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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49章 秘密传信,夕阳下绝望的衝锋
    第149章 秘密传信,夕阳下绝望的衝锋

    

    ”对不起,我们不做这样的买卖。”

    

    “实在抱歉。”

    

    “我们是往南下而去的商队,你们这里有水井吗我们想要取水,放心,我们会支付报酬的。”

    

    板著商队的军队速度加快了。

    

    沿途上果然碰到了一些村庄。

    

    这些村庄里面的人,並不是那些领主麾下的领民。

    

    某种意义上他们所处的位置是北境和南方诸国的交接地带,属於边境地区。

    

    这样的地方属于敏感地带,故而没有多少领主去抢占这样的地盘。

    

    加之这里资源贫瘠,故而竟然形成了一些的聚团的村落。

    

    这些村落虽然没有领主的盘剥,但也因此单独对抗风险的能力都不高,而且也会被某些领主打打秋风。

    

    久而久之,能够倖存下来的村落,也是有些自保的本事。

    

    自保力量的来源就是和路过的商队做些交易,以换取各种各样的商品,其中又以武器和农具最为灵通。

    

    每一个村庄其实都可以看作是一个小型的武装势力,战斗力並不弱,有时遇到力量弱小的商队这些村庄还会扮演土匪一类的角色。

    

    不过这些人眼力劲还是有的,一看到莫纳德等人的第一时间就判断出了这些傢伙绝不好惹。

    

    论眼神,论气势,几乎个个都是见了血的。

    

    所以他们只是想和莫纳德等人做生意,没有起什么其他的歪心思。

    

    不过莫纳德可没时间和这些傢伙做什么生意,他又不是什么是正规商人。

    

    他是去打仗的。

    

    所以除了必要的水源之类的补给外,他们並没有做过多的停留。

    

    一路上都赶得很急。

    

    看著伦纳德一行人远去的身影,一个村子的村长站在村头,背著手。

    

    他的身后全是些汉子,高矮胖瘦不一,年老年幼都有,每个人的手里都拿著傢伙事。

    

    刚才就是他们站在老村长身后,对伦纳德等人形成威慑,防止这些商队的人做出什么危险的事情来。

    

    村民可以变成盗匪,没道理商人不可以抢劫。

    

    但凡是走商时间稍长些的商队,都有这么个捞钱的门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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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万幸不知道是不是他们这群拿著傢伙事的村汉起了作用,这支商队没有真的跑过来抢劫。

    

    村汉们看著逐渐消失在他们视线当中的商队,都鬆了一口气。

    

    “都走了,都走了。”

    

    “还好都走了,我看那些人怪嚇人的,一个个和以前那些碰到过的商队里的人都不一样。”

    

    “就是,尤其是他们带头那个骑著马的傢伙,眼神就不对劲。刚才他一眼瞟过来,嚇得我差点尿了。”

    

    “这下好了,人都走了。”

    

    村长是个高大的中年男子,听著身后的对话,转过身来,“別放鬆,万一他们这是让我们放鬆警惕,等会又杀回来,有我们好受的。

    

    你、你、你、你————”

    

    他点了几个人的名。

    

    “你们几个先回去,告诉屋里的那些女人,天黑男人回家前別开门,把门锁死。剩下的人分两队,一队在村子里巡逻,一队跟我在这里等著,等到天黑再说————”

    

    男人的年龄虽然只是中年,但说话已经有了一股子老气横秋的味道,而且看样子他的威望在村子里很高,汉子们听了他的话,很快就去执行了。

    

    “村长果然就是有本事,刚来我们村不久,就把事情管的井井有条的。”巡逻队里,一名村民感嘆地说。

    

    “是啊,想到村长刚来那会,我们好几个还不服,和村长干架,没几下就被撂倒了,那身手,简直像是那些南边的精灵一样。”有人附和著。

    

    “谁说不是呢,就刚刚村长和那个骑在马上的商队管事说话的样子,半点没带怕,要知道那伙人可是比我们多多了。”

    

    巡逻队里的村民们边走边说著话,不由自主地把话题引到了他们的新来的村长上。

    

    这位村长在村里可算是个传奇人物。

    

    这些位处於边境上的村庄,由於环境问题,不仅是民风彪悍,而且一个赛一个的排外。

    

    外来的人別说融入到村子里了,落单的,男不被生吞活剥,女的不被吃干抹净,都算是走了大运。

    

    从来没有过例外。

    

    但这个村子里新来的村长偏偏就是个例外。

    

    他不仅只是一个人,而且来的时候,只穿了一身衣服,刀也没带,剑也没带,完全是手无寸铁来到村子里的。

    

    当时他就被村民发现,给围了起来。

    

    一般人落到这种穷困的地方,怕碰到这些干过黑活,杀过过路商队,手上染过血的刁民,哪怕只是遇到一个,也都是心惊胆战,被骇得面无人色。

    

    但要不说他是奇人。

    

    他被不是被一个村民逮到,他是被一群拿著各式刀剑兵器的村民,一圈圈一层层的围在中央,那情形活像是小白羊落到了黑狼窝里,横竖都是个死字。

    

    村民是满脸囂张的模样,一个个摩拳擦掌,想要杀了他。

    

    但村民们器张,他却比村民们更囂张。

    

    “你们知道我是谁吗”他一脚踢翻了一个拿刀捅过来的人,大吼道。

    

    那声音震得如雷响,一下子就把村民们震住了。

    

    但这还不算完。

    

    他趁著这个功夫,一个弯腰,劈手就夺过了刚才那人捅过来刀子。

    

    “就拿这玩意杀人”他嗤笑著,把刀在手里掂了一掂,反手就抽刀子一样,顺著手腕的功夫,把那把刃长有两英尺(一英尺大约12英寸,一英寸大约2.54厘米)的长刀飞射出去。

    

    刷的一声,刀尖连著前面三指宽的刀身就钉在了身后的木墙上。

    

    那手腕的力道很强,强到什么地步

    

    后面有人试过,两个干农活的男人,用麻布缠著刀柄,脚蹬著地,背过身一起用力往后拉,也差点没把刀拉出来。

    

    就这一件事,村长就打开了局面,通过自己的本事把村民们给震住了。

    

    后来又因为南下流躥过来一些盗匪袭扰村子,杀了好几个人,大家都没什么办法,是他带头把那伙人的人头给砍了下来。

    

    经过这两件事,他的威望大涨。

    

    老村长见此主动退位让贤,他也就顺理成章地也就当上了村长。

    

    事实证明,到如今为止他还干得不错。

    

    等到天黑了,村民都回到了家中。

    

    村长谢绝了所有人的邀请,一个人回到了家中。

    

    但这只是假象。

    

    没过一会,他家紧闭的门窗中光亮暗淡下去。

    

    一道黑影悄无声息的溜出了村子,来到了村外深林里的地方。

    

    那道影子在一个地方停了下来,顺著树木枝权间透过的清亮的月光看去,这道身影赫然是新村长。

    

    他来到林中,四下打量一会,发现没人跟踪后,从怀里掏出了一个木头做的哨子,小声吹了起来。

    

    哨子的声音很低,但却是一种微微的急促,这种声音像极了一种鸟的鸣叫声,但这种鸟在夜晚里却是不会鸣叫的。

    

    他不是一直吹,而是吹一会,就停一下侧著耳朵,像是在警惕,又像是在听什么其他的动静。

    

    他走走停停,边走边吹。

    

    很快就在一个地方停了下来,他又吹了一声。

    

    这次哨子里的声音更加清亮。

    

    叮咚、叮咚、叮咚!

    

    黑暗中传来了如同泉水叮咚的声音,紧跟著一只扑扇著黑色翅膀的鸟儿就飞到了村长的肩膀上。

    

    它有著漆黑如同绸缎的羽毛,红色的鸟喙和足爪尖利而又细长,蓝色的眼睛灵动而机敏。

    

    这是极漂亮的一种鸟,名叫拿玻斯,是这个世界的独有品种,只在黑夜活动,传说是黑夜女神和死神的伴侣和宠物。

    

    它们的声音极小,像是泉水叮咚的声音,如果要听到这种声音就必须要侧著耳朵全神贯注去听,不能有其他半点心思。

    

    这也是它们特性之一,故而也被划入到魔兽的范畴之內。

    

    “好鸟儿。”谢利拜尔摸了摸它的羽毛,“不枉你是国王陛下送来的珍宝,被我养这么久,果然没丟,要是你丟了,子爵大人准找我麻烦。”

    

    黑色的鸟儿歪了歪头,啄了啄自己的胸脯。

    

    “你今晚一定要儘快飞回去,告诉子爵大人,大鱼要来了。”谢利拜尔小声说著,轻轻地给鸟儿的腿上绑上了绿色的丝带。

    

    “大鱼要来了,大鱼要来了!”鸟儿忽然模仿起了他的声音。

    

    “好,回去就这么说!”谢利拜尔大喜。

    

    他又为鸟儿餵了点精小麦,就抬手將它丟到了半空中。

    

    “去吧。”谢利拜尔说道。

    

    鸟儿像是听懂了他说的话,在树林里盘旋一圈,就朝著一个方向飞走了,那正是卡特兰纳领地的方向。

    

    第二天,拂晓。

    

    在荒野中驻扎下来,休息了一晚上的莫纳德一行人正在吃著早饭。

    

    临时的营地里,偽装成商队伙计的士兵们三两个围坐在一起,啃著又干又硬的烤死面麵饼,一口水一口麵饼咬著牙往肚子里送。

    

    莫纳德和像是伦纳德这样的中高层军官吃的好些,但也好的有限,一个个吃得东西和好吃也绝沾不上半点关係。

    

    ——

    

    不过他们一行人昨夜休息得不错,士气也很高。

    

    凯莱特人能吃苦的作风被这支军队很好地继承了下来。

    

    “这就是我的家底啊。”莫纳德咬了一口乾粮,又往口里送了一口水,如此想到。

    

    看著这些士兵,能够听懂命令偽装成商队,自然是精挑细选过的精锐。

    

    一般的士兵,要想他们执行偽装突袭的命令,那绝对是不可能的。

    

    更可况为了减低风险,莫纳德还將本就不多的部队分成了三路,他只带领其中一路。

    

    没有了他的指挥,单靠他手下的那些人,想要执行好命令就必须要求士兵们的素质要高些。

    

    想到这里莫纳德偏头对著身边的伦纳德问道:“剩下的两支部队,还有多久才能和我们会合”

    

    伦纳德连忙把乾涩的食物往喉咙里咽了咽,他喝了口水,又拍了拍胸膛,这才能说道:“刚才我让人往前方骑马探查,已经发现了他们沿途留下的標记。他们应该已经前往指定地点,就等我们会合了。”

    

    “很好!”莫纳德把手里最后一块乾粮放在嘴里磨了磨,含糊地说道:“再等一刻钟,部队休整好拔营后,立马出发!”

    

    命令下达,很快士兵们就吃好了早饭,把营帐一收拾往马车上一裹,活动活动寒冷的身体,等到时间一到,就开始了行军。

    

    也不知道是不是这些天里士兵们把粮食消耗了一些,又不像是其他的商队一样边走边做生意得到货物的补充,他们马车上拉运的东西是越来越轻。

    

    加上莫纳德急於和前方的部队会和,所以车队的速度飞快。

    

    等到日头到了中天的时候,这支部队竟然走过了平日里需要走上一天的路程。

    

    莫纳德当然发现了这一点,但他却並不觉得是自己的军队变得比往日里更加精锐了。

    

    他向脚下望去。

    

    脚下的道路比往日里要平整的多,显然是经过了人为的修缮,填平了一些道路上原本存在的坑洼,使得马车能够在道路上更快的前行。

    

    “这是谁弄的”他向旁边的伦纳德问道。

    

    伦纳德没想到莫纳德会问他这个问题,他之前也没在意过这个。

    

    倒是他带在身边的一个下属回答道:“好像是那个卡特兰纳领地里的领主,强迫他的奴隶修补的道路,具体的我也不是很清楚。”

    

    “卡特兰纳领地————”莫纳德沉默。

    

    得益於这样的道路,他们很快就和之前的部队完成了会和。

    

    “现在我们就要开始作战了!”莫纳德下达了命令。

    

    士兵们开始迅速地脱下身上原本穿上的上衣和长裤,转而掀开了马车上的幔布,撤下了在最上面掩盖的货物,从马车上拿下了一件件锁子甲、头盔、护腕、

    

    臂甲以及和洛伦王国相比粗陋得多的皮甲穿戴在身。

    

    刀剑、盾牌和匕首也少不了,但最多的是长矛,几乎人手一桿,至於弓箭则只有莫纳德这位领主象徵性的装备了。

    

    莫纳德看著自己手下的这一百多號士兵,眼中带著罕有的自信和豪迈的神色。

    

    这一百人几乎全部穿著锁子甲,各个佩戴头盔臂鎧,队列之间说不上整齐,但行动之间肯定能够听从简单的指挥。

    

    在这个时代,这无疑是一直强军!

    

    更何况这一次还有莫纳德和身边带著的八名骑士。

    

    这一战必胜!

    

    “现在,全军听令,出发!”莫纳德拔出了腰间佩刀,挥刀前指,此刻他意气风发,雄心万丈。

    

    “必胜!”

    

    “必胜!”

    

    “必胜!”

    

    这一百人看似不多,但各个都是精锐,莫纳德有信心在他的指挥下,这次突然袭击一定能头取得成功和胜利。

    

    一百人的军队轻装简行,不在偽装后行军迅速,在太阳还未落山前就已经来到了一处山坡下。

    

    山坡不高,充其量也就是一个大一点的土丘。

    

    但只要经过这里,也就正式到达了南方国度的势力范围之內。

    

    这里有著那位卡特兰纳领地领主定下的一只巡逻小队和哨点,趁机突袭了这里,就等於打击了他北望的眼睛,切断了他的一只爪子。

    

    莫纳德之后就可以顺势南下扩大战果,或者见机不妙直接撤退。

    

    也就是说这个点他必须拿下。

    

    而且此时此刻他出其不意,这里本来驻军就不多,这就占据了人和。

    

    天色將暗,驻守在这里的士兵们这时大多开始了休息,心態放鬆,警惕降低,而莫纳德一行人全力以赴,精神集中,有备而来,这就占据了天时。

    

    驻扎点就在山坡另一面的脚下,只要他么能够登上坡顶,然后顺势而下,以上攻下,事半功倍,这就占据了地利。

    

    此三者,更增添了莫纳德胜利的信心。

    

    “也许我们今晚就能住在敌人的哨点里了。”莫纳德笑著对身边的人说道。

    

    “不,大人。”有人立马反驳了他,“恐怕那个哨点太小,到时候住不下我们这么多人。”

    

    周围的人都笑了起来,莫纳德也笑了。

    

    等到身边的人笑了一会,莫纳德看著天色即將迈入黑暗,金红色的巨轮释放著一天当中最灿烂最寒冷的火焰,將整个天空烧成了血一般的顏色。

    

    他说道:“进攻。”

    

    他的命令被传达了下去。

    

    士兵们开始穿著鎧甲,拿著武器,吃力地开始爬著这个小土丘。

    

    土丘看似不大,但一旦爬起来也是一件相当费力的事情。

    

    走在上面的人,往上抬头,就感觉脚下不稳,身子被往斜下拉,为了维持住平衡,大腿和小腿就要发更大的力,所以同样的距离爬山远比平地走路累得多。

    

    但莫纳德身为骑士却没有这样的感觉,他望著天边的红霞,全然没有把这脚下的小小土丘放在心上。

    

    他只是向上爬,眼里之坡顶。他的士兵跟隨著他,往那高处爬去。

    

    “我要跨过去,我要占到那山顶上。”红霞倒映在莫纳德的双眼中,染出了独属於权力色彩。

    

    他来,他攀爬,他登顶,他毁灭,他征服!

    

    心中的信念是如此的强烈,这一刻爬上途中的莫纳德仿佛升华了。

    

    是啊,只要爬过去,只要爬过去————

    

    一切都有了。

    

    这不只是他一个人这么想,每个士兵,每一个军官,都如此想,都如此渴望胜利。

    

    直到坡顶上,在漫天的红霞中,出现了一个又一个的士兵。

    

    而莫纳德一行人只爬到了半坡处。

    

    他们吶喊著,如同潮水般的冲刷下来,冲毁了一切的野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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