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的早春,粉色、白色、红色的樱花夹杂着更为艳丽的桃花,开在了公园、街角、和各个小区的中央景观。几棵樱树,伴着桃树、常绿的玉兰和金桂,已然成了园林造景的标配。
这个季节,是这座城市最为美好的季节。刚脱下厚实的棉服,年轻的姑娘们穿上了传统的汉服,梳起发髻,插上刚摘下的桃花。在碧波粼粼的东湖旁、人头攒动的武大里、在略显冷清的江汉路步行街和光谷广场黑亮的巨大金属球前摆弄年轻的姿势,留下青春的照片。
而年轻的码农们也稍许有了一点时间,坐在街角的咖啡店,享受短暂的闲暇。
这个春季,与往常大不相同,略显有些冷清。马路上的车流虽然早早排起了长队,而最为拥挤的二号线,却多了些空位。街上的路人都带上了口罩,虽看不清每个人的面容。也许是因为早春刚过,气温猝然变暖,眼神里都多了几分和熙。也许是风吹来珞珈山的樱香,眉头多了几许舒展。
而我,在三月底就来到了这个城市,距离我的老家近六百多公里的城市。这个时间,比往年晚了将近两个多月。现在想起,如果当时过收费站的时候,工作人员非要我拿出我的狗的检疫防疫证明,现在,我估计还在老家的大山深处寻找羊肚菇和草药。感谢他们放我一马,让我和我的狗又来到了武汉,或者说又回到了武汉。
确实,对于我的狗来说,武汉本来就是它的故乡,它在这里出生,在这里长大。和它相比,我确确实实是个外码。十二年前我第三次来到这座城市,我就留在了这里。虽然从两个人变成了一个人留下,虽然一直也没有家,我留在了这里。
三年前,我决定离开这座城市。我厌倦了早晨芝麻酱糊满牙、厌倦了中午青椒辣翻嘴、也厌倦了夜晚啤酒跟龙虾锅汤沾满身。厌倦了堵塞的交通,在地铁上站上两个小时没有座位的日子,厌倦了到处开膛破肚的土地随着夏日热风飞扬起来的尘土。更厌倦了十几年在这里没有家的生活,也许,这是我最为厌倦的吧!
当我跟我老板说起的打算的时候,他还是带着他习惯性的微笑,什么也没有说。只是邀请我晚上一起他家里看一场世界杯。那是一场葡萄牙与西班牙的小组赛。我们两一起瘫坐在他家地毯上,吃着外卖点来的烧烤,喝着啤酒,看着c罗带领葡萄牙从领先到落后,终场c罗完成帽子戏法扳平比赛结果的壮举。我灌下一大瓶啤酒,他欢欣跳跃了起来。
“c罗多少岁了?”他激动的问我。
“33周岁吧?”我不敢确认,走喝下一瓶啤酒。
“就是33周岁!”他咬下一块五花肉,非常肯定。
“33周岁的大罗在干什么呢?”肉还没有咽下,他又问了我一句。
“早就成了肥罗,退役了。”我很肯定的说,因为对于罗纳尔多,我是非常的熟悉的,在我上高中的时候,这就是我的外号。不是因为我的球技,而是因为有一对像罗纳尔多一样的兔牙和大脑袋,所以就有了这被嘲讽称外星人的绰号。
“真的,论才华跟身体素质,c罗肯定没有大罗强,可他的坚持跟自律是大罗远远赶不上的。”他咽下刚进嘴里的肉,喝了一口水,嘟囔着。
那晚,啤酒被我喝完了,他也喝光了水,自此,我再也没有提过要离开这座城市。
在公司年终会议的时候,我在台上作着总结。我的徒弟从会场后门搬进一个箱子,搬到了台上。他拿过我的话筒,然后大声说道。
“打断一下,不好意思!作为公司单身已久的老大哥,作为对你的关怀也为了表示公司对你的感谢,特意为你准备了一份小小的礼物。”
然后他把箱子打开递给了我。
那是初次见你的时候,你毛绒绒圆鼓鼓的蜷缩在箱子里面。当我伸进手去抱你的时候,你睁开了眼,也伸出了你软软的爪子如婴儿柔嫩的手。
那一天我讲了许多,从来开会都惜字如金的我讲了许多。
在讲完之后,有人问我给你取什么名字。
“来福!”我不假思索,这是一条狗的名字,也是充满希望与憧憬的名字。
曾经有一条狗,也叫这个名字。‘狗来福’,许多狗都叫这个名字,我是个俗人,难免落俗。
那是一条流浪狗的名字,它不经意间走进我的屋子,走进了我的生活。又有一个多事走同情心爆棚的女性同事收留了它,但她却没有多余的耐心照顾它。因为它是来到的我的房子,所以自然而然的,那个来福就成了我的宠物。
如多数前期在这座城市创业的年轻人一样,在以前的时候,因为允许在住宅内自主创业。我们就租下了一套一楼的房屋,一半作为办公,一半作为住宿。别人都忍受不了一楼的阴冷潮湿和每天工作与生活分不清的日子,所以只有我这个单身的汉子留守在了这套一楼的房子里。
我习惯在门口台阶下留下一些食物让流浪的猫狗自取自用。自然而然的,来福就走进了我的生活,在某一个日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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