,杀了十四只狼。”伯克利在一旁大声说道。
酒吧里愣了一下,随后哄堂大笑了起来。
人在喝醉的时候,总是会喜欢吹嘘。
这一点,不管是哪里人都不例外。
他们听着巴特利特两家人被狼群围困之时,还是有些担忧的。
可是,随后他们就听到了一个笑话。
正常人,都是不可能相信的。
“嘿,伙计,十三枪怎么能打死十四只狼的?”
“你不会数错了吧。”
“应该是一百三十枪,打死四只狼的,对不对?”
“不对,是十三枪打死十四只狼。”伯克利一拍桌子,大声道:“还有一只狼,是被方一脚给踢死的。”
他说着,站了起来,摇摇晃晃的做了个踢腿的架势。
但是因为喝的不少,脚步不稳,差点儿跌倒。
顿时,又引起了一片疯狂的笑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