丫鬟低头:“是主子英明。”
“不是我英明,是我知道点到为止。”陈王妃垂眸看了眼丹蔻,笑起来:“少一步闹不起来,多一步又会叫陛下彻底大怒,如此这样不正好,小惩大诫,直接於我大益啊。”
丹阳王的身世是眾所周知,用一个眾所周知的事实换她得益,她没觉得讽刺几句有什么不好,说到底,那是小孩间说的话。
大不了日后拜皇后再虔诚点就是了。
丫鬟没说话了。
当然,就在这之后不久,陈王府也出了一件奇事。
陈王府门前来了一个跛脚道士,嘰里咕嚕说了关於陈王府二郎的一些话。
大体上就是说,这陈王府二郎身弱,本该有个命贵的同胞嫡亲哥哥压在上头,但如今没有,自然是千般病症万般难受。
陈王妃信道,闻言几乎嚇晕,她年轻那会儿真怀过孩子,不过没保住。
问解法誒,没有,就得嫡亲哥哥。
那记做嫡出呢
道士诧异抚了抚须:“额,你们勛贵人家讲究真多,也罢,记为嫡出应该也行。”
嗯,这就让陈王妃选了。
记大郎为嫡出,为亲儿子延寿。
不记这信道的陈王妃真敢不信吗
其实在有嫡子的情况下,记作嫡出也没什么,只要陈王妃娘家不倒,只要陈王府大郎没出息,未来陈王爵位还是要留给陈王府二郎的。
陈王妃母子並不受损什么。
这事放別人家还行。
但偏偏是放在和罗氏有深仇大恨的陈王妃身上。
两个字,噁心。
四个字,噁心死了。
但觉得噁心就对了。
要觉得不噁心,那还有其他招等著呢。
这奇事传到宫里都没分去帝后半点眼神。
宗凛和宓之在感慨春天。
春天好啊。
春天的人和动物大概都有使不完的劲。
比如宗凛。
比如破军。
破军是宗凛从十九岁开始养的,到如今,马儿也十五岁了。
年至十五,破军总算能得自个儿的崽子。
前几个月牧监里有匹外域来的汗血宝马,宗凛一眼替他马儿子相中,大手一挥,直接把小母马和破军放在了一处。
牧监那头今儿就来传话,说是小母马怀上了。
这事儿宗凛就评了一句。
“嗯,不愧是老子的马。”
破军年纪渐长,要从战场上退下来,日后基本上就只需要安稳养老。
再是战无不胜的神马也要服老。
宗凛和宓之去看过破军,破军认得俩人。
它用鼻子亲昵拱了一下宗凛,又蹭了蹭宓之。
“好好养著吧。”宗凛摸了一下老伙计的马鼻子:“给你留后了。”
破军眨眨眼,轻轻噗了一下鼻息。
“是给破军留后”宓之笑:“我瞧是破军留个后给你,他退下来,他的孩子养几年正好顶上。”
宓之这话不是无的放矢。
照宗凛的意思,他日后八成还是要御驾亲征几回的。
別看外头如今看著安稳,但北有蛮夷,西有雍狄。
都不是好啃的骨头。
宗凛现在所做的一切休养生息,都是为了用兵。
他没忘,也不可能忘。
魏朝能叫西雍分出去,再从繁华败落下来,是因偏安。
但他宗凛不会偏安。
他要的是一统。
“是,是得给我留个好种。”宗凛笑了一下,扯了草料餵他:“记得跟你媳妇儿说,你俩的马驹要取你俩长处,再去了短处,尤其別像你的坏脾气。”
破军嚼的香,懒得搭理宗凛。
“这么多年,它就有这一个种”宓之问。
至少她跟了宗凛之后,破军就没当过爹。
“嗯,它从前没靠近过母马。”宗凛回想也是感慨:“你不知道,从前他发情难熬,一到他发情的时候,我就带他来回狠跑几十里,累到忘发情了就好。”
宓之有些难以置信,笑出声:“那是挺折磨,话说,怎么不騸了战马不是騸了才稳当”
“老子的战马不需要稳,烈的才好。”宗凛勾唇,又拍了一下破军。
“烈马难驯,一般也聪明些,但凡驯服便忠,再说了,破军通人性,我问过了,他说他不乐意被騸。”宗凛说。
宓之有点不信,偏头看他:“说得跟真的似的。”
“你不信”宗凛笑道:“它一岁那会儿是准备要騸它,不过他一个飞踢差点把养马的小倌踹死,就我能近它身,他见我拿著刀子,流眼泪啊。”
破军適时拿舌头捲走宗凛手上的草料嚼吧嚼吧。
“那是挺通人性。”宓之也拿著草料餵它。
等吃完了,宗凛才拍拍手。
“走吧,回吧,马驹要安稳生下来也得近一年,你们好生伺候著。”宗凛最后一句话嘱咐的是一旁的马倌。
“是。”
俩人来这一趟,自然不可避免地要看了一眼鸡儿子和鸡闺女。
不过看了也白看。
干架呢。
这俩是真心互相看不上,六七年了,这般大的雉鸡也难再留个后。
隨缘吧,宗凛一颗恨铁不成钢的心在它俩身上是没指望了。
对於宗凛和宓之来说,整个三月没什么大事。
但於太后来说却是有。
明章珩劳累半月,终是赶在月底进了皇宫。
他进宫那日,太后就强制要求四皇子去崇文馆,不到下学的时候不准回来。
四皇子一早哭唧唧走了。
而太后则在四皇子走后坐在了妆檯前,任由季嬤嬤为她梳妆打扮。
“真的老了。”太后抚了一下眼周的皱纹,不是很高兴:“燕心,我要不还是不见了”
季嬤嬤好笑:“主子,明大爷来都来了,您这会儿叫人回去,人家不是白等一月”
太后抿唇,看铜镜,半晌摇头:“太久不见,我既怕我老得不像样,也怕他老得不像样……”
若不见的话好歹都会念著最初。
太后的彆扭心思没持续太久,就那句话,来都来了,自个儿喜欢的男人就在门外,哪有不见的道理
明章珩是跟在金盏身边进来的。
一副內侍打扮。
本来是暗扑扑压抑的顏色,叫明章珩穿起来,反倒是別有一番飘逸味道。
太后一见著头髮花白的明章珩,眼睛就红了。
“明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