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王令是第三天午后到的。
比沈青的消息整整晚了三天——三天,在太平时候不算什么,在打仗的时候是一条命和另一条命之间的距离。
送令的人是一个驿卒,骑的马已经跑废了大半,进城的时候那匹马打着响鼻,前腿发软,每一步都像是在用最后一口气撑着不倒下去。驿卒也好不到哪里去,浑身是泥,脸上灰蒙蒙的,嘴唇干裂得起了白皮,眼眶凹进去一截,是几天没有好好吃过饭、也没有好好睡过觉的样子。他从马上下来的时候,腿一软,差点跪在地上,旁边的衙役扶了一把,他推开,说不用扶,自己站住了,从腰间的皮囊里掏出一封用黄绢封口的文书,双手递了上去。
文书是登州知府衙门先接的。吴之屏在后堂接了文书,看了一遍,脸色变了——不是大变,是那种在官场上混了多年的人才有的变法:眉头微微皱了一下,嘴角往下沉了一分,然后立刻恢复原样,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他把文书合上,吩咐书吏:请陆通判。
陆晏到知府后堂的时候,吴之屏已经在椅子里坐好了,面前那碗西湖龙井换成了一碗白水——大概是来不及泡茶,或者不想泡了。
“含章兄,“吴之屏站起来,没有笑,这是几年来陆晏第一次看到他不笑,“出大事了。“
他把那封黄绢文书递过来。
陆晏接了,展开,从头看到尾。
文书的措辞是急切的,用了“飞谕“二字,这两个字在大明的公文体系里意味着最高等级的紧急——比“急递“高一级,比“加急“高两级,只有边疆大战、京畿有警、或者皇帝本人有旨的时候才用。文书的内容不长,但每一句话都压着分量:
“后金大军入寇京畿,蓟镇失守,京师戒严。着各路兵马即日起程勤王,不得迁延。登莱各镇,凡有兵者速发,违者以逗留罪论。“
最后一句的“逗留罪论“四个字,陆晏看了两遍。
逗留,在军法里是重罪——大敌当前,奉旨不动,与临阵脱逃同论。轻的革职查办,重的斩首示众。
他把文书合上,递还给吴之屏,说道:
“府台大人打算怎么安排?“
吴之屏把文书接回去,搁在桌上,两手压在文书上面,像是在压着一样随时会飞走的东西。他想了想,开口的时候声音比平时低了半分:
“登州卫那边,本府已经让人去传话了,让指挥使点兵。卫所兵是正规编制,该去是他们先去。“他停了一下,“含章兄这边——“
“下官也去。“陆晏说道。
吴之屏看了他一眼。
那一眼里有一种东西,不是意外——他大概料到陆晏会这么说——是一种类似于“确认“的东西:确认了一个判断,然后在心里把某些东西归了位。
“含章兄手里有多少人能用?“吴之屏问道。
“亲兵一百五十名,“陆晏说道,“另有燧发枪手三十名,配火药弹丸,按十日用量备。“
“一百五十人,“吴之屏把这个数字在嘴里过了一遍,大概是在心里和登州卫那边能凑出来的人数做了一个加法,“登州卫那边,指挥使说了,能出的兵约八百,多了没有——一多半是老弱,真正能上阵的不足五百。“
“加在一起,不到七百。“
“是,“吴之屏把白水端起来喝了一口,放下,“不到七百人,从登州到京城一千多里,走过去是半个月。含章兄觉得,这七百人到了京城,能做什么?“
这句话不是在问能不能打赢。吴之屏是文官,不懂打仗,但他懂一件事——七百人扔进一个十几万人的战场里,连水花都溅不起来。他问的不是“能做什么“,问的是“去了之后怎么全身而退“。
“做该做的事,“陆晏说道,“朝廷的令到了,去是本分。至于到了之后怎么打——“他停了一下,“到了再说。“
吴之屏听了这话,没有追问。他这个人有一个好处——知道什么该问、什么不该问。不该问的事,他从来不碰,碰了就是惹事,不碰就是太平。
“那就这样定了,“吴之屏站起来,从桌上拿起那封文书,递给身边的书吏,“去照例拟回文,拟好了我签,今天发出去。“
书吏接了文书走了。
吴之屏转向陆晏,声音又低了一些,像是在说一件只能在两个人之间说的事:“含章兄,你带兵走了之后,登州这边——“
“登州这边的公务,下官已经交代了,“陆晏说道,“通判衙署的日常由书吏代理,紧要事务报府台大人定夺,长山岛那边的防务另有安排,不劳府台大人挂心。“
“好,“吴之屏点了点头,伸出手来,拍了拍陆晏的手臂,那个动作不像是上官对下属的那种拍法,倒像是一个同僚在另一个同僚出远门之前的一种说不出口的关切,“含章兄,一路平安。“
“多谢府台。“
陆晏出了知府衙门,在街上走了一小段路,转进一条巷子,巷子里没有人,他停了一下,把刚才在后堂里那种“端着“的状态放下来,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呼出去。
呼出去的那口气在冬天的空气里凝成了一团白雾,白雾散开了,什么都没有了。
勤王令到了。
他等了三天的东西,到了。
三天前沈青送来消息的那个早晨,他在吃馒头,馒头咬了一口就放下了。这三天里,他做了所有该做的准备——赵长缨挑了人、名册交了、弹药备了、干粮装了、崔氏和承乾送走了、沈青留下来的部署交代了、范福的任务分了。
所有的准备,都是在这封勤王令到达之前做的。
三天。
三天的时间差,换来的是:别人今天才开始慌的事情,他已经准备好了。
他从巷子里走出来,回了衙署,到书房,把门关上。
赵长缨已经在里面等着了。
他大概是收到范福的传话来的——范福这个人,消息灵得很,知府衙门那边有什么风吹草动,他的人半柱香之内就能传回来。赵长缨进书房的时候大概已经知道了大概,但他不说,等陆晏来了再确认。
“令到了,“陆晏说道,在案几后面坐下,“今天走。“
“今天?“赵长缨的眉毛抬了一下,“不是说令到了当天就走?“
“是当天。现在是午后,出发的话,天黑之前能走三十里,“陆晏说道,“不等明天。明天一早登州卫那边也要出发,官道上就挤了,和他们混在一起走,速度会被拖慢。我们先走一步,拉开距离。“
赵长缨点了点头,没有多说,转身就要往外走。
“等等,“陆晏叫住他。
赵长缨停在门口,回过头。
“人都集合了?“
“集合了,“赵长缨说道,“范福来传话的时候我就让人去吹哨了,现在应该都在院子里候着。“
“干粮带够了?“
“带了十二日份,比你说的多了两天的量,我怕路上出岔子。“
“药材呢?“
“金创药六斤,止血散四斤,白布绷带三十匹,“赵长缨把这几个数字报得利落,显然已经核过不止一遍了,“还有两坛子烧酒,不是喝的,是消毒用的。“
“烧酒消毒是我教你的?“
“是范福说的,“赵长缨咧了一下嘴,算是笑了,“他说少爷以前在……在别的地方干活的时候,伤口都是先拿烈酒洗一遍再上药的,比不洗的好得快。“
陆晏听了这话,心里动了一下——范福不可能知道“别的地方“是指什么,但他记住了这个细节,并且传给了赵长缨。这就是范福这个人:他不懂的事情,他不问,但他记得住,记住了就照着做,照着做的时候不打折扣。
“走吧,“陆晏站起来,把案几上最后一份没有批完的公文合上,压在砚台底下——这份公文他回来再批,如果回得来的话,“出去集合。“
院子里,一百五十个人已经站好了。
不是整齐的军阵——陆晏的亲兵没有按卫所军那一套操练,他们的站法是赵长缨带出来的,每十个人一什,什长站前面,其余的人站后面,什和什之间留一步宽的间距,看上去不如卫所军那么板正,但每个人的位置是确定的,谁站哪里、左边是谁、右边是谁,不用想,站过去就对了。
三十个燧发枪手站在最右边那一列,每人肩上挎着一只长条形的布囊,布囊里装的是燧发枪,用油布裹了两层,外面又缠了一道麻绳,防潮、防碰、防摔。腰上别着火药罐和弹丸袋,走路的时候会叮叮当当地响。
其余的一百二十人是刀盾手和长矛手混编的,刀盾手在前,长矛手在后,这种编法是陆晏从戚继光的鸳鸯阵里简化出来的——不是正儿八经的鸳鸯阵,那个阵法需要十二个人一伍、各司其职,他手里没有那么多练过阵法的兵,只能取其大意:盾在前面挡,矛在后面刺,枪在侧面放,三层配合,比各打各的强。
陆晏从书房出来,站在廊下,扫了一眼院子里的这些人。
一百五十个人,穿的不是制式的明军甲胄——他们没有制式甲胄,穿的是长山岛作坊里赵铁的徒弟们缝制的布面甲,灰色的,粗棉布做面子,里面夹了两层铁片,铁片不厚,但排列得密,能挡住普通的箭矢和不太有力道的劈砍。这种甲不好看,在战场上一眼就能看出来不是正规军的装备,但它有一个好处:轻,穿着能跑,跑得快。
陆晏要的就是“跑得快“。
他走下台阶,站到院子中间,没有说话,先把一百五十个人的脸从左到右扫了一遍。
有的脸他认识——跟了两三年的老底子,见过面,吃过饭,叫得出名字。有的脸他不太熟——新编进来的溃兵,看过花名册,但面和名对不太上,还需要时间。但不管认不认识,这些人站在这里,在这个冬天的午后,等着他说话,等着跟他走一千多里路,到一个他们大多数人从来没有去过的地方,打一场他们不知道能不能活着回来的仗。
他没有发表什么鼓舞士气的演讲。
他不擅长那个——不是不会说,是觉得没有用。站在这里的这些人,不是因为一番慷慨激昂的话才跟着他走的,他们跟着他走,是因为他发的饷准时、他说的话算数、他让赵长缨带着他们操练的时候不偷工减料、他在长山岛上给他们盖了能住的屋子。这些东西比一百句好话都重。
他只说了三件事。
“第一,咱们去京城勤王。路上一千多里,走快了半个月,走慢了二十天。一路上跟着我的令走,我说走就走,我说停就停,不要自作主张。“
“第二,到了京城之后,怎么打、打不打、什么时候撤,听我的。我说打就打,我说不打就不打,我说撤的时候,掉头就走,不回头。“
“第三——“他停了一下,把目光从左扫到右,又从右扫回来,“活着回来。这是最重要的一条。死在战场上不丢人,但能活着回来的,不要死在那里。听懂了?“
院子里没有人说话。
然后赵长缨在前排大声应了一句:“听懂了!“
一百五十个人跟着喊了一声:“听懂了!“
声音不整齐,有的喊得响,有的喊得闷,参差不齐地混在一起,在冬天的院子里散开,散到院墙外面去了。
“出发。“
陆晏转身,走在最前面。
赵长缨跟在他右后方半步的位置,这是赵长缨习惯的位置——从小就是这样,陆晏走前面,他在右后方半步,这个距离他找了十几年了,已经找到了最合适的点:近到出了事能一步挡到前面去,远到不影响陆晏的步子。
一百五十个人从院子里鱼贯而出,走上登州城的街道,往西城门方向走。
街上的人看到了。
一支灰布甲的队伍从通判衙署的方向过来,走在主街上,队伍不长,排成两列,脚步声踩在冬天冻硬的石板路上,发出那种整齐的“嗒嗒“声,不算响,但在安静的街道上听得清楚。队伍的前面走着两个人,前面那个穿着一件深色的棉袍,外面罩了一件旧披风,走路的姿势挺拔,不像是当官的,倒像是去赶路的;后面那个宽肩厚背,腰上挎着一把刀,步子稳,脸上没什么表情。
街上的行人往两边让,让出路来,有人站在路边看,有人在铺子门口探出半个身子,眼睛跟着队伍走了一段,嘴巴动了动,像是在和旁边的人说什么,说的大概是“陆大人带兵走了“之类的话。
有一个卖炭的老头蹲在街角,看着队伍过去,从头看到尾,然后低下头,继续往火盆里添炭,嘴里嘟囔了一句什么,被风吹散了,谁也没听见。
队伍出了西城门,上了官道。
官道比城里的路宽,但也好不了多少——登州往西的官道是一条夯土路,路面被来来往往的车辙碾出了两道深槽,槽里积了冬天的冻雨,结了一层薄冰,踩上去嘎嘣一声,冰碎了,底下是泥,泥是冷的,粘靴底。
陆晏走在前面,脚踩进泥里,拔出来,再踩进去,再拔出来。每走一步,靴底都要带出一团泥来,甩一下,继续走。
身后,一百五十个人跟着他走,跟着他踩泥,跟着他甩靴底,脚步声从整齐变得不太整齐——官道上的路况不如城里,走不了几步就有人踩滑了一下,或者被路面的坑洼绊了一脚,节奏就乱了。但乱了一下就找回来了,赵长缨在后面压着,不喊口令,只是用步子带,他的步子是稳的,后面的人跟着他的步子,自然就稳了。
走了大约半个时辰,登州城的轮廓在身后变小了,变成了一道灰色的线,线上面冒着几缕炊烟,炊烟在冬天的风里飘着,飘散了,就什么都看不见了。
陆晏没有回头。
他走在前面,脚下的路一步一步地往前延伸,从登州往西,通往莱州、青州、济南,然后过黄河,穿德州、沧州,到通州,到京城。
一千二三百里。
走过去,打一场仗,活着走回来。
他把这几个字在心里默念了一遍,然后不再想了,专心走路。
路很长,想太多费脑子,脑子要留给到了之后用。
现在要做的事只有一件:走。
天色在他们身后一点一点地暗下去。
冬天的日头落得快,像是有人拿手把天上的光一拢就没了。申时过半,天已经灰了大半,西边的地平线上还挂着一抹橘红,那是今天最后一点光,等那抹橘红也灭了,天就全黑了。
赵长缨从后面走上来,和陆晏并排,低声说道:
“三十里了,找个地方扎营?“
陆晏抬头看了一眼天色,又看了看前方的路——前方的路在暮色里变得模糊,两边是光秃秃的田地,田里什么都没有,只有冬天留下来的残茬和冻硬的泥块,远处隐约有一片树林的轮廓,树林的形状在暮色里像一团墨,沉沉的,不动。
“再走两里,“他说道,“前面有一个村子,叫刘家庄,以前运皇木走这条路的时候歇过一次脚,村子外面有一片打谷场,平的,能扎帐子。“
赵长缨应了,回到后面去传话。
队伍又走了大约一刻钟,果然看到了那个村子。
村子不大,二三十户人家,土墙茅顶,缩在田地中间,像是一窝灰色的蘑菇贴在地面上。村口有一棵老槐树——又是槐树,这个地方的村子似乎每个村口都有一棵槐树——树光秃秃的,枝丫在暮色里伸展着,像是一只张开的手,什么都没有抓住。
打谷场在村子西头,一片夯实的空地,大约有两亩见方,地面硬,踩上去不沾泥,是夏天的时候用石碾子反复压过的那种硬度,冬天冻了之后更硬,硬得像砖。
“就这里,“陆晏说道,“扎营。“
赵长缨吆喝了一声,一百五十个人散开,各什各伍,按照操练过的套路开始扎帐子、垒灶、打水、架哨。动作不算快,但不乱,每个人知道自己该干什么,干完了自己的事就坐下来等,不到处乱跑。
陆晏在打谷场边上找了一块土墩坐下,把靴子脱了一只,倒出里面的泥水,又脱了另一只,也倒了。两只靴子里各有半碗泥水,是这三十多里路攒下来的。
他把靴子重新穿上,活动了一下脚趾,脚趾头是凉的,凉得发僵,但还能动,说明还没有冻坏。
范福在出发前给他塞了一双厚棉袜,他穿着,这会儿棉袜已经湿透了,贴在脚上,凉飕飕的,但聊胜于无。
一个亲兵端了一碗热水过来——不知道从哪里找了一口锅,烧了点水,先给他端了一碗。陆晏接过来,喝了两口,水是热的,没有什么味道,但热的东西进了肚子,从嗓子一路暖到胃里,那种暖让整个人都松了一些。
赵长缨在旁边蹲着,啃一块干粮——是出发前灶上烙的饼,圆的,厚的,面里和了盐和猪油,凉了之后硬得像石头,嚼起来费劲,但顶饿。赵长缨嚼得响,腮帮子一鼓一鼓的,嚼了半天,咽了,又咬了一口。
“第一天,三十多里,“赵长缨嘴里含着饼,说话有点含糊,“照这个速度,到京城要三十天出头。“
“明天走快一些,“陆晏说道,“今天是头一天,腿没跑开,明天跑开了,一天能走四十五里。“
“四十五里够不够?“
“够了,“陆晏说道,“不是越快越好,是越稳越好。走太快,人累了,到了战场上拿不动刀。走太慢,赶不上——“他停了一下,没有说“赶不上什么“,换了个说法,“赶不上朝廷给的期限。“
赵长缨“嗯“了一声,把剩下的半块饼塞进嘴里,嚼着,站起来,去巡查各什的扎营情况了。
陆晏一个人坐在土墩上,端着那碗热水,看着远处的天。
天已经全黑了。
黑的天底下,是黑的田地,黑的树林,黑的村庄,黑的路。所有的东西都沉进了黑暗里,只剩打谷场上那几堆刚升起来的火,火光在黑暗里跳着,照出一小圈亮来,亮的圈子里是那些灰布甲的人影,蹲着的、坐着的、躺着的、啃干粮的,各种各样的姿势,在火光里一晃一晃的。
他喝完了那碗水,把碗放在地上,从怀里掏出一张叠好的纸——那是出发前他在书房里写的那份清单,上面列着从登州到京师之间的十四个节点。
他借着火光看了看第一个节点:莱州。
莱州还在前面,大约两天的路程。
他把纸折好,重新揣进怀里,在土墩上坐了一会儿,然后站起来,往帐子走。
今夜要睡够。
明天还有很长的路要走。