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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98章 行业的善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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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秀英的那叠歌曲创作手稿纸,林晚晚带回来了。四十年前的纸,已经发黄发脆,翻的时候要小心翼翼,生怕碎了。她把稿纸一张一张铺在桌上,拍照,存档,然后锁进抽屉。

    老麦坐在沙发上,等其他人回复信息。王务实站出来了,陈秀英站出来了,还有几个不认识的受害者也站出来了。有人在电话里哭了,有人在短信里只回了两个字:“我干。”那两个字像石头,砸在老麦心上,咚的一声。

    但是八大娱乐经纪公司那边,也在行动了。

    林晚晚正在吃包子,咬了一口,油从嘴角流下来,还没来得及擦,就刷到那条热搜:#圈内知名制作人炮轰林晚晚#(爆)

    那位制作人是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圈内人称“廖老师”,做过无数选秀节目,捧红过无数明星,微博粉丝八百万。

    他在采访里说,语气很重,像在教训一个不听话的后辈:“林晚晚这个人,不懂规矩。版权转让是行业惯例,你情我愿的事,她非要搞成阶级斗争。她这么闹下去,以后谁还敢签新人?谁还敢投资创作?这是破坏行业生态!”

    评论区,两派混战,像两军对垒。

    支持那一派,声音很大,但大多是水军:

    “廖老师说得对!契约精神呢?”

    “签了合同就要认!”

    “林晚晚就是哗众取宠!”

    反对那一派人数更多,发表的每一条评论都掷地有声:

    “行业惯例?惯例就是坑人吗?”

    “你情我愿?创作者知道那行小字什么意思吗?”

    “破坏行业生态?这个生态本来就烂透了!”

    林晚晚看完那条热搜,把最后一口包子咽下去,然后轻声地笑了。

    徐佳问:“你笑什么?”

    林晚晚说:“笑他们急了。他们不急,不会找廖老师这种级别的人出来说话。廖老师是谁?选秀教父,捧红过几十个顶流,和八大公司关系好得穿一条裤子。他出来说话,说明背后有人递了话。”

    徐佳皱眉:“那怎么办?要不要回应?”

    林晚晚擦了擦手,把纸巾扔进垃圾桶,“不急,让他们说。他们说得越多,露的破绽就越多。”

    自从廖老师开了第一枪,后面的人也跟着发声了。他们一个接一个都是圈内的“老古董”,有制作人、导演、经纪公司老板、乐评人,名字一个比一个大,粉丝一个比一个多。

    他们口径出奇一致,像开会商量过:林晚晚破坏行业规矩,煽动创作者与公司对立,长此以往,行业将无法运转。有人甚至写了一篇长文,标题叫《契约精神与行业底线》,发表在某个业内公众号上,阅读量十万。

    那篇长文大意:“创作人与公司之间的版权转让,是市场经济的正常现象。你写歌,公司帮你发,赚了钱分你一份,这是合作。你不能因为后来歌红了,就觉得当初卖便宜了。这叫契约精神。林晚晚的做法,是在摧毁这种精神。她让创作者觉得公司都是坏人,让公司觉得创作者都是白眼狼。这个行业还能好吗?”

    林晚晚看完,没生气,只是觉得好笑。

    她转发了那篇长文,配文:“那您说说,一首歌卖三千块,公司赚三千万,这叫‘分你一份’?签合同的时候不告诉有版权转让条款,这叫‘契约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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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区有人跟风,每一条都在引用她的话:

    “林晚晚说得好!三千块vs三千万,这叫合作?”

    “契约精神是双方的,公司守约了吗?他们守的是哪门子约?”

    “他们管这叫‘行业底线’?这底线也太低了,低到地心了。”

    那篇长文的作者没再回复,文章还挂着,但评论区已经沦陷了。

    当那些圈内大佬在开刷的同时,那些受害者也没有闲着。

    第一个站出来的人是王务实。他发了一条自拍视频:他坐在自家的客厅里,背景是一面掉皮的墙。他对着镜头,说出他的心声:“我写了四十年歌,被剽窃了二十首。廖老师说这是‘行业惯例’,那我问问廖老师,您写的歌被人拿走,并改个名字,您愿意吗?您不愿意吧!那您凭什么让我们愿意?”

    第二个站出来的人是陈秀英。视频里陈秀英坐在轮椅上,膝盖上盖着毯子,头发全白,瘦得像一张纸。她的女儿很稳重地说:“我妈今年七十一,写了四十年的歌,没有一首署她的名。廖老师说‘契约精神’,那我妈签合同的时候,没人告诉她那行小字是什么意思。她不识字,别人让她签她就签。这叫契约精神?”

    第三个人、第四个人、第五个人……越来越多创作者站出来,他们说的都是同一句话:“我的歌,请还给我。”

    话题#我的歌请还给我#冲上热搜,阅读量半小时破百亿,那些名字一个接一个出现在屏幕上,像一条越来越长的河流。

    此时,有人开始挖林晚晚的“黑料”,说她当年在星耀传媒的合约也是九一分成,她自己就是“行业惯例”的受益者,现在翻脸不认人。有人说她工作室的艺人也是签了合同的,她凭什么指责别人?还有人说她背后有资本支持,不然哪来的钱打官司?说得有鼻子有眼,好像亲眼看见一样。

    林晚晚看着这些,没反驳。她让徐佳把工作室所有艺人的合同拍照发到网上。这些合同都是她亲手拟的“透明合约”,里面的分成比例、工作时长、版权归属、解约条件,都写得清清楚楚,没有任何一行小字,没有一条隐藏条款。

    她回复:“这是我家艺人的合同,你们可以看看,哪一条是‘行业惯例’?找出任何一条不符合我说的,我当场道歉。”

    评论区有人逐条分析,像在做一份学术报告:

    “第一条,艺人拿七成,行业惯例是一成。”

    “第二条,每天工作不超八小时,行业惯例是十六小时,还不算加班。”

    “第三条,版权归创作者,行业惯例是归公司,创作者连署名都没有。”

    “第六条,解约无需违约金,行业惯例是五百万起步,上不封顶。”

    最后总结:“这不是简单的合同,更是一面镜子,照出了行业惯例的丑恶。”

    与此同时,八大公司再次发了一份声明:“林晚晚女士的行为,已严重扰乱行业秩序。她所谓的‘透明合约’,根本不具备商业可行性。艺人拿七成,公司如何生存?每天工作八小时,项目如何完成?版权归创作者,公司如何投资?这种不负责任的炒作,必须立即停止!”

    全网看到后,一片愕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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